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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苏州赛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开通会员可解锁*2436X6 |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200号星海国际广场2201室 | 94.37(均分制)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采购包2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苏州安琪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9*开通会员可解锁*1662XU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2号86-1幢303室 | 97.33(均分制) | 300000元 |
采购包3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苏州科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 9*开通会员可解锁*02620J | 苏州市东环路657号创智赢家1幢503室 | 94(均分制) | 200000元 |
采购包4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安胜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9*开通会员可解锁*66674R | 苏州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B栋14F | 94.17(均分制) | 285000元 |
| 服务类 | ||||||||||||||||||||
|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2026年度危化品领域企业第三方安全生产指导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1.根据《安全生产法》《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化工(危化品)和医药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苏园应急〔2026〕7号)《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3067—2026)《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 3026—2026)《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专项提升方案》《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第三方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作导则,对化工(危化品)企业、生物医药以及研发实验室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综合指导和治理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深入排查危化品存储、使用、经营环节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通过组织行业领域专家,突出“专业化”提升服务。其中,标段一、标段二应充分对照行业法规标准,结合现场实践经验等,细化指导服务清单,制定服务计划,开展指导服务工作,查找消除企业有关问题隐患,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形成安全指导服务报告,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且进行闭环确认;标段三,组织危化品相关企业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技能比拼等;指导企业制定危化品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方案,组织开展演练工作,形成应急救援演练总结报告;标段四,组织专家力量,解读危化品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参与配合“小切口”问题研究,协助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依托“SIP安全360”系统,对重点危化品企业在线巡查,指导企业整改闭环问题。 服务时间: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服务为合同签订之日至11月30日,其中标段一、标段二第一轮专家指导服务需在9月底前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孙冬梅、孙铭、肖翔
根据苏财购告【2016】31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差额累计进行计算。本项目服务费为:标段一:6375.00元,标段二:6075.00元,标段三:3000.00元,标段四:450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6楼
联系人:李得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诚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604-2-009
联系人:张晓雯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雯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