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湖南石化2026年度待处置的苯乙烯残液和环己烷残液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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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对如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石化公司)2026年度待处置的废苯乙烯精制残液和水解残液(环己烷)残液,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01:2026年度待处置的苯乙烯精制残液

危险废物类别为HW06(900-402-06),通过对储存罐现场取样分析,主要成分苯乙烯32.73%(具体以产出时品质状况为准)。预计合同年度废物产生量约200吨(具体以实际产生量为准),处置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合同期履约保证金为2.00万元。

合同年度综合处置单价:起拍价、保留价均为450元/吨。

标的02:2026年度待处置的环己烷残液(SSBR装置水解残液)

危险废物类别为HW06(900-404-06),通过对储存罐现场分层取样综合分析,上层液体状主要成分为环己烷(环己烷含量约30~97%),下层为胶状物,上下层占比无明确数据(上下层占比及上层液体状中环己烷含量以每批次产出为准)。预计合同年度废物产生量约150吨(具体以实际产生量为准),处置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合同期履约保证金为3.00万元。

合同年度综合处置单价:起拍价、保留价均为1800元/吨。

特别说明:

1.交付数量和质量标准(检验指标)以生产装置在合同年度实际产生量以及产出时品质状况为准。湖南石化公司不保证任一批次废物中的有效成分含量,并且无论废物的品质状况,买受人必须无差别提货。交付方式及地点:自备罐车在湖南石化公司二区分批次提货,并且以委托方要求的提货时间以及该批次的实际可出货数量为准)。

2.每批次废物分析检验结果以湖南石化分析检验中心出具的报告为准,竞买人看货时现场采样的分析检验结果仅供自己参考,不作为标的成交后交付的依据,具体含量指标以每批次产出的品质状况为准,湖南石化公司不保证任一批次的成分指标。

二、拍卖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起。

三、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四、标的咨询及展示:

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月26日(工作日14:00-16:30),自行前往岳阳市云溪区(湖南石化公司二区)进行现场勘查(需线上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厂),同时务必仔细调查和充分了解往年度废物处置量以及外观和品质等情况。

五、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并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废物类别符合本公告规定,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利用。

2.竞买人应具备《排污许可证》,并通过环保验收。

3.竞买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行为人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4.竞买人及其股东、高管应当信誉良好,不得被中石化系统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六、竞买登记手续:

1.竞买人请于报名前在“中拍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竞买人报名时请将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上传至“中拍平台”:

(1)《排污许可证》;(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3)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批复或者自主验收专家评审意见。

3.竞买人报名时请另行将以下证明文件(pdf)发送至拍卖人电子邮箱(530338663@qq.com):

(1)注册地非湖南省内的竞买人,需提供跨省接收经营类别为HW06,危废编码为900-402-06(标的01)或900-404-06(标的02)的危险废物处置业绩证明以及对应的跨省转移审批文件。

(2)未列入湖南石化公司废物处置单位名录或近3年无湖南石化公司公司业绩的竞买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废物处置工艺介绍(含利用)以及现场贮存、处置、利用等设备设施图片介绍;

②合同履约及安全环保承诺书、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示意图、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③场地设施以及处置、利用等主要设备的视频资料(带语音说明);

④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等实施方案及类似业绩。

4.拍卖人会同委托人在竞价前对竞买人的资格信息进行预审,预审内容为:①竞买人是否为湖南石化公司废物处置名录单位,以及近3年是否在湖南石化公司有类似业绩;②本公告第六条第2、第3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文件的,资格预审则不予通过)。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报名通道关闭时间)。

特别说明:委托人在成交后对买受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查验,审查未通过的则成交无效。

5.拍卖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标的01为3.00万元;标的02为5.00万元(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保证金缴纳:户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岳阳东茅岭支行;账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3)保证金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午12时。

七、其他事项:

