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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要求,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需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开展“AI农业示范园一忻城县蓝莓种植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根据我单位提供的需求进行书面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AI农业示范园一忻城县蓝莓种植项目”尽职调查工作
二、尽职调查对象
AI农业示范园一忻城县蓝莓种植项目,项目预算总投资1158万元。
(三)报价限额及要求
最高报价限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00),超过报价限额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采取包干方式进行,报价应包含调查费、文本编辑费、印刷费、交通费、劳务报酬等一切费用。
(四)项目资金来源
2026年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3个工作日,每天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忻城县城关镇城南新区桂园路范团小区A栋。
三、报价需提供的材料
1.报价单。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单位的业绩、荣誉材料(业绩要求:请提供2021年以来承接且完成过的类似工作的业绩[备注:须提供合同书复印])。
四、其他说明
1.报价单位应在提交的每一页材料上盖上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材料;报价材料须附上目录,按目录顺序编排材料,所有材料统一密封到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口处盖上本单位公章,以及在密封袋面上写上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将视为无效报价材料,逾期报送的报价材料,将不予受理。
2.因我县缺少随机抽签设备,采用择优选取法,结果将在忻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xxc.gov.cn)发出公告。
五、联系事项
(一)建设单位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忻城县城关镇城南新区桂圆路范团小区A栋
联系人:黄健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监督部门联系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忻城县监委派驻忻城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联系人:韦周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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