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渝水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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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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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渝水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渝水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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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5 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赣农规计字〔2025〕28号)和《新余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余财农〔2025〕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渝水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项目类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

项目性质:农业生产补助项目

项目总投资:432万元

组织实施单位:渝水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项目建设年限:12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项目区自然资源条件

渝水区位于江西省中部偏西,新余市东部,袁河中下游。东界樟树、新干,南连峡江、吉安,西接分宜,北邻上高、高安,距省会南昌160公里。全区国土面积1173.8平方公里,总人口69.8万人,下辖7镇4乡6办事处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82个行政村,63个社区(居委会)。近年来,渝水区先后荣获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工业发展先进县(区)、全省城乡发展一体化先进县(区)等荣誉称号。同时,2013起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一类县(市、区)先进。

渝水区属低山丘陵区,袁河横贯其间。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平,由外围逐渐向中部倾斜。渝水区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山川秀丽,土地肥沃,森林覆盖率近50%,无霜期长,寒冬较短,年均匀温17.8℃,年降水量1550毫米。渝水是一个底蕴深厚、产业鲜明、山川秀美的人文之区、创新之区、生态之区。

(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渝水区为全省第二个千亿县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5%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引进省外2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增长5%左右;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和6.5%左右。渝水区是传统的农业大区,素以盛产水稻、油茶、蜜桔等著称于赣,是全国高产油茶林建设示范县(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新余蜜桔)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全国商品瘦肉型猪基地县(区)、肉牛生产续建基地县(区)、全省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区、全省绿色(有机)食品十强县(区)。渝水区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主要盛产水稻、棉花、油茶、花生、芝麻、柑桔、茶叶等。

(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

1.秸秆资源量及利用情况

根据 2024年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子系统数据显示,全区粮食播种面积87.63 万亩,主要农作物产量 32.28 万吨,其中水稻29.14 万吨,棉花、油菜、花生等农作物产量 3.14万吨。秸秆资源丰富,主要来源于水稻、油菜、花生等农作物。据测算,2024年渝水区秸秆可收集资源量为27.88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26.59万吨,其中肥料化利用量21.21万吨、燃料化0.3万吨、基料化利用量3.78万吨和原料化利用量1.3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36%,每年还需从安徽调运2.0万吨小麦等秸秆。

2.秸秆资源化利用条件

全区秸秆综合处理能力较强,初步构成秸秆-能料-加工、秸-菌-肥、秸+养殖粪污-沼-肥等循环农业模式,水稻秸秆还田率达76%以上。现拥有5家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利用企业(其中原料化1家、肥料化2家、基料化1家、饲料化1家)、年收购各类农作物秸秆2.915万吨,作为生物有机肥原料、生物质能原料和基料等。其次,秸秆还田机械装备水平较高。截至目前,渝水区农机总动力达到42.6万千瓦,有大中小型拖拉机360余台,联合收割机400余台,秸秆还田粉碎机120余台,还有过筛机、皮带输送机、打包机、打捆机等设备,机械化耕作业水平达90%以上。总体来看,秸秆利用呈现出资源利用数量大、利用规模大、发展潜力大的产业化发展态势,极大地转变了农业生产方式,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然而,秸秆离田收储体系相对薄弱,秸秆还田效率低,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不高,仍需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项目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科技支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从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利用两端发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推动秸秆利用更加科学、更加高效和更有价值,持续提高产业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引领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实施原则

多元循环,沃土为本。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支持完善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秸秆异地还田技术示范,重点支持秸秆有机肥化、饲料化加工、基料化利用等秸秆循环回田沃土建设,实现秸秆就近消纳和农民就地就业,形成具有渝水区特色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加强考核,确保质量。以实现区域秸秆全量化利用为目标,建立建设实施主体绩效考核和淘汰机制,并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构建科学合理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绩效目标体系和任务清单,实现建设实施主体的“有进有退”,资金“有增有减”。

典型示范,整体推进。指导和鼓励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发展产业经营,构建服务支撑体系,强化培训指导,加快先进成熟技术应用,推进秸秆产品品牌化、建设标准化,打造示范样板,带动推进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严格标准,长效运行。项目实施主体要提交合法用地手续,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机构)施工、监理,经区审计局或有资质且区审计局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审计,达到项目要求的秸秆收储利用量,项目建成后符合安全生产及环保、自然资源、发改、消防等部门要求。积极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秸秆利用产业发展。

(三)总体目标

以全区农作物秸秆高质高效全量利用为目标,以绿色生态循环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在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技术等秸秆直接高效还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秸秆异地还田、秸-菌-肥、秸-沼-肥、秸-养殖粪污-肥等秸秆离田利用再循环回田模式,构建以秸秆为纽带的生态种养、能肥协同的秸秆多维综合利用模式;开展秸秆台账建设及秸秆还田效果监测,建立秸秆沃土长效机制,提升土壤有机质;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秸秆沃土模式县建设任务目标,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稳定在95%以上,还田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基本杜绝露天焚烧。

(四)绩效指标

项目绩效主要体现在秸秆台账建设、秸秆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秸秆还田效果等方面。具体为建设秸秆收储中心,新建钢构秸秆大棚1个、面积1000平方米,离田收储秸秆7886吨,示范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28164亩、秸-沼-肥4700亩、秸-养殖粪污-堆肥-回田2960亩、秸-菌-肥3000亩,秸秆异地还田1013亩。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钢构收储大棚1个,总面积1000平方米,预计发放补贴资金13.5万元。