1.委托标的按“现状”以及“可得到”状态进行拍卖和交付,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认真核实和查验标的信息,并自行判断标的是否符合需求。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标的的成分指标、数量、实物外观等情况作任何承诺,如拍卖成交,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以成交单价与湖南石化公司签订2026年度废物处置合同,并按照竞拍标的对应的金额缴纳合同期履约保证金。

3.买受人不得将处置合同转包,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纳入中石化系统“失信企业名单”。

4.买受人须凭委托人通知分批次自提,相关费用自理。买受人应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提货现场,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提货工作,且不得影响委托人正常生产。

5.买受人或其受托方的驾押及装卸人员、运输工具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和资格,并按照委托人以下管理要求提货。

(1)装车单位和人员应是湖南石化公司现有的合格承包单位及人员。如买受人自有专门的装车劳务队伍(人员受聘于买受人、年龄小于60岁、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体检合格等)并自行配置机器具(例如吊车、叉车等)的,需在湖南石化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经湖南石化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办理入厂证;相关机器具经设备部门检验合格并贴标等),且符合湖南石化公司的相关要求。

(2)买受人需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且现场作业时需有1名监护人(均需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下发相应的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和监护人不得从事现场作业。

(3)买受人、提货车辆、驾押人员均需在湖南石化公司智能进出厂系统提前进行注册和备案,另外驾押人员应在系统上完成提货前的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买受人应指定专门的系统操作人员,并在5个自然日内完成以上系统操作以打通系统提货流程。

八、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公司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公室)

报名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任女士)

标的详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夏先生)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市场监管部门)

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拍卖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国拍卖行业《网络拍卖规程》(国家标准GB/T323674-2016)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规范网络拍卖行为特制定本须知。

“中拍平台”为本次网络拍卖活动指定的网络拍卖平台,网络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拍卖平台所发布的拍卖公告、标的介绍、竞买须知、重要提示以及竞买协议等,并以此对自己的拍卖行为负责,如未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而引发的任何风险以及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网络竞买人自行承担。

一、拍卖标的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石化公司)2026年度待处置的苯乙烯精制残液和环己烷残液(SSBR装置水解残液),详见《标的介绍》。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应为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并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废物类别符合本公告规定,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利用。

2.竞买人应具备《排污许可证》,并通过环保验收。

3.竞买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行为人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4.竞买人及其股东、高管应当信誉良好,不得被中石化系统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三、竞买申请手续

1.竞买申请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在“中拍平台”自行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证明进行实名认证(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2.竞买申请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批复(或自主验收专家评审意见)上传至“中拍平台”,并在平台上申请报名。

3.竞买人报名时请另行将以下证明文件(pdf)发送至拍卖人电子邮箱(530338663@qq.com):

(1)注册地非湖南省内的竞买人,需提供跨省接收经营类别为HW06,危废编码为900-402-06(标的01)或900-404-06(标的02)的危险废物处置业绩证明以及对应的跨省转移审批文件。

(2)未列入湖南石化公司废物处置单位名录或近3年无湖南石化公司公司业绩的竞买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废物处置工艺介绍(含利用)以及现场贮存、处置、利用等设备设施图片介绍;

②合同履约及安全环保承诺书、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示意图、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③场地设施以及处置、利用等主要设备的视频资料(带语音说明);

④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等实施方案及类似业绩。

4.拍卖人会同委托人在竞价前对竞买人的资格信息进行预审,预审内容为:①竞买人是否为湖南石化公司废物处置名录单位,以及近3年是否在湖南石化公司有类似业绩;②本公告第六条第2、第3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文件的,资格预审则不予通过)。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报名通道关闭时间)。

特别说明:委托人在成交后对买受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查验,审查未通过的则成交无效。

5.竞买申请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午12时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按照《拍卖公告》规定的数额和指定账户并通过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以转账汇款方式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并在银行受理时备注用途:XX竞买保证金,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

6.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需向拍卖人交纳报名服务费人民币500元,该费用为竞买成本费,用于引领报名及看样、文件制作、资格审查、指导参拍等服务。竞买人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或竞得标的,均已消耗此项成本,该费用不予退还。

