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直拍卖行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庆春院区、余杭院区、之江院区的非住宅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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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浙江省省直拍卖行有限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下午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 (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庆春院区8号楼眼科中心(1楼眼镜店、1楼磨片室、1楼眼镜店仓库),余杭院区门诊(1楼F区眼镜店、门诊磨片室),之江院区门诊3楼A区眼镜店等6处非住宅36个月租赁权,合计面积约201.79平方米,起拍价:6000000元/年,总起拍价:18000000元,竞买保证金:1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资质要求:

1、意向方具有近三年内三级甲等医院配镜服务运营经验;(提供合同)

2、具有框架眼镜和隐形眼镜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普通眼镜销售”,同时包含“验光、配镜”或“零售加工”或“眼镜销售”;(提供营业执照)

3、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经营范围:具备技术能力且服务满足配镜行业要求,提供各种框架眼镜、软性及硬性角膜接触镜(不含角膜塑型镜)、术后防护镜、弱视及视功能训练产品、各种配套眼镜护理品;需在院内提供框架镜镜片现场磨片服务,竞买人所提供产品或服务,须经医院同意后方可经营。(其中角膜塑型镜,须在医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销售);(提供承诺函)

5、管理要求:业务宣传、推广须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及广告管理规定。禁止使用任何与医院有关的元素,包括但不限于名称、logo等;(提供承诺函)

6、无偿配合医院眼科中心开展中小学生健康筛查及组织公益、科普宣教等视光类活动,并提供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及设备;助力眼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提供承诺函)

7、经营项目应符合医院院感、等级医院评审等相关要求,并配合医院的各项检查;(提供承诺函)

8、招租项目基础装修已完成,竞买人需自行勘察标的物实际情况并出具勘察承诺;(提供承诺函)

9、如需重新装修改造,需征得医院同意;(提供承诺函)

10、医院职工配镜享有优惠,框架折扣不高于7折;(提供承诺函)

11、不得诱导、干预我院专业医务人员的临床决策;(提供承诺函)

12、要求做好原配镜项目的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

13、为满足委托方时间工作需求,竞买人需要按委托方要求提供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且方案中所涉及人员需为竞买人在职人员,并提供以上人员6个月社保证明。(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从事验光、配镜的职业资格证书,至少要求配23名工作人员,其中庆春院区营业员4人、验配师4人、配镜主管1人;余杭院区营业员4人、验配师4人、配镜主管1人;之江院区营业员1人、验配师1人、配镜主管1人,加工师1人,管理员1人)。(提供实施方案、社保证明、验光、配镜的职业资格证书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有意向竞买人即日起请携带公章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前往省直拍卖公司(杭州市省府路9号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南三门)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拍卖。

三、招租要求(房屋用途):眼镜、磨片服务,不得用于住宿,不得经营重餐饮,金融借贷等其他业态使用,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未经出租的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不得转租。

四、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8月11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胡先生,看房请提前电话预约,页面所示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房屋结构及分割情况以现状为准,有意向者请在报名前亲自前往实地勘察。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采用线上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佣金为首年成交额比例收取,1000万(含)以下为0.98%;1000万以上为0.48%),另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以系统显示为准。

七、报名方式:本场拍卖为中拍平台线上拍卖,竞买人需要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将竞买人资质要求资料提交给拍卖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中拍平台报名参拍并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户名:浙江省省直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曙光路支行,账号:1202 0245 1990 0060 326)。委托方、拍卖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竞买。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浙江省省直拍卖行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有意者请在中拍协网络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并报名。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实地踏勘调查并认可标的现状。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九、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拍卖须知或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胡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黄女士,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9号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南三门

浙江省省直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庆春院区8号楼眼科中心(1楼眼镜店、1楼磨片室、1楼眼镜店仓库),余杭院区门诊(1楼F区眼镜店、门诊磨片室),之江院区门诊3楼A区眼镜店等6处非住宅36个月租赁权,合计面积约201.79平方米,起拍价:6000000元/年,总起拍价:18000000元,竞买保证金:1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数倍),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整(不计息),

招租要求(房屋用途):眼镜、磨片服务,不得用于住宿,不得经营重餐饮,金融借贷等其他业态使用,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未经出租的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不得转租。

装修免租期:无

产权状况: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租金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一付,付款时间为该支付周期的前20个自然日内,先付后用;

标的为在租状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参考租期:以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二、展示及勘察:*开通会员可解锁*-8月11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胡先生,看房请提前电话预约,页面所示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有意向者建议去现场多方位了解该标的的现状。

三、报名:本次拍卖须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并交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如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进行,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浙江省省直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及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自身行为。

四、拍卖:本次拍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台上举行,竞买号牌为竞买人通过平台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的序列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网络存在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中断、系统错误、服务器宕机等,竞买人应时刻确保网络畅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任何时间书面通知拍卖人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因此要求委托人或拍卖人承担任何责任。

五、保证金及成交款付款规则

(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竞买人应按时交纳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成交者我司将在七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拍卖保证金充抵履约保证金,并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款(首期租金)、拍卖佣金(佣金为首年成交额比例收取,1000万(含)以下为0.98%;1000万以上为0.48%)缴入拍卖行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浙江省省直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曙光路支行,账号:1202 0245 1990 0060 326),付款时须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款项用途,以便查对核实。另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以系统显示为准。

(二)竞买人报名并交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符合本次拍卖会的竞买资格。

2、交易文件知悉。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拍卖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拍卖人及委托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平台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现状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发生下列情况,可视为竞买人(买受人)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按规定时间全额支付款项(首期租金及押金)和拍卖佣金、软件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2.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书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六、成交确认、租赁合同签署及违约责任

(一)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于拍卖结束后2日内至浙江省省直拍卖行有限公司(杭州市省府路9号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南三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买受人须按规定时间付毕首期租金、押金及拍卖佣金、软件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并按约定时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房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相关文件,并完成标的交接。

买受人逾期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房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相关文件、未完成标的交接的或未按本须知的约定时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软件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可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确认书》可撤销,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七、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2、标的所示面积为评估报告所记载面积,拍卖标的分割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3、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按照委托方招租要求,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

5、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6、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买受人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7、标的房屋内部若部分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或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委托人将房屋腾空,向成交人交付标的。租期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

9、本次竞价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竞价范围内,若交付房屋时仍然存在的,由成交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0、拍卖成交后,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八、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

2、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结算账号由本公司指定

3、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4、拍卖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9号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南三门,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胡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黄女士,

浙江省省直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司已经详细看过拍卖标的,并仔细阅读本《竞买须知》,一旦拍卖成功,愿意履行本《竞买须知》中规定的全部条款。

同意的竞买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026年 月 日

标的物面积清单

序号

房屋坐落

出租场地 面积(m²)

所属院区

出租

用途

结构

起拍价(元)/年

1

8号楼1楼眼镜店

28.00

杭州市上城 区庆春路79

号庆春院区

非住宅

框架

6000000

2

8号楼1楼磨片室

9.79

非住宅

框架

3

8号楼1楼仓库

12.00

非住宅

框架

4

门诊1楼F区眼镜店

50.00

杭州市余杭

区文一西路 1367号(余 杭院区)

非住宅

框架

5

门诊磨片室

8.00

非住宅

框架

6

门诊3楼A区眼镜店

94.00

杭州市西湖 区梧桐路 366号(之 江院区)

非住宅

框架

合计

207.79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