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安和路21号1幢、4幢、5幢房地产拍卖的公告(一拍)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4月27日10时至2026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安和路21号1幢、4幢、5幢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津(2016)保税区不动产权第1002483号;证载建筑面积:16255.36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非居住;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承包)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房屋登记信息如下:
幢(房)号 |
房屋结构 |
层数 |
所在层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 |
安和路21号 |
钢筋混泥土结构 |
8 |
1-8 |
非居住 |
10195.56 |
安和路21号 |
钢筋混泥土结构 |
1 |
-1 |
非居住 |
1924.64 |
安和路21号 |
钢筋混泥土结构 |
1 |
-1 |
非居住 |
4135.16 |
2、经评估机构评估该不动产价值9853.51万元。
3、其他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一拍起拍价:6900万元,保证金:690万元,增价幅度:2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司法拍卖不动产成交后,买受人在缴纳尾款期限前,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一拍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或二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双方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1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联系电话:400-102-8691、*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可能存在建筑物的瑕疵及后期维修不及时的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不动产过户时需遵守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过户(包括过户前是否需恢复原状等)、限购等政策,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1.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有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因拍卖标的转移登记环节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因被执行人无法缴纳,应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申请本院从拍卖款中进行返还。
3.拍卖标的物可能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热、有线电视的欠费等,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
4.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解除抵押和查封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风险,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5.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现状进行交付,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占有、使用情况等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如拍卖标的存在违章建筑、拆改、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等情况,本拍卖不改变上述情况的违法性,买受人需遵守相关部门认定及处理,由此产生的恢复原状、修复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拍卖标的物已被案外人租赁、使用,目前提供的租赁合同显示拍卖标的物已由被执行人出租,租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经现场勘察该标的物已分户转租。本次拍卖公告所公示的标的物租赁情况,仅为现状披露,不代表法院对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实际履行状况作出任何保证。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有、使用、收益的风险,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7.经现场勘查,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及转租情形,公告披露的相关租赁情况仅为现状公示。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涉及的租赁、转租等权利义务及后续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承租人依法协商处理。
8.据评估报告记载,
(1)标的物安和路21号1幢总层数为8层,局部单层。1幢楼顶设“职工之家”,建有钢架帆布罩棚,另建有两间生态板小屋,无法确认产权,本次估价未考虑“职工之家”相关设施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就该构筑物的保留、使用等相关事宜,与物业管理方及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处理。
(2)标的物安和路21号4幢系地下室(设备间),位于地下1层,内部水泥地面,墙面及顶棚水泥抹面,价值时点时,该标的物作为设备间使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3)标的物安和路21号5幢系地下车库(人防车库),位于地下1层,内部水泥地面,墙面及顶棚水泥抹面,价值时点时,该标的物可以正常使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9.对于可能存在违章建筑物及拆改等违章情形,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单位了解核实。本拍卖不改变违章部分的违法性,买受人需遵守相关部门认定及处理。如因房屋拆改等违章情形导致纠纷以及无法办理过户等情形,买受人须自行解决。
10.买卖双方需承担的拍卖标的转移登记环节的税费情况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答复函》,该测算仅为转移登记环节以评估价格为例的情况,但具体应以拍卖成交价格为准,该测算仅供参考,应缴纳税费金额以税务部门实际核算结果为准。
11.此次拍卖被执行人房产可能存在欠税、罚款等费用情形,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欠税情况详见涉税企业欠税情况表,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12.关于地下部分人防工程及相应范围,买受人需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人防工程相关情况,并遵守人防工程相关使用规定。
13.如有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且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流拍,被执行人主张以高于流拍价的价格对拍卖财产自行处置的,应在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流拍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自行处置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放弃自行处置权利。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7日(节假日休息)之前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法院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河西长青支行,账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54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司法拍卖依据(2025)津02执恢123号执行裁定书作出。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
咨询电话:400-102-8691、*开通会员可解锁*(户法官)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安和路21号1幢、4幢、5幢房地产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