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法院关于皖CD1080汕德卡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不含车牌号)(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05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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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人民法院关于皖CD1080汕德卡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不含车牌号)(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变卖是法院在网拍平台上独立进行的变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变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变卖,所有变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变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肥西县人民法院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变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226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卖标的物:皖CD1080汕德卡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不含车牌号);车辆识别代码:LZZ7CLWC3MC393926;发动机号码:21*开通会员可解锁*;排量/功率:12419ml/356kw;表显里程:202118km;车身颜色:;燃料种类:油;核定载客:2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21-04-27检验有效期止:2026-04-30;保险终止日期:2025-11-07

整体卖,网络询价结果为:人民币89900元

变卖预交款:人民币64728元,

变卖起拍价:人民币64728元,

保证金:人民币120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变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变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具体请详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该房产变卖成交后应按法律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宽限期。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司法变卖房产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变卖房产活动且变卖成交,变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欠审、欠费、欠交强险车船使用税、交通电子违章罚款、违章扣分以及其他税费等全部事宜和款项均由买受人处理并承担。违章、扣分、罚款由买受人自行到交管部门查清变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时的相关等按法律规定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变卖成交,现状交付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任何原因导致拍卖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六、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肥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肥西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901035060,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云谷路与翡翠路交口东北角)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九、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变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充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变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承办法官:方法官,*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地址: 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云谷路与翡翠路交口东北角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天源辅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蒙城北路73号天源大厦4楼

辅助机构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辅助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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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CD1080汕德卡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不含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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