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筑景城市广场小居然之家2-01012房产(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3
发布于
辽宁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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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筑景城市广场小居然之家2-01012房产(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变卖公告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4月08日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427/02;户名: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筑景城市广场小居然之家2-01012房产,面积149.73平方米。所在层数/总层数1-2/4,结构为钢混,用途为商业。

房产证号:盘锦市房权证兴隆台区字第10066012号。

租赁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具体内容详见标的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电子版等(标的物介绍下方)及变卖须知]。

变卖价:739965.52元;保证金:70000元;增加幅度:2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辽宁金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变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辽宁金信拍卖行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427—3831966/*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号:“辽宁金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了解详细情况。特别提示:公告中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相关部门了解、核实。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本公告的内容文字、照片和视频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如存在无证建筑被相关部门限制过户的,需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后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无证建筑交付后存在的拆改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3)本公告中变卖标的物面积依据的是不动产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在过户办证过程中,如不动产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不动产部门的数据为准。如有误差,买受人不得另行主张权利。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和税费负担

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变卖成交确权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成交确权裁定送达买受人后30日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权属过户手续,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应负担的税费,并在缴纳完毕后7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原件,到本院办理税费退还手续。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及税费退还手续的,则原产权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再负责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该税费。

如果涉及标的物拖欠的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竞拍前可向第三方网拍辅助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标的物的过户登记税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缴纳情况及过户事宜。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认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相关人员,请于开拍3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变卖本院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到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变卖结束后10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

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大洼支行,账号:21*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83,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请买受人交余款时备注“变卖款及变卖标的名称”,并电话告知拍卖辅助机构。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27—290762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4号(辽宁省盘锦市大

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拍卖辅助机构:辽宁金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荣先生)

承办法官电话:0427—2907630(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筑景城市广场小居然之家2-01012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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