2.秸秆离田收储利用 7886吨,预计发放补贴资金 88.312万元。

3.开展秸秆高效循环回田技术示范10660亩,预计发放补贴资金 159.90万元。

4.开展秸秆-绿肥协同还田技术示范28164亩,预计发放补贴资金140.82万元。

5.开展水稻秸秆异地覆盖还田技术示范1013亩,预计发放补贴资金8.104万元。

6.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设立1处监测点位,安排资金 12.0 万元。

7.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第三方机构江西益磊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审核验收,安排资金 7.00 万元。

8.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及管理体系,开展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开展秸秆技术培训 3次,制作秸秆综合利用宣传牌 10 块,印发宣传资料 ,开展省级媒体宣传 1 次,地市级媒体宣传 2 次,以及实施主体及方案编制、评审、专家验收、资料汇编等其他费用,预计安排资金2.364万元。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奖补方式

(一)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的运行模式,以秸秆资源化利用主体企业为中心,遵循就近就地的原则,建设全区秸秆离田收储运体系。

1.秸秆仓储中心建设

(1)建设地点

在百丈峰风景区丁公路原新钢五队建立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个。

(2)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

扶持新余蘑坊菌业有限公司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个,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预计可收储秸秆2000吨以上。具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见表1。

表1 渝水区2025年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实施主体及内容

序号

项目建设

地点

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

单位

建设规模

1

百丈峰风景区丁公路原新钢五队

新余蘑坊菌业有限公司

钢构收储大棚

平方米

1000

叉车

1

打捆机

1

(3)补助标准与资金预算

新建秸秆收储仓库按 135 元/平方米进行奖补,根据秸秆收

储运中心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全区 2025年秸秆收储运中心建设补助资金概算为 13.5万元(见表 2)。

建设项目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会同区财政局、乡镇政府对秸秆收储中心的建设内容进行验收,现场核算工程量,并通过第三方审计其固定资产投资必须大于项目建设的奖补资金,且补助资金不超过固定资产投入(审计结果)30%。秸秆收储中心的建设标准及验收要求详见附件5。

表2 渝水区2025年秸秆收储中心建设补助资金概算

序号

建设内容

单位

建设规模

奖补标准

补助资金

(万元)

1

钢构收储大棚

平方米

1000

135元/平方米

13.5

2

收储加工设备

台/套

2

合计

13.5

(4)规范及验收要求

在收储运体系建设中,秸秆收储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达到:有管理办公用房、地磅、专人看管、有水源、有防火设施、有围栏、有监控、有配套的机械设备。在收储点建设前,秸秆收储中心的实施主体需要与区农粮局签署三年之内不得改变秸秆收储点建设性质的承诺书,承诺年秸秆收集量。秸秆收储中心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在秸秆收储中心的建设规划、用地与用电等方面的需求给予大力扶持。

秸秆收储中心要求钢构材质,钢构仓库檐口高度不低于6米,场地需要硬化,运营主体应配套相应的秸秆装卸、打捆、堆放等收储设备。新建硬化地面的厚度不得少于 8厘米,收储棚外围立面必须封闭,并留有窗户能保证通风散热。秸秆收储中心应远离高压线及生活区。 每个1000平方米秸秆收储中心年应收储秸秆 600~1000吨,收储量要求按照收储中心建设面积叠加计算。    

2.秸秆收储及利用一体化建设

(1)秸秆收储及燃料化利用一体化建设

①建设地点与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在罗坊镇王年村,以江西正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

②建设内容及规模

秸秆收储利用1566吨。

(2)秸秆收储及原料化利用一体化建设

①建设地点与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在罗坊镇,以东南草源工贸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

②建设内容及规模

秸秆收储利用2000吨。

(3)秸秆收储及肥料化利用一体化建设

①建设地点与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分别在新溪乡、南安乡、罗坊镇及鹄山镇,以新余市渝水区金满山种植专业合作社、新余市敖雪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新余市渝水区荣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江西三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余雪平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

②建设内容及规模

秸秆收储1870吨。

(4)秸秆收储及饲料化利用一体化建设

①建设地点与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在水西镇和珠珊镇,以新余市建佳岭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余市绿福兴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

②建设内容及规模

秸秆收储利用2450吨。

(5)补贴标准与资金概算

补贴标准:秸秆收储按照收储量分级补贴,单个实施主体收储在500吨及以下的按100元/吨,超过部分按120元/吨补助,单个实施主体补助不超过起始任务收储量。具体每项建设内容的补助详见表3。

表3 秸秆离田收储技术服务奖补资金概算

序号

建设地点

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

收储量

(吨)

补贴标准

(元/吨)

预计补贴金额(万元)

1

罗坊镇

江西正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收储及燃料化利用

1566

单个收储在500吨及以下的按100元/吨,超过部分按120元/吨补助100

17.792

2

水西镇

新余市建佳岭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收储及饲料化利用

2200

25.4

3

珠珊镇

新余市绿福兴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250

2.5

4

罗坊镇

东南草源工贸有限公司

收储及原料化利用

2000

23.0

5

新溪乡

新余市渝水区金满山种植专业合作社

收储及肥料化利用

100

100

1.0

6

南安乡

新余市渝水区荣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收储及肥料化利用

100

100

1.0

7

新溪乡

新余市敖雪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300

100

3.0

8

罗坊镇

江西三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60

单个收储在500吨及以下的按100元/吨,超过部分按120元/吨补助

10.52

9

鹄山镇

新余雪平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410

100

4.1

合计

7886

88.312

验收要求:秸秆捡拾离田须按照约定的收储量完成秸秆捡拾打捆离田,以每3亩捡拾打捆秸秆1吨,即每亩稻田捡拾打捆的秸秆不能少于300公斤为基本要求。建设项目完成后,实施主体需提供秸秆离田服务协议、作业记录、离田服务田块汇总表等佐证材料,同时需拍摄实施前后照片,并提供相关台账。经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会同有关人员确认后,按照实际收储量给予补贴,单个实施主体补助不超过起始任务收储量。实行以奖代补,先实施后补助。

