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汉施路39号5B4层厂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13
发布于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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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汉施路39号5B4层厂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司法拍卖过程中,法院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咨询费、看样费、手续费等费用。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14日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止(延时的除外)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225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汉施路39号5B厂房4层无证房产。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54614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为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汉施路39号临近5B厂房上的搭建物,无法单独办证,只能交付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仅限于5-1厂房的搭建材料价值,不涉及占用土地价值,其所有占用土地已由其他厂房办证与5-1号厂房无关。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2、上述标的物的现状与拍卖人无涉,照片仅供参考,交付以实际为准,买受人请自行核实。

3、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汉施路39号弘毅钢结构基地黄陂国用(2013)第15099号土地临近5B 厂房的搭建物,由物业公司占用,无法单独办证,只能交付现状。

4、因系无证建筑物,拆迁所导致的财产损失买受人自行承担。

提示:其他未标明的租赁情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核实。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和风险。

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法律途径处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标的物所列地址偶有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关机关核实详情)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做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照片仅作为参考,交付以实际为准。

竞买人应自行考虑自身的实际经济能力能否承受涉案标的物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其他的诉讼风险,审慎竞买。法院暂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辅助腾退事宜,切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的包腾房承诺,此标的若找第三方中介机构竞买,产生的相应责任、义务与本院无关。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具备标的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并承诺其在参与竞拍时直至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且购房资格真实有效。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4月17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节假日及平时下班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发布的拍品,将根据拍品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组织看样,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当日向本院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本院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且拍卖成交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吗成交确认书接受该标的物。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5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在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公告栏公告,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拍卖结束后十日内(申请银行贷款的在十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水厂路支行,账号: 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29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物由日晟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湖北)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鄂日晟行房估字[2026]第WH02787号的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刘法官)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周女士)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二0二六年四月八日

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汉施路39号5B厂房4层无证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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