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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洪江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下称“拍卖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下列查封扣押的车用柴油依法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本次拍卖资产为查封扣押的存放在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瑞兴钢材加工厂油罐车内的0号车用柴油(国标VI),共约6吨(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整体拍卖,起拍价5188.5元/吨,竞买保证金5000元。
无保留价拍卖。竞买人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即可成交,价高者得。
二、竞买人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标的展示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网络竞价结束前,凡有意者可向拍卖人申请统一组织或自行到拍品现场勘查、审验、咨询标的概况、现状、瑕疵;也可自行在网上审验拍品图片、资料,拍卖人对网上展示标的的现状照片或视频,在拍摄时点与拍摄拍品现场的一致性负责,供竞买人参考。依据现状拍卖的原则,拍卖人对其标的概况、现状、瑕疵及相关投资风险不承担担保责任。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凡符合条件报名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请线下向拍卖人缴纳竞买保证金(转账备注:车用柴油拍卖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账户名称: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怀化市分行城东支行,账号:4300 1518 0720 5900 3333。拍卖人确认到账后,将在“中拍平台”网站后台管理系统,对竞买人的报名资格予以授权确认。确认成功后,竞买人即可在竞价活动开始后按网页提示参与竞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拍卖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按成交总价5%的拍卖佣金后可冲抵部分成交价款。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负责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另外,买受人须按成交总价向中拍平台支付0.15%的平台服务费。买受人不按约定支付拍卖佣金和中拍平台服务费的,拍卖人不予签发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竞价注册与方式: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中拍平台”网站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网页提示进行操作。网上自由竞价期限为6小时,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16时结束(延时除外)。依据系统规则,竞价活动设置了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再次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以此类推。
六、成交确认及价款支付、资产移交:①网络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人即为买受人。②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拍卖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拍卖资产移交。资产移交后,经拍卖委托人确定并出具证明文件后,根据实际过磅数量,买受人于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双方另有约定除外。③资产移交后产生的运输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特别说明:1、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态的认可,责任自负。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转移手续、标的转移、处置,对标的进行转移、处置须符合环保部门要求,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否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使用拍卖标的物。搬运、转移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章需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或行政批准的,应办理相关手续。因处置不当造成的任何法律、安全、经济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八、咨询报名及联系方式:怀化市迎丰中路309号市农业局生活区院内拍卖公司办公楼二楼。联系人:易女士 133 9745 7795、李先生 186 9256 1573,看样/移交:蒋先生 199 1852 2336。
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二0二六年八月五日
□标的名称:查封扣押的0号车用柴油(国标VI,共约6吨,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标的概况:详见《拍卖公告》及网络展示的图片等信息资料。
□标的展示:拍卖人以网络发布方式,上传现场拍摄的照片及短视频资料(如有)。竞买人可自行审验或请求拍卖人协助其现场勘查。
□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16时止(延时除外)。
□拍卖网络平台:中拍平台。
□拍卖方式:网络竞价。无保留价拍卖,价高者得。
□起拍价:5188.5元/吨,加价幅度50元或50元的整倍数。
□竞买保证金:5000元,线下缴纳。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吨
□评估机构:怀化财富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拍卖委托人: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拍卖人: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国家AA级资质专业拍卖机构,全国统一证书编号:2024513。以下简称“拍卖人”)
□特别说明:详见《拍卖公告》。
一、本须知系拍卖人依据《拍卖法》、《合同法》、《互联网电子竞价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拍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在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组织公司注册拍卖师、专业法务及网络运营团队,撰写的一份具有专业法律属性的拍卖文件。
二、本次拍卖竞价活动采用中拍平台创建的网络竞价交易软件系统。网络竞价方式及相关网络操作流程,以该软件系统设定的各项业务规则(网页提示)为准。中拍平台随时保留对该交易软件各项规则进行修改和调整的权利。
三、本次拍卖所涉及拍品的有关资料及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作任何完善工作,仅以现状(包括已知或者未知瑕疵)进行拍卖;且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构成任何担保,仅以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四、依据现状拍卖的原则,拍卖人发布、制作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中所标明拍品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设施、交通工具、工业生产线及其他有形、无形资产等),仅供竞买人作竞价参考,但拍卖竞价不以实际面积为计价单位。其最终界定、确认,以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批准、颁发的产权证书、委托方实物移交清单以及拍卖前竞买人现场实地查验的为准。最终确认的数据,不论多或少均不得对抗拍卖成交价,委托人、买受人不得以最终数据的差异而在执行拍卖合同的最终过程中要求降低或提高拍卖成交价。
五、竞买人参加拍卖前应认真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等各类拍卖文件,并对竞买标的概况、现状、数量、质量、瑕疵及相关法律问题等综合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和风险评估,包括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经报名并参与出价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和自愿遵守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及对竞买标的现状和瑕疵的认可。买受人不得以拍品瑕疵和《竞买须知》中约定的各项要约条件为由,对抗拍卖成交合同,否则,应当放弃竞买。