(二)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技术服务示范区建设

1.建设内容

在罗坊、水北、界水、水西、下村等14个乡镇33个实施主体开展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技术示范28164亩,具体内容见表4。

表4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技术服务采购奖补资金预算

序号

建设地点

建设主体

示范面积(亩)

示范技术要求

补贴标准

(元/亩)

预计补贴金额(万元)

1

罗坊镇

新余市渝水区新山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2000

秸秆粉碎深翻+2kg紫云英/0.5kg油菜

50

10.0

新余市小家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500

2.5

新余市金陶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1300

6.5

新余市渝水区党宝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400

2.0

新余市亮晶农家乐家庭农场

300

1.5

新余市余东农业有限公司

500

2.5

渝水区罗坊镇晟潼种养殖农场(个体工商户)

500

2.5

新余市秋荣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500

2.5

2

界水乡

新余市渝水区江南红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00

1.0

新余市三九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580

2.9

新余市渝水区申鸿种植专业合作社

200

1.0

3

城东办事处

新余市耀赣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673

3.365

4

水北镇

新余市日兴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880

秸秆粉碎深翻+2kg紫云英/0.5kg油菜

50

4.4

新余渝水区忠昕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760

3.8

5

马洪办

新余高新区马洪小全种植家庭农场

650

3.25

6

水西镇

新余高新区云泽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470

2.35

新余市绿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86

4.93

新余市亚卓种植家庭农场(个人独资)

2000

10.0

7

下村镇

新余市嘉耀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300

1.5

新余渝水区敏捷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260

1.3

8

良山镇

新余渝水区秭惠农业专业合作社

1600

8.0

新余市鑫田种养家庭农场

120

0.6

9

人和乡

新余福瑞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2000

10.0

10

仙来办

渝水区罗坊镇新辉种养殖场

617

3.085

新余市日安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500

2.5

新余市云瑞种植家庭农场

260

1.3

11

珠珊镇

新余渝水区合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1200

秸秆粉碎深翻+2kg紫云英/0.5kg油菜

50

6.0

新余市建恒种养殖家庭农场

1110

5.55

新余市绿福兴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1310

6.55

新余市港新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1038

5.19

12

鹄山镇

新余瑞琪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450

2.25

13

新溪乡

新余市珠誉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1000

5.0

14

姚圩镇

新余市隆升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3000

15.0

合计

28164

50

140.82

2.规范要求

要求水稻种植集中连片。对双季稻田秸秆直接还田示范区,要求早稻秸秆机械化粉碎深翻还田,晚稻收获前每亩播种绿肥种子(2kg紫云英或0.5kg油菜)及田间进行开沟。早稻秸秆切碎长度在8~10cm,切碎后秸秆均匀抛撒翻压,机械深耕翻压要求采用圆盘犁或铧式犁进行,在不破坏犁底层的情况下,翻耕深度20cm左右;晚稻秸秆切碎长度在8~10cm,切碎后秸秆均匀抛撒。对中稻模式示范区,要求水稻秸秆收获离田后,每亩播种绿肥种子(2kg紫云英或0.5kg油菜)及田间进行开沟,在绿肥盛花期翻耕还田。

3.验收及奖补办法

示范面积依据渝水区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核定管理办法。示范任务完成后,由镇、村负责监管实施面积及验收;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实际实施面积进行测绘复核;经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和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复核合格后按照实际实施面积给予补贴,但不超过任务面积。

双季稻模式和中稻模式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技术示范补助标准50元/亩,经当地组织实施管理部门核准后,资金补助给秸秆还田服务实施主体。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示范奖补预算140.82万元。

(三)秸秆高效循环回田示范区建设

1.建设内容

在罗坊镇和南安乡,因地制宜开展“秸-菌-肥”“秸+养殖粪污-沼肥”“秸+养殖粪污堆肥”等循环回田技术示范,对遴选符合要求的秸秆循环回田沃土技术服务进行奖补,合计覆盖水稻面积10660亩。具体建设主体和建设内容见表5。

5 秸秆高效循环回田示范服务采购奖补资金预算

序号

建设主体

建设内容及要求

建设规模

(亩)

补助标准(元/亩)

补助资金(万元)

1

江西正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秸-养殖粪污-沼肥-回田,秸秆+沼肥400kg/亩

4700

150

70.5

2

江西三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秸-养殖粪污堆肥-回田,秸秆+堆肥400kg/亩

2960

44.4

3

新余蘑坊菌业有限公司

秸-菌-肥-回田,秸秆+菌渣肥400kg/亩

3000

45.0

合计

10660

150

159.9

2.规范要求

“秸-菌-肥”“秸+养殖粪污-沼肥”“秸+养殖粪污堆肥”等方式循环回田,要求水稻种植集中连片在200亩以上。早稻、晚稻收割时留茬高度在15cm以下,早稻秸秆切碎长度在8~10cm,切碎后秸秆均匀抛撒,晚稻秸秆收储离田。

秸-菌-肥模式:水稻收获后秸秆粉碎收储离田,油菜种植前施用400kg/亩菌渣肥,翻耕15~20cm。

秸+养殖粪污堆肥:水稻收获后秸秆粉碎收储离田,油菜种植前施用400kg/亩堆肥,翻耕15~20cm。

秸+养殖粪污-沼肥模式:稻-油模式,水稻收获后秸秆粉碎收储离田,油菜种植前施用400kg/亩沼肥,旋耕15~20cm。

3.验收要求

项目建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实际菌渣/沼/沤肥用量进行核实,实施主体需提供服务协议、作业记录,还田服务田块汇总表或菌渣/沼/堆肥采购协议、资金往来账目、使用记录等佐证材料,同时需拍摄实施前后照片,并提供相关台账。经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和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确认后,按照实际用量给予补贴,但最高不超过任务量。