7.特别声明:

(1)竞买申请人的证照信息必须与“中拍平台”实名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2)鉴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网上报名的竞买人、保证金及成交款的缴款人必须与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含实际买受人)名称一致。电子成交确认书由系统自动生成,并且买受人名称不可更改,因此竞买人只能以自己的真实名义参与竞买,并且网上报名和出价一律视为其本人或本机构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且销售发票的购买方名称、付款人名称、买受人名称必须一致,同时不得对上述名称做出更改。因此,请竞买人特别注意此项规定。

(4)竞买申请人未按照本文件要求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手续的,导致拍卖成交后在签订买卖合同以及开具成交款项相应票据时,出现报名竞买人与实际买受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形,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由此导致拍卖无效需赔偿拍卖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应当收取的佣金、标的再行拍卖的价款损失以及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并且不得再次参加本标的拍卖。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成交的,保证金在买受人结清拍卖佣金和平台软件使用费后直接转为应向委托人支付的年度合同履约保证金(多余部分原路退回);竞买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且需扣除银行应收取的转账手续费),但竞买人出现违法违纪或违反竞买文件相关规定和约定情形除外。

五、履约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应付的拍卖价款、买受佣金、平台软件使用费以外,另行交纳年度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以拍卖公告规定的数额为准。

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人签订年度危废处置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支付标的价款并提取标的。在标的交付期间,买受人应遵守委托人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仓库保管员出库,并严格按照危废处置规程操作,以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以及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和环保责任事件,同时买受人应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收工作(含装载、运输、过磅计量等)。年度合同期届满,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但买受人出现违法违规或违反本竞买文件、年度危废处置合同以及委托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约定的情形除外。

六、标的咨询及勘察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月26日(工作日14:00-16:30),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岳阳市云溪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二区现场勘查(需线上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厂),同时仔细了解以往年度处置量及其品质和外观等情况,拍卖人不组织统一看样。

七、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1.委托标的按“现状”以及“可得到”状态进行拍卖和交付,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认真核实和查验标的信息,必要时自行取样检验,并自行判断标的是否符合需求。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标的的成分指标、数量、外观及品质等作任何承诺,如拍卖成交,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根据自身经验以及对市场的合理预判参与竞拍,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2.委托标的为生产装置产生的危废,不可能做到质量稳定和成分含量一致,因此本次现场采样分析结果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标的成交后交付的依据,具体含量指标以每批次产生的危废实际成分为准,湖南石化公司不保证任一批次的成分指标,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每批次废物分析检验结果以湖南石化分析检验中心出具的报告为准,竞买人看货时现场采样的分析检验结果仅供自己参考,不作为标的成交后交付的依据,具体含量指标以每批次产出的品质状况为准,湖南石化公司不保证任一批次的成分指标。

4.交付数量和质量标准(检验指标)以生产装置在合同年度实际产生量以及产出时品质状况为准。湖南石化公司不保证任一批次废物中的有效成分含量,并且无论废物的品质状况,买受人必须无差别提货。

5.委托标的拍卖价格为整体打包处置的综合单价,并且按照含杂价(含主要成分和杂质、水分及残留物等)进行拍卖和交付,即标的交付时含主要成分和杂质、水分及残留物等一并过磅计价,且过磅计价重量不扣除杂质和水分及残留物的重量(即不按主要成分或有效成分净含量计重),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6.委托标的合同年度预估数量仅供竞买人参考,在年度处置合同期内,委托人应交付或实际交付的标的数量以产生量为准,并且交付时间由委托人确定,由此产生的市场价格和费用成本等经营性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7.竞买人认货买货,一经拍卖成交,委托人以此成交单价与买受人签订2026年度危废处置合同。在合同期内,买受人不论品质必须无条件将处置标的予以全部回收,且合同期结算价格按照成交价格执行,由此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及费用成本波动等)由买受人承担。

