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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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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浔阳区]九江市浔阳区人民路街道福泽园片区旧改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512-36*开通会员可解锁*-7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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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正文”“二、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设置和要求”“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9)按照《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和“进赣建筑施工企业住建云登记驻赣机构地址应确保真实、准确”等相关规定,外省进赣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省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江西省住建云上进赣登记地址信息截图,截图内容须清晰体现投标人驻赣详细地址信息,未提供截图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省外投标企业应在江西省内须具有合法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备案证明文件。本款所提交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地址信息须与本条第1款截图中的驻赣机构地址信息一致,否则将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按要求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暂停进赣备案登记;③投标人请勿提交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查实,将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投标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现修改为:(9)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西住建云地址信息登记截图,截图内容须清晰体现投标企业详细地址信息,未提供截图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投标企业应在江西省内须具有合法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备案证明文件。本款所提交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地址信息须与截图中的地址信息一致,否则将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投标人请勿提交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查实,将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投标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