4.奖补办法

补贴标准参照附件6中秸秆综合利用成本测算推荐值,秸秆高效循环回田利用奖补150元/亩,经当地组织实施管理部门核准后,资金补助给循环回田服务实施主体。合计预算159.9万元。

(四)秸秆异地还田技术示范区建设

1.建设内容

扶持新余市渝水区荣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清芳果业家庭农场、新余市渝水区金满山种植专业合作社、新余市敖雪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在南安乡、水北和新溪乡开展水稻秸秆果园异地覆盖技术示范,计划示范总面积1013亩。具体示范内容和规模见表6。

表6 秸秆异地覆盖还田技术服务采购奖补资金预算

序号

建设地点

建设主体

示范面积(亩)

示范技术要求

补贴标准(元/亩)

预计补贴金额(万元)

1

南安乡

新余市渝水区荣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300

行间覆盖,新鲜秸秆覆盖厚度10cm以上

80

2.4

2

水北镇

清芳果业家庭农场

113

行间覆盖,新鲜秸秆覆盖厚度10cm以上

0.904

3

新溪乡

新余市渝水区金满山种植专业合作社

300

行间覆盖,新鲜秸秆覆盖厚度10cm以上

2.4

4

新溪乡

新余市敖雪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300

行间覆盖,新鲜秸秆覆盖厚度10cm以上

2.4

合计

1013亩

80

8.104

2.规范要求及验收

要求整个果园行间覆盖新鲜、风干秸秆,树干四周留出半径30~40cm 的空间,覆盖厚度8-10 cm。

项目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实际实施面积进行测绘,由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会同区财政局复核实际完成面积,确认后,按照符合实施要求的实际实施面积给予补贴,但最高不超过任务面积。

4.奖补办法

补贴标准参照附件6中秸秆综合利用成本测算推荐值,秸秆异地果园行间覆盖按照80元/亩标准补助。经当地组织实施管理部门核准后,资金补助给实施主体。合计预算8.104万元。

(五)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及项目管理

1.秸秆还田效果监测及技术示范

依据要求,渝水区作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沃土模式县,需建立秸秆还田效果监测点位不少于1个,并结合全区实际,开展不同秸秆还田方式在培肥地力、增产增收等方面的作用,重点对监测点气候条件和栽培措施、作物田间生产情况、土壤状况、病虫害等进行监测,形成秸秆还田效果监测报告,为科学评价秸秆还田效果、优化还田技术模式、制定还田政策、推动农业农村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学数据支撑。秸秆还田效果监测工作委托江西省红壤及种质资源研究所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指导实施。计划安排项目资金合计12万元。详细秸秆还田效果监测方案见附件5。

2.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

(1)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秸秆资源数据台账,实现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监测标准和方法科学规范化,做好区级秸秆资源数据平台录入工作,全面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摸清资源底数,为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提供支撑,推动数据要素与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效果评价,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考核依据。

(2)区级秸秆台账数据填报及审核。在作物收获季实时采集填报,提升数据报送时效性;对辖区内市场化利用主体开展全覆盖普查填报,进一步提高秸秆资源调查数据准确性,推进规范化、常态化监测评价。对区域范围内所有正常运营的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进行登记,新的调查年度及时添加新增主体、删除退出主体。

(3)农作物秸秆实地调查及宣传。在项目核心示范区遴选出三个乡镇,6个村委作为示范点,每个村委抽取不同规模的20户农户,合计120户农户,组织调查员对抽样农户上年度的农户分散“五料化”利用秸秆量和市场化主体秸秆利用量进行调查,获取调查一手数据,并上报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子系统,对调查农户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为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属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村民组织作用,在6个村委加大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普及村民秸秆综合利用知识。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项目将开展秸秆技术培训,推广示范新型秸秆利用技术2项,制作秸秆综合利用宣传牌5块以上,宣传横幅20幅以上,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以上;开展省级媒体宣传 1 次,地市级媒体宣传 2 次,县级媒体宣传 3 次,针对资料、培训等购置物资等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审核验收。审核验收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秸秆仓储中心,还田示范面积,离田面积,参照文件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验收。以上内容合计预算资金9.364万元。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一)项目资金来源

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新余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 2025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余财农〔2025〕17号),下达我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432万元。

(二)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秸秆收储中心建设、秸秆离田收储、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技术示范、秸秆异地还田示范区建设、秸秆高效循环回田利用、秸秆还田效果监测和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及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资金使用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实行先建后补。各项建设内容资金计划安排见表 7。

表7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建设内容表

支持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

拟建设内容及数量

金额

万元)

