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4-10
发布于
天津红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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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标!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Z26-310-221C)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4.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派遣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派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派遣)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提供2025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注(1)纳税零申报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3)因相关政策导致延期缴纳的递交相关证明。(四)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由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六)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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