标的现状及相关瑕疵以竞买人实地考察或自行聘请专家咨询、评估、判断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投行为负完全法律责任。委托人、拍卖人及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对标的现状、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六、拍卖人在网上发布的《标的物介绍》等网络资料对标的的宣传、推介及各种商业分析,仅代表拍卖机构对标的未来走势的市场预测,供竞买人参考,不代表拍卖人对标的价值的承诺与担保。
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自行回避,不得参加竞买活动。
八、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为优先购买权人的(如有),须按流程正常办理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等手续,并参与网络竞价过程,通过中拍平台资产交易网络竞价系统行使优先购买权。
九、本次拍卖活动不设置竞买人资质审核,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即可取得竞买人资格。《拍卖公告》另有规定的,按《拍卖公告》规定办理。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中拍平台”网站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网页提示进行操作。依据《拍卖公告》约定,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可通过线下向拍卖人直接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人确认收款且审核符合竞买设定条件的,将在“中拍平台”网站后台管理系统,对竞买人的报名资格予以授权确认。确认成功后,竞买人即可在竞价活动开始后按网页提示参与竞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部分成交价款,剩余价款应在《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内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怀化市分行城东支行,账号:4300 1518 0720 5900 3333)。《拍卖公告》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拍平台本拍品网页显示的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竞价系统自动确定最高报价。
网络竞价每次加价幅度按竞价系统设定的加价幅度或其整倍数进行递增。在竞价周期内,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竞价系统显示的拍卖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应按规则高于竞价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
十二、依据中拍平台设定的网络竞价规则,本次竞价活动设置了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次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直到该延时竞价周期未出现新的报价,竞价结束。
十三、拍品页面竞价窗口显示竞价“已结束”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拍卖成交价,竞价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四、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负责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十五、拍卖成交后,最高应价人应依约到拍卖人公司办公场所或指定地点,在拍卖人制作的拍卖笔录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并按约定方式领取由拍卖人签发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另有约定除外。
拍卖笔录和《成交确认书》是对拍卖成交的书面确认,买受人不受理或拒绝签领《成交确认书》,不影响拍卖已成交(即委托人或出让人与买受人之间关于拍卖标的的买卖合同关系已合法生效)的法律效力。
《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完善拍卖成交之买卖合同及财务价款结算、计帐的凭证,买受人应妥善保管。
十六、委托人在买受人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应按照《拍卖公告》约定的方式与时间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委托人未按约定方式、时间移交标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
除非《拍卖公告》另有说明,凡涉及标的产权转户的,买受人持相关产权资料、证书及拍卖人签发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权证登记或转户手续,拍卖委托人协助,相关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分别承担。涉及房屋土地租赁之有效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按《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由买受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拍卖人及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对标的移交、清场不承担责任。
十七、依据《拍卖法》第39条规定,买受人如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属买受人违约,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拍卖人原签发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委托人可要求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人可在拍卖竞价开始前中止或终止拍卖活动:
①委托人因自身原因或国家司法、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以正当理由书面要求拍卖人中止或终止拍卖的;
②拍卖公告公示后,利益关联方提出处分异议,经拍卖人采纳的;
③发生意外事件或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拍卖标的续存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拍卖活动无法进行的;
④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⑤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形如有出现,委托人、拍卖人及第三方网络平台不承担责任。
中止(暂缓)、终止(撤回)拍卖由拍卖人宣布,并有义务及时告知竞买人。中止或终止事由消失后,属中止拍卖的,可恢复拍卖;属终止拍卖的,如委托人要求继续拍卖,拍卖人应当重新发布《拍卖公告》。
十九、关于网络竞价的免责声明。在网络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以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人、委托人和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①竞买人应对本人中拍平台帐号安全负责,凡以该账户登录进入本拍品网络竞价,其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的。
②在网络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因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③由于竞买人在登录网络竞价之前,未熟悉网络竞价操作,导致不能正确操作竞价系统报价的。或在正式竞价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或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④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⑤竞买人的其他不当行为。
二十、其他未尽事项,按《拍卖法》、《互联网电子竞价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约定办理。本竞买须知及《拍卖公告》等相关拍卖文件,均为本次拍卖合同之要约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须知相关约定与《拍卖公告》相抵触的,以《拍卖公告》为准。
二十二、本须知由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保留在拍卖竞价前对所有拍卖文件文字内容勘误修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