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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方式,标的首年租金为网上竞拍最终价格。
2.在《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支付第1年度租金,以后每年度租金在该年度租期开始前10日支付完毕。每年租金不递增。合同签订之前支付履约保证金1万元。无免租期。
3.该标的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各级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要在承租期内收回他用,或者维修改造等,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租期届满之日止,租赁期内承租方退租的,出租方有权扣取全部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到期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将标的物腾空,结清水、电、气、物业等费用,并经出租方确认标的物内的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后,不计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否则,出租方有权视其情况扣取。
5.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租赁期间,标的物维修、维护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所有维修、维护、改造等费用亦由承租方全额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标的物及其相关设备损失的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并赔偿出租方相关损失。
6.有关标的物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7.承租方需另行安装水、电、天然气的,由承租方自行选择上户,相关费用由承租方全额负责。租赁期满,由承租方拆除。
8.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意向承租方到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资产的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以及本次出租涉及的潜在风险等,确认无误后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看房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看房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期除外。
9.该房产出租方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该房产按现状出租。
10.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应向交易所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标的首年首月租金收取),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11.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其他事项约定详见《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