8.由于光线等拍摄条件限制以及图片显示的色差等原因,拍卖人上传至“中拍平台”的标的图片与实物有可能存在差异,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亲自到展示现场认真核实,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9.本竞买文件和“中拍平台”关于标的的图片、视频、描述和相关信息以及拍卖人在此之前所发出的公告、编印的资料及说明,或者以其他形式对拍卖标的真实性和品质以及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图片和声像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当拍卖公告和拍卖会资料有误时,以标的出库时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品类、数量、品质、含量或浓度以及瑕疵等)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10.竞买人对标的状况和拍卖人所发布的信息有疑问的,应当向展示现场的工作人员提出咨询并在拍卖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530338663@qq.com)方式函告拍卖人。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

八、拍卖价格的定义

1.拍卖标的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平台软件使用费以及在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拍卖价格为含杂价,即过磅计价重量不扣除主要或有效成分以外的重量(即不按主要或有效成分净含量计重)。

九、标的出售的税费承担

拍卖标的成交后,由委托人开具标的的销售发票(仅限于税率13%的增值税发票),并承担卖方应缴纳的相关税费,但买受人只能按照自己的税务登记信息要求委托人开具发票,即所开具的发票其购买方须与买受人信息一致,委托人声明不对买受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开具标的销售发票。

买受人进行收集(含装卸、运输、过磅计量)、贮存和利用拍卖标的以及办理危废转移联单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基金自行承担。

十、买受佣金及其他费用

1.买受佣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并考虑到买受人的交易成本,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以下标准向拍卖人支付买受佣金(包含系统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情形),收费标准如下(超额累进制):

(1)拍卖标的按照年度合同期内实际交付数量×成交单价计算成交额,并以成交额计算买受佣金。

(2)成交额 <10 万元(含)的,按成交额5%收取佣金;成交额10万元-30万元(含)部分,按成交额的4%收取;成交额30万元—50万元(含)部分,按成交额3%收取;成交额50万元—100万元(含)部分,按成交额2.5%收取;成交额100万元—200万元(含)部分,按成交额2%收取;成交额2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按成交额1.5%收取;成交额 >500万元部分,按成交额1%收取。

鉴于拍卖标的为委托人在2026年度内分批次处置的危险废物,为便于成交结算,买受人按以下方式结算拍卖佣金(二选一):

方式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先按年度预估数量上调30%预交买受佣金,待年度合同期届满,凭委托人结算通知函多退少补,计算方式如下:买受佣金预缴款=成交单价(元/吨)×年度预估数量×130%×佣金率。

方式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年度预估数量一次性打包交纳买受佣金(固定佣金),年度合同期届满后,不论标的实际交付数量一律不予调整拍卖佣金数额(即不退补佣金数额),计算方式如下:买受佣金=成交单价(元/吨)×年度预估数量×佣金率(超额累进制)。

2.平台软件使用费

依照“中拍平台”关于收取平台软件使用费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标的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15% 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包含系统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情形)。请买受人自行进入平台系统通过线上方式缴费,并填写发票信息获取电子发票,详见《平台收费规则》。由于标的按照单价拍卖,买受人应交纳的平台软件使用费以如下方式计算:

平台软件使用费=成交单价×年预估数量×0.15%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支付平台软件使用费,但实际交付数量与预估数量有出入的,应缴纳的平台软件使用费不再调整。

十一、竞拍方式

网上竞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提前登录“中拍平台”系统,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的标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相关信息,待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方可对标的出价,且出价必须大于等于当前价(当前价为起拍价时,竞买人的出价可以等于当前价)。

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如无法出价,请及时刷新竞价页面,也可联系中拍平台或本公司咨询,电话400-898-5988,*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开始,拍卖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间与限时竞价时间,拍卖倒计时为两个时间之和。竞价时长以竞价页面设置为准,但拍卖师有权在网上竞价过程中调整竞价时长。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系统或拍卖师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网络拍由系统自动判定、同步拍由拍卖师判定)。

