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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广州市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公众参与意见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yjglj.gz.gov.cn/hdlj/zjdc/content/post_10696008.html
为加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提高公众参与的针对性和效果,提升立法质量,我局依据《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就《广州市自然灾害防治条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5日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我局共收到6条意见,现按照《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将收到的公众意见予以公布。
序号 |
意见和建议 |
备注 |
1 |
对“应急抢险救灾”做出明确的定义和范围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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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置韧性城市办公室或者韧性城市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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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针对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设置相应的应急避难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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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对社区的防灾减灾教育,培养社区居民的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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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支持公众参与自然灾害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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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条例初稿后,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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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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