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龙岐湾地块[酒店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31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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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规〔2026〕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龙岐湾地块[酒店项目])》,调入地块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调出地块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将上述方案调入调出地块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内容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龙岐湾地块[酒店项目])

  二、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9;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意见建议”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p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深圳市大鹏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龙岐湾地块[酒店项目])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

  1.局部优化前后城镇开发边界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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