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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遴选医用低值耗材配送公司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遴选医用低值耗材配送公司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遴选医用低值耗材配送公司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遴选医用低值耗材配送公司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2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持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前往报名)或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前往报名)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报名现场U盘拷贝的方法),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南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遴选医用低值耗材配送公司项目
3、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名称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遴选医用低值耗材配送公司项目总预算中占比
包组名称
医用低值耗材包1总预算中占比76.4%
医用低值耗材包2总预算中占比23.6%
服务期限2年
项目预算90万元/年,两年共计180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同一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只能中一个包组。
2、评审顺序:按以下顺序进行→医用低值耗材包1→医用低值耗材包2。
3、评审:每包投标文件均正常拆封、评审、打分。
4、已在前面包组中标的供应商,后续包组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后续名次替补。
5、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每包中标候选人推荐1-
3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效投标人情况确定。
6、废标: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总数不足3家时,该包废标。
7、结果独立:各包结果互相独立,前序包组中标人如依法放弃或被取消资格,不影响后续包组易产生的结果。
8、替补:中标人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按候选人名单顺延替补或依法重新招标,遇已在其他包组中标者,则继续顺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承诺: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承诺: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必须诚信投标,如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根据包组产品所涉及的医疗器械对应类别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应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项目招标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