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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御风而行风电汇集站及风电场建设标准化-安全标识牌及其他设备采购与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CHCW-2026-00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
一、招标条件
本御风而行风电汇集站及风电场建设标准化-安全标识牌及其他设备采购与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1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御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第5.3.2条规定,电力建设项目必须在现场设置规范、清晰、醒目的安全标识,涵盖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四类基本标识。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保障风电机组及汇集站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规范御风而行风电汇集站及风电场运营效率与安全水平,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保障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现需购买并安装一批安全标识牌及其他设备并完成施工安装工作。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御风而行风电汇集站及风电场建设标准化-安全标识牌及其他设备采购与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御风而行风电汇集站及风电场建设标准化-安全标识牌及其他设备采购与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9时30分
五、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