经费比例%

1

秸秆收储中心建设

新建1000平方米钢构大棚

13.5

3.13

2

秸秆收储利用

秸秆捡拾离田收储利用7886吨

88.312

20.44

3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技术服务示范区建设

28164亩开展秸秆机械化粉碎深翻及配每亩播种绿肥种子(2kg紫云英/0.5kg油菜)及田间进行开沟

140.82

32.60

4

秸秆异地还田示范区建设

1013亩秸秆异地还田示范

8.10

1.88

5

秸秆高效循环回田利用

10660亩稻田打捆离田基料化、肥料化沃土技术示范区开展“秸-菌-肥”“秸+养殖粪污-沼肥”“秸+养殖粪污-肥”循环回田

159.9

37.01

6

秸秆还田效果监测和技术试验示范

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秸秆沃土技术示范及效果监测,形成秸秆科学还田模式

12.0

2.78%

7

第三方机构审核验收

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审核验收

7.0

1.62%

8

项目管理

开展秸秆实施方案编写、宣传培训、标识牌制作、实施主体及方案评审、专家验收、资料汇编等其他费用

2.364

0.55%

合计

432

100

五、项目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项目进度安排

1.实施主体遴选(*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成立工作专班和协调机构,分工负责,明确任务,量化分解到有关部门、股室、企业,责任到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申报企业依据《新余市渝水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关于遴选渝水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沃土模式)实施主体的通知》要求,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当地政府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完整性进行初审、行文推荐;渝水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行文推荐申报的示范实施主体及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实施主体纳入实施方案,征求渝水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相关单位后,报区人民政府研究后确定最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按相关程序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由区政府办印发。

2.项目实施(*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试点项目拟实施主体应根据验收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台账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做到记录准确、财务核算规范、账表齐全、凭证完备,项目实施期间每周向渝水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办公室(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nystg401@126.com)报送项目进展及有关图片。

3.项目验收、拨款(*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1)验收(*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还田面积验收标准:按照“村组登记申报、第三方审计、两榜公示、乡镇核验、区级确认”的程序,对农户补贴面积进行核实。

(2)拨款(*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通过区级确认、核准、公示后的实施主体,由区农粮局将奖补资金拨付给实施主体。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不能享受奖补资金,结余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参照实施方案补助标准研究变更方案并抄送区财政局备案,对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备案库的实施主体进行奖补。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农作物秸秆是农业重要的资源之一,实施秸秆还田,能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提高化肥利用率,增加农作物产量,实现农田节本增效。我区农作物秸秆产量大、分布广、种类多,农业连年丰收,农作物秸秆产量逐年增多,秸秆随意抛弃,不但会影响空气质量,而且是对农业资源的巨大浪费,推进秸秆离田再利用循环利用模式,培育秸秆肥料、基料等产业,能更大程度的发挥秸秆资源效应,进一步提升秸秆经济效益,同时带动秸秆关联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效益

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一方面通过秸秆-绿肥周年高效还田,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种植户的经济效益,激发农户种田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另一方面通过秸秆离田资源化利用,培育和壮大秸秆产业,增加农民在当地的就业机会,有益于家庭和社会和谐,助力乡村振兴。

(三)生态效益

秸秆还田可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有利于土壤生物多样性的恢复和提高,促进土壤养分的转化和循环。有助于减少化肥的使用,与化肥相比,在同样产量下,可减少肥料使用量 30%~40%,降低农业面源污染风险。以秸秆连续覆盖果园3~5年,不仅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而且还可增加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增产效果也很明显。此外,秸秆还田有助于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减缓全球气候变化。

七、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农粮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渝水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渝水分局、区应急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渝水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粮局,由区农粮局局长周爱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督查、考核、奖惩等,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设立技术指导小组,由江西省红壤及种质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黄欠如任组长,区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况姚赟任副组长,区农粮局刘春香、甘岚、刘磊、胡鹏、熊婧、李飞、胡秋珺、李火平等为成员。

区农业科技与生态资源保护股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及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区种植业与植保股负责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技术支撑和秸秆数据统计技术支撑;科教股负责宣传培训,计财股负责财务审核;畜牧兽医股负责饲料化利用等。

(二)强化科技支撑

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组建农技、农机、畜牧、生态和财务专家指导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关键技术,帮助试点实施主体解决遇到的技术问题,提升利用水平。充分依托省红壤及种质资源研究所专家技术支撑单位力量,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加强科技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利用模式。

(三)健全资源台账

建立科学的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标准和方法,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依托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农作物秸秆资源子系统,建立国家、省、市、区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为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提供支撑。同时,要建立工作信息制度,开展工作评估。

(四)加强资金筹集

坚持政府扶持、社会支持、企业实施原则,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秸秆基料、肥料、燃料、饲料、原料“五化”利用企业多方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企业自有配套资金不得低于项目财政补贴资金。

(五)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技术对促进资源节约、生态保护、农民增收和秸秆禁烧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科普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和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秸秆利用补偿制度、秸秆全量化利用机制、秸秆产业发展模式、秸秆能源化利用模式等创新做法。

(六)健全管理机制

本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省、市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作为项目实施和验收依据;同时,方案若有局部调整由区农粮局研究并抄送区财政局备案。资金使用单位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审计,并按照审计验收结果进行资金拨付;获得财政补贴的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建立运营及后续管理制度,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要追回奖补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恶意骗补的企业,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取消以后年度奖补资金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项目落实中可进一步加大对产业化利用主体的扶持力度,注重秸秆产业化利用的模式构建,进一步探索出台一些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构建长效运行机制。

八、主要绩效指标

项目绩效主要体现在秸秆台账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秸秆还田效果等方面。具体绩效指标见表8。

表8 渝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绩效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秸秆收储大棚(平方米)

1000

秸秆收储量(吨)

7886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面积(亩)

28164

秸秆离田利用再还田面积(亩)

10660

秸秆异地还田面积(亩)

1013

质量指标

秸秆综合利用率(%)

≥95%

时效指标

年度项目资金拨付进度

完成拨付

成本指标

投资总额(万元)

≤432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秸秆收储利用(万吨)

1.0

社会效益指标

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建立

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建立完整秸秆资源台账

农户秸秆资源化利用意识

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秸秆还田效果

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

提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农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

≥85%

附件:1.渝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表

2.渝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一览表

3.渝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专班

4.渝水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小组

5.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还田效果监测方案

6.渝水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补助办法

7.渝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收储点建设规范及验收要求

8.渝水区秸秆还田/离田示范建设验收流程及办法;

