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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本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本院账户名: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本院主页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ld=641572),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海丰县附城镇鲤鱼山工业区鑫湖花园A栋西梯八层A型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海丰县不动产权第0003370号】
评估价:835363.4元;变卖价:750000元(预缴款),
保证金:75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变卖辅助工作。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实行各税各付原则,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各自部分的应缴税费,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据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标的物存在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标的物的所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拍卖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变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可参加竞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本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海丰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海丰支行
收款账号:734180765751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变卖标的名称及案号(2025)粤1521执1475号。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展唐助拍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承办人:郑法官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海丰县附城镇鲤鱼山工业区鑫湖花园A栋西梯八层A型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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