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溪镇东边村二级路连接处基础(挡墙)建设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ZFND-2*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赤溪镇东边村二级路连接处基础(挡墙)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16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16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元) 口产品
1 赤溪镇东边村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 建筑业 否
二级路连接处基础(挡墙)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向中小企业采购。 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30(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3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