附件1

渝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表

专项项目名称

渝水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负责人及

电话

况姚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地方主管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实施单位

 渝水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

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32

100%

其中:中央补助

432

100%

地方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

全年完

成值

未完成原

因和改进

措施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钢构大棚

1000m2

秸秆异地覆盖

1013亩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28164亩

秸秆高效循环还田

10660亩

收储利用秸秆资源量

7886吨

产出

指标

质量

指标

秸秆综合利用率

>95%

时效

指标

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完成及时率

≥100

成本

指标

秸秆综合利用成本控制率

≤10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建立秸秆资源台账

1套

经济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生态效益指标

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

提升

对象满意度指标

技术指导和服务

≥ 85%

附件2          

渝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一览表

序号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

实施主体

建设指标

补助资金(万元)

1

秸秆收储利用一体化建设

101.812

1.1

秸秆收储中心建设

南安乡

新余蘑坊菌业有限公司

新建秸秆收储仓库1000平方米等,135元/平方米

13.5

1.2

秸秆收储及燃料化利用

罗坊镇

江西正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收储秸秆1566吨,100元/吨,超过500吨的部分按120元/吨

17.792

1.3

秸秆收储及饲料化利用

水西镇

新余市建佳岭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收储秸秆2200吨,100元/吨,超过500吨的部分按120元/吨

25.4

珠珊镇

新余市绿福兴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收储秸秆250吨,100元/吨

2.5

1.4

秸秆收储及肥料料化利用

新溪乡

新余市渝水区金满山种植专业合作社、新余市敖雪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收储秸秆400吨,100元/吨

4.0

南安乡

新余市渝水区荣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收储秸秆100吨,100元/吨

1.0

罗坊镇

江西三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储秸秆960吨,100元/吨,超过500吨的部分按120元/吨

10.52

鹄山镇

新余雪平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收储秸秆410吨,100元/吨

4.1

1.5

秸秆收储及原料化利用

罗坊镇

东南草源工贸有限公司

收储秸秆2000吨,100元/吨,超过500吨的部分按120元/吨

2

秸秆高效循环回田利用奖补

159.9

2.1

秸-养殖粪污-沼肥-回田循环利用

罗坊镇

江西正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秸-养殖粪污-沼肥-回田4700亩,奖补150元/亩

70.5

2.2

秸-养殖粪污-堆肥-回田循环利用

江西三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秸-养殖粪污-堆肥-回田2960亩,奖补150元/亩

45.0

2.3

秸-菌-堆肥-回田循环利用

南安乡

新余蘑坊菌业有限公司

秸-养殖粪污-堆肥-回田3000亩,奖补150元/亩

44.4

3

秸秆异地行间覆盖服务技术示范奖补

8.104

3.1

秸秆异地果园行间覆盖

南安乡

新余市渝水区荣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秸秆异地覆盖300亩,覆盖厚度10cm以上,奖补80元/亩

2.4

3.2

秸秆异地果园行间覆盖

水北镇

清芳果业家庭农场

秸秆异地覆盖113亩,覆盖厚度10cm以上,奖补80元/亩

0.904

3.3

秸秆异地果园行间覆盖

新溪乡

新余市渝水区金满山种植专业合作社

秸秆异地覆盖300亩,覆盖厚度10cm以上,奖补80元/亩

2.4

新余市敖雪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秸秆异地覆盖300亩,覆盖厚度10cm以上,奖补80元/亩

2.4

4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技术示范奖补

140.82

4.1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罗坊镇

新余市渝水区新山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余市小家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新余市金陶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新余市渝水区党宝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新余市亮晶农家乐家庭农场、新余市余东农业有限公司渝水区罗坊镇晟潼种养殖农场(个体工商户)、新余市秋荣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主体

早稻秸秆机械化粉碎深翻+冬季每亩播种绿肥种子(2kg紫云英/0.5kg油菜),示范面积7038亩,奖补50元/亩

30.0

4.2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界水乡3个主体

新余市渝水区江南红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余市三九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余市渝水区申鸿种植专业合作社

早稻秸秆机械化粉碎深翻+冬季每亩播种绿肥种子(2kg紫云英/0.5kg油菜),示范面积980亩,奖补50元/亩

4.9

4.3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城东办事处

新余市耀赣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中稻秸秆捡拾离田+每亩播种绿肥种子(2kg紫云英/0.5kg油菜),示范面积673亩,奖补50元/亩

3.365

4.4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水北镇

新余渝水区忠昕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余市日兴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早稻秸秆机械化粉碎深翻+冬季每亩播种绿肥种子(2kg紫云英/0.5kg油菜),示范面积1640亩,奖补50元/亩

8.2

4.5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马洪办

新余高新区马洪小全种植家庭农场

示范面积650亩,奖补50元/亩

3.25

4.6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水西镇3个主体

新余高新区云泽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余市绿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余市亚卓种植家庭农场(个人独资)

示范面积3456亩,奖补50元/亩

17.28

4.7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下村镇

新余市嘉耀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余渝水区敏捷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示范面积560亩,奖补50元/亩

2.8

4.8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良山镇

新余渝水区秭惠农业专业合作社、新余市鑫田种养家庭农场

示范面积1720亩,奖补50元/亩

8.6

4.9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人和乡

新余福瑞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示范面积2000亩,奖补50元/亩

10.0

4.10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仙来办

渝水区罗坊镇新辉种养殖场、新余市日安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新余市云瑞种植家庭农场

示范面积1377亩,奖补50元/亩

6.885

4.11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珠珊镇

新余市绿福兴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新余渝水区合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余市建恒种养殖家庭农场、新余市港新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示范面积4658亩,奖补50元/亩

