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江苏省宿迁市苹果小区D区商业综合体1-2层商铺拍租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11
发布于
江苏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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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租,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二、拍租时间及地点

2.1拍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

2.2拍租地点:中拍平台网络竞价,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三、竞拍人的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

3.3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四、竞拍报名及勘察现场

4.1竞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截止。

4.2自公告之日起,意向竞拍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持合法有效证件、竞拍保证金及报名服务费300元,到本公司办理竞拍报名手续并签署拍租会相关文件,对未签署拍租会文件的竞拍人视为对拍租会文件相关内容的认可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有意向参与竞拍的报名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4.2.1以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报名的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代为竞拍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④企业征信报告(报告有效期应于竞拍时间前30日内)。

4.2.2以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①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本人征信报告(报告有效期应于竞拍时间前30日内)。

以上报名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备查。意向竞拍人的征信报告不合格的不具备报名资格。意向竞拍人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成交人因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的,须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拍租成交款、拍租佣金、违约金等)。

4.3竞拍保证金应转入以下专用账户:

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

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4596。

竞拍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从意向竞拍人账户转入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从其他账户转入的竞拍保证金无效),竞拍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拍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拍保证金转至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请意向竞拍人提前办理。

4.4拍租成交后,待成交人在无违约情形下将拍租成交相关款项缴纳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公司将该竞拍保证金原路全额无息退还给成交人;其他未成交竞拍人的竞拍保证金在其无违约情形下于拍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无息退还。

4.5自公告之日起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勘察,标的所在地:江苏省宿迁市,联系人:周女士,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成交相关款项支付及合同签订

5.1成交人应:①拍租成交当日签署《拍租成交确认书》;②拍租成交5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清标的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30000元);③拍租成交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④拍租成交5日内向拍卖公司缴清拍租佣金15000元,否则视为成交人悔拍,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拍卖公司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5.2拍租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应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户名: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宿迁洋河支行;

账号:11*开通会员可解锁*020530。

5.3拍租佣金转入账户与竞拍保证金相同。

5.4拍租成交后,成交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租金支付方式

标的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首年度租金应于拍租成交5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次年租金应于上一年度租赁期满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以此方式支付租金直至租赁合同期满为止,如有逾期,视为成交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标的重新组织拍租。

七、其他约定事项

7.1本次公开拍租的标的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出租方、拍卖公司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竞拍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外观、范围、结构、面积、水电使用、瑕疵及租赁要求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出租方、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7.2本次拍租标的的租赁用途为:‌商业经营‌(如超市、餐饮、酒店、服装店、便利店、水果店、快递收发、‌金融服务、电信服务等)、办公、仓储等。对于国家明确规定影响居民区的限制性行业均不可经营(如歌舞娱乐、网吧、生产制造业、危爆品行业及产生污染、噪音的行业等)。

7.3标的交付后,成交人可对标的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改变其结构,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标的装修改造完成后,成交人应主动向当地的主管部门申请相关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成交人应确保标的物的完好,所有装修改造无须复原,不得拆除毁损。所属成交人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成交人可自行带走,不可移动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部分及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7.4标的交付后,出租方应于5日内提供供电专变系统改造的设计图纸初稿,成交人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进行修改完善或重新设计,最终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供电专变系统改造实施费用预计30万元左右,由出租方、承租方与施工方签订三方供电专变改造施工合同,该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不包含在标的租金中。竞拍人在竞价时应综合考虑标的租赁成本理性竞价。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该改造完成的供电专变系统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且成交人应确保该供电专变系统是完好可用的,不得破坏或拆除已改造完成的供电专变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该供电专变系统涉及的配电室、变压器、高低压电缆、配电设备、保护装置及线路保护材料等)。

7.5成交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应当符合规划、卫生、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办理好各项登记、审批、备案等手续,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烟酒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的办理),由于成交人原因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而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相关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成交人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公序良俗的原则,严禁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

7.6标的交付后,因标的涉及的所有安全责任及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的装修改造过程、供电专变系统改造过程等)。因标的发生的其他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问题、财物丢失、火灾、意外事故、人身伤亡等)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7.7租赁期内,成交人须负责与标的相关的设备设施及运营,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巡视、故障处理、安全管理等);因标的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水费、电费、燃气费、通讯(网络)费、垃圾清运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管理费、停车费及因违反相关部门管理规定产生的罚金等)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成交人用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医保、工伤、福利等)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7.8租赁期内,除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外,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标的或出租方内部决策不得对外出租而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9租赁期内,成交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不得利用标的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10成交人不得将标的整体转租、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扣除成交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人需将标的分租的应提前与出租方协商,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分租,分租商铺的《租赁合同》由其承租人与成交人签订并经出租方备案后方可进行分租,分租商铺的租赁用途及要求与本标的一致。出租方收取成交人租金的方式不变。

