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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矿渣微粉招标采购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026-ZB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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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矿渣微粉招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编号:0026-ZB10012),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交货期 |
1 |
淄博川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货物的质量标准是[水分1.0%,Ti022.0%,Mn02.0%,硫化物3.0%,氟化物2.0%,质量系数1.7,密度2.8g/cm3,比表面积400m2/kg,活性指数7d72%、28d95%,流动度比95%,初凝结时间比200%,三氧化硫2.0%,氯离子0.06%,烧失量1.0%,不溶物3.0%,碱含量0.6%,放射性合格,水溶性铬1mg/kg,45um细度2.0%]。货物按合同要求的规格、厂家、品牌供货,质量标准执行合同约定,如本合同无约定则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行业和国家标准的,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货物为甲方的定制产品则必须在满足上述条件外满足甲方的定制条件。样品试用的,质量标准同时不得低于合格样品质量标准。如本合同履行时国家相关标准发生变化/更新,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孰高标准执行。 |
合同签订后,乙方很据甲方生产需求分批次供货,乙方收到甲方书面及其他方式的备货通知后[2]日内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并在甲方签署书面验收合格意见后视为交货完成。 |
2 |
淄博锦航物流有限公司 |
2040000 |
水分≤1.0%,TiO2≤2.0%,MnO≤2.0%,硫化物≤3.0%,氟化物≤2.0%,质量系数≥1.7,密度≥2.8g/cm3,比表面积≥400m2/kg,活性指数7d≥72%、28d≥95%,流动度比≥95%,初凝结时间比≤200%,三氧化硫≤2.0%,氯离子≤0.06%,烧失量≤1.0%,不溶物≤3.0%,碱含量≤0.6%,放射性合格,水溶性铬≤1mg/kg,45um细度≤2.0%。 |
合同签订后,乙方很据甲方生产需求分批次供货,乙方收到甲方书面及其他方式的备货通知后【2】日内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并在甲方签署书面验收合格意见后视为交货完成。 |
3 |
淄博冠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96000 |
水分≤1.0%,TiO2≤2.0%,MnO≤2.0%,硫化物≤3.0%,氟化物≤2.0%,质量系数≥1.7,密度≥2.8g/cm3,比表面积≥400m2/kg,活性指数 7d≥72%、28d≥95%,流动度≥95%,初凝结时间比≤200%,三氧化硫≤2.0%,氯离子≤0.06%,烧失量≤1.0%,不溶物≤3.0%,碱含量≤0.6%,放射性合格,水溶性铬≤1mg/kg,45um 细度≤2.0% |
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生产需求分批次供货,乙方收到甲方书面及其他方式的备货通知后【2]日内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并在甲方签署书面验收合格意见后视为交货完成 |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淄博川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汪磊 |
无 |
2 |
淄博锦航物流有限公司 |
高东 |
无 |
3 |
淄博冠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王爱芹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淄博川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淄博锦航物流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淄博冠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人:纳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1399717555@qq.com
(二)异议提出方式为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工作台】菜单下的【异议】菜单,进入异议页面,点击【新增异议】按钮,进入异议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暂停投标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无线索依据,反复异议,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造成影响的。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Shlnweidong@163.com。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xj_xu0533@chinalco.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工业园东临
联系人:林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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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5823091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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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13997175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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