23.29

4.12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鹄山镇

新余瑞琪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示范面积450亩,奖补50元/亩

2.25

4.13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新溪乡

新余市珠誉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示范面积1000亩,奖补50元/亩

5.0

4.14

秸秆-绿肥周年协同还田

姚圩镇

新余市隆升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示范面积3000亩,奖补50元/亩

15.0

5

项目技术支撑及管理体系建设

21.364

5.1

秸秆还田效果监测

罗坊镇

江西省红壤及种质资源研究所

稻田秸秆还田效果监测

12.0

5.2

第三方机构审核验收

江西益磊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审核验收。

7.0

5.3

项目管理体系建设

全县各乡镇

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开展秸秆宣传培训、标识牌制作、实施主体及方案评审、专家验收、资料汇编、资源台账等其他费用

2.364

总计

432.0

附件3

渝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项目工作专班

组 长:  郭  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敖海涛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成 员:  杨  智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史志办主任      

  傅江萍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皮小峰   区财政局局长

  简思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乔  艳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  强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石献仁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肖桂平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爱勇   区农粮局局长

黄志兵   罗坊镇党委委员

    刘  洋   姚圩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章  勇   新溪乡常务副乡长

    彭晓光   下村镇人大主席

    王余平   鹄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廖秋华   珠珊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廖志恒   良山镇党委委员

   黄博文   界水人大主席  

   彭斌根   仙来办事处党工委副主任  

   傅  豪   南安乡党委副书记  

   廖冬华   人和乡人大主席

   曾小军   水北镇人大主席

   邓  峥   水西镇人大主席

   胡秋华   城东办二级主任科员

   龚桂菊   马洪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由周爱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况姚赟、简雁辉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刘春香、甘岚、刘珍妮、桂小根。

附件4

渝水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 黄欠如 江西省红壤及种质资源研究所研究员   

副组长:况姚赟 渝水区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成  员:刘春香  渝水区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基层高级农艺师

甘  岚  渝水区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助理农艺师

刘  磊  渝水区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农艺师

胡  鹏  渝水区农业科学研究中心技术员

熊  婧  渝水区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农经师

李  飞  渝水区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农艺师

胡秋珺  渝水区农业科学研究中心会计师

李火平  渝水区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畜牧兽医师

刘露萍  罗坊镇人民政府农艺师

附件5

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秸秆还田效果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建立秸秆还田监测点位,连续监测秸秆还田在培肥地力、增产增收、固碳减排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为科学评价秸秆还田效果、优化还田技术模式、制定还田政策、推动农业农村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二、监测目标

完成秸秆还田效果监测,形成秸秆还田效果监测报告,形成秸秆科学还田沃土模式1个。

三、监测点布设

1.监测点位

选定罗坊镇刘家村双季稻作为秸秆还田效果长期监测点。定位监测点共设5种模式,包括(1)无秸秆还田;(2)双季稻秸秆全量粉碎还田;(3)早稻秸秆粉碎还田+晚稻秸秆离田;(4)早稻基施菌渣肥+早稻秸秆-菌渣肥还田+晚稻秸秆离田;(5)早稻基施有机肥+早稻秸秆-有机肥还田+晚稻秸秆离田。每种模式监测样方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每个模式氮磷钾养分投入量基本相等,耕作措施保持一致。种植制度均为早稻-晚稻;耕作方式为机插;保持固定栽培密度。

2.监测内容

按照赣农规计字〔2025〕28 号文件中《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还田效果监测方案》(见附件)要求,根据作物生长周期及规律,重点对监测点气候条件和栽培措施、作物田间生产情况、 土壤状况、病虫害等进行监测。具体如下:

(1)气象条件和栽培措施

气象条件:记录监测光照、气温、降水条件。

栽培措施:记录监测整地、施肥、灌溉、病虫草害防治相关信息。

(2)作物田间生产情况

田间情况:开展作物倒伏情况调查,记录监测病、虫、草害发生情况。

生产情况:记录作物种类、品种、种植和收获日期,作物产量,作物收获留茬高度、秸秆理论产生量、秸秆腐解率、秸秆碳氮磷钾含量。

(3)土壤状况

功能参数指标:pH、有机质、水稳性团聚体、容重、田间持水量、土壤温度、全氮、碱解氮、有效钾。

结构参数指标:耕层深度、犁底层厚度。

(4)病虫害情况

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确定调查的时间和次数,结合当地生产实际确定各类作物所需监测的虫害种类,如水稻螟虫、油菜蚜虫等,记录虫害种类并计算虫口密度和为害率。

四、结果分析

总结全年开展监测工作进展和取得效果,梳理存在问题和提出工作建议,形成监测分析报告。重点阐述秸秆还田后在病虫害、作物生产、土壤状况、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监测指标变化情况并附相关图表等资料。

附件6

渝水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补助办法

为推动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顺利实施,保障项目资金公正、公开、高效和安全使用,经渝水区 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专班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1.公告报名。区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通过区政府网发布公告,本区域范围内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企业或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愿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并提供建设主体营业执照(或批复成立的文件)、负责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和《渝水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主体登记申请表》等书面材料。

2.初步审核。区(镇)人民政府对建设主体申报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及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推荐至区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

3.主体遴选

(1)专家评审。区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乡(镇)政府推荐的建设主体的基本情况、技术力量、服务能力、作业条件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打分评审,择优推荐建设主体。

(2)确定主体。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对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建设主体,通过会议研究初步确定项目建设主体,并报项目工作专班。