7.11租赁合同期内,当事人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租赁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即可解除租赁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7.12成交人应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7日内将标的移交给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成交人拒不交出标的,出租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借助第三方开锁等措施强行收回标的,标的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成交人的丢弃物,任由出租方处置),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7.1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协议》、《竞拍须知》、《租赁合同》和拍卖师网络竞拍平台现场宣布为准。

八、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宿迁市图书馆对面府前小区42排10号

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为规范网络拍租的竞拍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竞拍须知》。本次拍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之原则、“价高者得”之规则,竞拍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各竞拍人在竞拍之前须对本《竞拍须知》进行认真研读,对本次拍租标的进行充分、全面的了解,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其已认可了本《竞拍须知》各项条款并自愿遵守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标的权属

本场拍租会的标的及标的信息均由出租方提供。出租方承诺标的权属清晰,对其拥有充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二、标的概况

详见本拍卖公司在中拍平台发布的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举行的苹果小区D区商业综合体(1-2层)商铺拍租会之《拍租公告》。

三、瑕疵声明

1.拍卖公司、出租方以本场拍租会标的展示的实物现状及权利现状进行拍租和交付,拍卖公司及出租方不对标的任何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承担担保责任。意向竞拍人在报名参拍前应仔细阅读本场拍租会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在标的展示期间实地查看标的现状,了解租赁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风险。完成报名的竞拍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外观、面积、数量、租赁要求及瑕疵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2.出租方在本场拍租会标的交付后5日内向成交人提供供电专变系统改造的设计图纸初稿,成交人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进行修改完善或重新设计,最终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供电专变系统改造实施费用预计30万元左右,由出租方、承租方与施工方签订三方供电专变改造施工合同,该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不包含在标的租金中。竞拍人在竞价时应综合考虑标的租赁成本理性竞价。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该改造完成的供电专变系统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且成交人应确保该供电专变系统是完好可用的,不得破坏或拆除已改造完成的供电专变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该供电专变系统涉及的配电室、变压器、高低压电缆、配电设备、保护装置及线路保护材料等)。

3.本场拍租会标的的供电专变施工事宜由成交人负责,该供电专变施工所用设备设施的购置及施工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不包含在标的成交价款内。

4.本场拍租会标的未进行消防及竣工验收备案,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成交人须在本标的供电专变施工完成后,配合出租方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四、网上报名

1.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阅读拍租公告、竞拍须知、重要提示、标的介绍→咨询、看样→按本次拍租公告的要求上传相关的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交纳报名服务费及竞拍保证金→拍卖公司审核意向竞拍人资质→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2.具有优先购买权的竞拍人应在竞买报名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待本拍卖公司核实确认后方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其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竞拍人应在拍租会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至中拍平台个人电子账户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异常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及时与拍卖公司联系,竞买报名未通过且不联系拍卖公司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拍权利。

五、参与竞拍

1.本次拍租采用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竞拍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了解电子竞价的具体操作规程,在拍租公告要求的拍租时间登录个人账号进入竞拍网页进行竞拍。

2.竞拍人一旦进入电子竞价交易系统,即表明竞拍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等),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3.竞拍人如因不具备受让本标的资格而参加竞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竞拍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六、竞价规则

1.竞拍人应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的安全网络自备终端参与拍租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可以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始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每次竞价的加价幅度按系统设定的加价单位或加价单位整数倍进行加价递增;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周期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电子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竞价会已结束”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租标的的最终成交价格,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成交人。

2.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网络延迟、数据丢包等难以完全避免的技术性风险,竞拍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周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周期内及时出价。

七、成交相关款项支付及合同签订

1.成交人应:①拍租成交当日签署《拍租成交确认书》;②拍租成交5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清标的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30000元);③拍租成交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④拍租成交5日内向拍卖公司缴清拍租佣金15000元,否则视为成交人悔拍,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拍卖公司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上述租金为含税金额,出租方为承租方开具租金发票,拍租佣金发票由拍卖公司提供。

2.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自动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使用费订单,成交人应在标的接收期限内(按本次拍卖公告要求)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再与本拍卖公司联系办理成交及交割手续。成交人可在支付软件使用费时填写发票信息,完成支付后,在网页端和APP中均可查看下载相关信息。

