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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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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电话无法联系,现特此公示,故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14日10时起至2026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957,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渝北区空港东路777号7幢13-9房屋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所在小区为“中国摩林莺花园”,建筑面积为84.91平方米,套内面积为56.21平方米,产权证号为渝(2023)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636607号,建成年代约2019年,所在建筑物共17层(地上15层、地下2层),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13层,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目前空置,室内装修处于未完工状态,现已停工。
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及物品,详情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据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勘查了解到,该标的物*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欠物业费4376.49元,物业费收费标准:1.9元/月/平方米,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本次勘查未能了解到相关水、电、气等欠费情况,相关欠费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由买受人按法律规定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302904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852-9656、*开通会员可解锁*邹老师(工作日9:00-17:00)进行预约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须在拍卖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无人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3、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拍卖标的物若存在结构调整,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竞买人须自行实地了解并承担风险,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承担费用。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7、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相应的民事主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拍卖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9、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7日前与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联系。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2、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京东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开通会员可解锁*)。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14、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对于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提供或发布的标的物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00-852-9656 *开通会员可解锁*邹老师(工作日9:00-17:00)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杨法官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东路777号7幢13-9房屋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