(3)公示建设主体。项目工作专班会议确定的建设主体,按相关程序在县政府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4)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未列入项目建设主体,但在秸秆收储利用有意愿、有成效的其他主体,经申请、乡(镇)推荐和区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确定后,可以纳入项目建设主体后备名单。

4.实施过程监督

(1)台账建设。项目建设主体应建立工作台账,应包括:申报材料、用地批复文件、建筑设计图纸、建筑材料采购、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作业人员、时间、地点、农户信息、照片、视频,秸秆捡拾离田、收储、销售及利用等协议、资金往来账目等。

(2)过程监管。县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不定期地对各建设主体工作进展进行督查,查阅有关台账;项目技术指导小组不定期地对项目建设进行指导和技术服务。

5.项目竣工验收

(1)申请验收。项目竣工后,建设主体应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2)项目初验。乡(镇)人民政府对建设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初验,并出函签字盖章同意向区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申请区级终验。

(3)区级终验。区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成立区级终验小组,对项目建设主体的建设内容进行现场验收,复核项目工程量(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面积、收储量、加工量,秸秆还田面积等)、核实配套机械的型号及价格(已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机械设备不得补贴),按照补贴标准确定补助金额。区级终验分两批次进行:*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秸秆收储大棚、机械设备、秸秆还田面积等验收,*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全部项目验收。验收结果经区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建设主体填写项目补助资金结算表,报送区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

(4)资金补助。区财政局按区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区农粮村局)审核同意的项目补助资金结算表对项目建设主体进行直接补助。补助资金分期拨付,*开通会员可解锁*底以前拨付建设费用,原则上年底前完成100%。建设主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前未完成秸秆收储大棚、机械设备建设,则不予补助;秸秆收储大棚的建设面积和机械设备购置数量等建设内容,按实际完成量进行补贴。

秸秆综合利用成本测算推荐值

秸秆利用成本类别

成本区间

低茬直接粉碎全量翻埋还田作业

80-100(元/亩)

异地覆盖还田作业成本(不含秸秆)

200-280(元/亩)

秸秆离田收储成本(丘陵地区可上浮 10%)

250-350(元/吨)

标准化钢构秸秆仓储建设成本(乡镇级、村级)

400-500(元/平方米)

秸秆高效循环回田示范(“秸-菌-肥”“秸-沼-肥”“秸-饲-肥”等一批循环利用技术)

430-503元/亩

备注:秸秆高效循环回田示范:每亩有机肥成本0.4吨*800-870元/吨+人工撒施费、运输费(50-80元/亩)+翻耕费60-75元/亩。

附件7

渝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收储点

建设规范及验收要求

为加强完善我区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根据全区农作物秸秆资源及秸秆收储中心建设情况,经区工作专班办公室讨论通过,提出2025年农作物秸秆收储点建设规范及验收要求如下:

一、秸秆收储点建设规范

1.选址要求。农作物秸秆收储点选址应做到周边秸秆资源丰富,交通和水源便利;位置距高压线和生活区100m以外,相对独立,确保存储安全;收储点用地应符合相关规定,优先利用存量建设或设施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等,也可以利用企业主体闲置场地。

2.场地建设。根据用地地势地形合理布局。场地周围应建有围栏或围墙,场地内建设有相应排水设施和晒场;收储大棚的钢架结构檐口距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8米,骨架结构为工字钢,顶棚设计和施工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收储大棚地面须硬化,厚度不得少于10厘米、水泥混凝土的标号不得低于C25;收储大棚外围立面面积必须封闭并适当建有窗户,并注重安全性和实用性,保证秸秆堆料场通风散热。

3.配套设备。配有必要的秸秆装卸、堆放等设备;为方便规范化存储,需配置能够对秸秆进行加压、打捆等设备。

4.消防、防雷等安全设施。按照相关标准建设消防、防雷等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及器材应齐全,建有消防井或消防池,或借助周边河流、沟渠保障消防用水;电气设备安装及秸秆堆放要注意防火安全;秸秆堆场应建设防雷设施。

5.制作标牌和公示牌。在门口设置醒目的《江西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渝水区XX秸秆收储点》标牌及2025年渝水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公示牌。

二、秸秆收储大棚建设验收要求

1.钢架结构验收。大棚立柱、跨梁是否为工字钢结构,立柱、跨梁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材质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硬化地面验收。通过水泥采购协议、施工记录等台账,验收硬化地面厚度、水泥标号等是否符合建设规范及设计要求。

3.大棚外立面验收。现场验收外立面材料、窗户安装规范等。

4.大棚面积验收。通过现场实测,确定大棚建设面积。

附件8

渝水区2025年秸秆还田/离田示范建设验收流程及办法

按照“村组登记申报、第三方审计、两榜公示、乡镇核验、区级确认”的程序,对申报还田的面积、离田面积及重量进行核实,参与示范实施主体必须要将还田项目核验申请、补贴申报审批表、还田、离田作业记录表、示范前后影像、第三方核验面积图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报至区农粮局。现对还田的面积、离田重量核实步骤如下:

1.村组登记。还田实施主体必须提交还田/离田台账,台账必须包括还田面积/离田面积及重量、地点、村组签字并按手印、还田前后现场影像资料等。村组按照《渝水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还田/离田补贴面积申报书》的要求,对补贴面积签字盖章登记,经第三方核验、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将补贴申报书上报乡镇。

2.乡镇核验。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还田面积/离田面积及重量情况和第三方审核面积情况进行核实,核验无误后,汇总上报渝水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3.区级确认。由区农粮局、区财政局等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组成核查小组,对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情况进行核查确认,采取随机抽查原则,误差控制在5%以内,如超过5%,按抽验面积折算,最终确认还田的耕地面积/离田面积及重量,并在公示后拨付奖补资金。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