八、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场拍租会标的的年租金按如下比例定期递增:第1-2年租金均为拍租成交价;第3-5年租金均在第2年基础上上浮5%;第6-10年租金均在第5年基础上上浮7%。

2.本场拍租会标的的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首年度租金应于拍租成交5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次年租金应于上一年度租赁期满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以此方式支付租金直至租赁合同期满为止,如有逾期,视为成交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标的重新组织拍租。

九、标的交付及其他

1.租赁期内,除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外,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规定、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要求需拆除或改造标的,或出租方内部决策确定不得对外出租,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租赁期内,成交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不得利用标的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不得将标的整体转租、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扣除成交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人需将标的分租的应提前与出租方协商,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分租,分租商铺的《租赁合同》由成交人与次承租人签订,并经出租方备案后方可分租,分租商铺的租赁用途及要求与本标的一致。出租方收取成交人租金的方式不变。

4.标的交付后,成交人可对标的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改变其原有主体承重结构,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标的装修改造完成后,成交人应主动向当地的主管部门申请相关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成交人应确保标的物的完好,所有装修改造无须复原,不得拆除毁损。所属成交人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成交人可自行带走,不可移动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部分及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租赁期内,成交人须负责与标的相关的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及运营,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巡视、故障处理、安全管理等);因标的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水费、电费、燃气费、通讯(网络)费、垃圾清运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管理费、停车费及因违反相关部门管理规定产生的罚金等)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成交人用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医保、工伤、福利等)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6.标的交付后,因标的涉及的所有安全责任及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的装修改造过程、供电专变施工过程、电力系统改造过程等)。因标的发生的其他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问题、财物丢失、火灾、意外事故、人身伤亡等)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7.成交人应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7日内将标的移交给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成交人拒不交出标的,出租方在履行通知程序后,有权在合理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清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借助第三方开锁等措施)收回标的,标的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成交人放弃所有权的物品,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十、办理退保

拍租成交后,待成交人在无违约情形下将拍租成交相关款项缴清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公司将该竞拍保证金原路全额无息退还给成交人;其他未成交竞拍人的竞拍保证金在其无违约情形下于拍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无息退还。

十一、拍租变更

标的目录、拍租规则、网络拍卖系统信息等相关事项如有修改或补充,拍卖公司可在拍租会开始前通知竞拍人,也可在拍租会进行时修改或补充,以上所述拍卖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参与本次拍租会的竞拍人均须认可。

十二、拍租撤回

1.按照法律规定,出租方有权在拍租前中止、暂停、撤回拍租标的,若出现上述情况,竞拍人交付的竞拍保证金无息退还,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若发现竞拍人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法参拍行为时有权直接撤回拍租标的,由此给合法竞拍人造成的损失由违法参拍的竞拍人承担。

十三、法律责任

1.电子竞价过程中因竞拍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拍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竞拍人应对本人电子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电子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拍人本人行为;竞拍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拍人使用,因竞拍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1.2在电子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拍人未及时参与竞拍的。

1.3由于竞拍人在登录正式电子竞价会之前,未能熟悉电子竞价操作导致不能正确操作软件报价的,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操作原因,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未能响应的。

1.4由于竞拍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2.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出租方无法交付标的或不能按时交付标的时,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拍卖公司均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竞拍人、成交人违约,所支付的保证金、已付款项不予退回。因竞拍人违法或违约导致拍卖无法成交而重新组织对该标的拍卖时,违约人不得报名参加竞拍,重新拍租的成交价低于原拍租成交价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租中成交人需支付的佣金等皆由违约人承担。竞拍人、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违约处理:

3.1拒绝或拖延签署《拍租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3.2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款、拍租佣金等相关款项的。

3.3不按时或拒绝提取标的,或者不按照拍卖文件约定的条件提取标的。

3.4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3.5相互串通应价或扰乱、破坏拍租会秩序的。

3.6违反竞买号牌或网拍账号管理规定,对拍租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3.7其他违反拍卖法规、竞拍须知和拍卖交易惯例行为的。

4.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因此,竞拍人在拍租前应仔细察看拍租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故障)、网络攻击(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系统服务及网络异常、竞价中断或报价结果异常时,拍卖公司可暂停当前竞拍人通过竞价系统的即时报价,然后拍卖公司可临时决定本场电子竞价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拍卖公司将向全体竞拍人做出解释说明,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四、争议处理

拍卖公司、竞拍人、成交人之间在拍卖过程中发生争议且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由拍卖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十五、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以《拍租公告》、《竞拍协议》、《租赁合同》及拍卖师网络竞拍平台现场宣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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