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人民法院关于辰溪县辰阳镇先锋东路-鸿运锦地繁华(鸿运一品华园)2#1701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04
发布于
湖南怀化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辰溪县人民法院关于辰溪县辰阳镇先锋东路-鸿运锦地繁华(鸿运一品华园)2#1701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745/08,户名: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辰溪县辰阳镇先锋东路-鸿运锦地繁华(鸿运一品华园)2#1701号房产;权证号码:湘(2024)辰溪县不动产权第0007775号;建筑面积:140.42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所在楼层:17层(总17层)。

定向询价:513900元;起拍价:416259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1、该标的为毛坯状态,照片仅供参考;2、有意者请亲自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已知瑕疵和未知瑕疵的全部认可。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应当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按《竞买须知》第六条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符合条件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理竞买,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成交行为将视同委托代理人的自身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再次出价,竞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拍卖,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竞买人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1、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等,但欠缴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自愿支付。2、被执行人负担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未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办理过户产生新的政策性障碍(如补缴土地增值税)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自行向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缴纳情况及过户事宜。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没有接到通知的相关权利人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后视为已通知。

十、竞买人缴纳应缴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具体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操作流程详见《竞买须知》。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淘宝网在竞价结束后(不计息)全额解冻返回;竞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辰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辰溪支行,账号:7*开通会员可解锁*8856)。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账户存入资金等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较大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意向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出价,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法院与淘宝网平台均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竞买的详细事项,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详情与贷款咨询:186 0748 5027 (辅拍机构李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sf.taobao.com/0745/08

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辰溪县辰阳镇先锋东路-鸿运锦地繁华(鸿运一品华园)2#1701号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