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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企秀建设有限公司 | 91320508MA1W7W4B9D | 徐州市丰县华山镇工业集中区7号厂房201室 | 71.72(均分制)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 工程类 |
| 名称: 沛县人民检察院消防改造工程施工范围:沛县人民检察院消防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约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庄汝梅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070811300 |
孟宪朕、仲翔宇、李冠华、刘晴、张徐东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详见采购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定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3.各供应商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江苏沛县沛公路六号
联系人:刘静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公路北侧、汉润路东侧(矿大科技产业园C4号楼130室)
联系人:吴亚南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亚南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