十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1.买受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必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亲自到拍卖人处现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电子拍卖笔录》等成交确认文件。

2.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买受人的行政公章;

(2)买受人的营业执照原件;

(3)买受人的资质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及批复、环保验收报告及批复或者自主验收专家评审意见);

(4)买受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5)委托他人代办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特别说明:

(1)网络买受人的证照信息须与中拍平台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2)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对买受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查验,审查未通过的则最高价成交无效,改由符合资格条件的次高价竞买人中标。

十三、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1.成交价款

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付款通知后,应按委托人要求和付款方式将每批次提货的成交价款预付至委托人账户(现款现货、多退少补)。

2.买受佣金及履约保证金

买受人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预估数量上调30%或一次性打包方式付清买受佣金及履约保证金,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岳阳东茅岭支行

账 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3.平台软件使用费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将平台软件使用费缴款至中拍平台。

4.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银行对公账户转账汇款,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四、标的交割

1.买受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及付清买受佣金、履约保证金和平台软件使用费并在经营场所通过审验后,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前持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环保验收报告及批复或者自主验收专家评审意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书,到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提交拟签订年度处置合同(请在报名时向本公司线下索取合同文本)等所需的相关资料。

2.委托人的年度处置合同是拍卖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拍卖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买受人应当无条件按照处置合同的条款和要求与委托人签约,但委托人在不违背合同原则条款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合同相关内容。

3.因委托人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的要求,拍卖标的在交付前须签订年度处置合同,合同审批流程预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买受人应在接到拍卖人或委托人签约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自行到委托人处签订年度处置合同,并及时安排相关作业人员接受委托人组织的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

4.买受人在提货前须提供废物接受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承运合同及运输资质证书复印件、运输应急预案等材料供委托人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则不能进场提货。

5.买受人应遵守湖南石化公司管理制度,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安排,同时积极办理提货相关手续。买受人只能在法定工作日内进行回收作业,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4点30分,其它时间不允许加班。

6.买受人或其受托方的驾押及装卸人员、运输工具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装卸和运输废物应在相关部门办理《特种作业资格/资质证书》及《道路运输证》,并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按委托人要求办理入厂装货的相关手续,以及将该批次处置的废物回收完毕,且不得影响委托人正常生产。

7.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装车及相关费用。装车单位和人员应是湖南石化公司现有的合格承包商单位和人员,如买受人自有专门的装车劳务队伍(人员受聘于买受人、年龄小于60岁、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体检合格等)并自行配置机器具(例如吊车、叉车等)的,需在湖南石化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经湖南石化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办理入厂证;相关机器具经设备部门检验合格并贴标等),且符合湖南石化公司的相关要求。

提示:买受人需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时需有1名监护人(均需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下发相应的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和监护人不得从事现场作业。

8.买受人、提货车辆、驾押人员均需在湖南石化公司智能进出厂系统提前进行注册和备案,另外驾押人员应在系统上完成提货前的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买受人应指定专门的系统操作人员,并在5个自然日内完成以上系统操作以打通系统提货流程。

9.买受人应确保回收(含装卸、运输、过磅计量等)作业过程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在回收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环保责任事件以及纠纷等涉及的法律责任(含对第三人的赔偿)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一切概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

10.买受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废物处置流程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进行,并如实告知最终流向:

(1)每批次从委托人装车出厂以及到达接收单位的废物在卸车前、卸车中、卸车后都要拍照留证,并将照片发送至委托人存档。

(2)买受人废物转移和处置过程需全程接受委托人监管,委托人有权随时到处置单位跟踪废物流向。

11.买受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进行危废处置,并及时回收以及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危废转移联单等手续。

12.拍卖标的移交后,买受人应自行承担保管义务,并按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回收、储存、处置、利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含标的毁损、灭失以及安全和环保责任风险)均自行负责,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买受人不得将处置标的作为正常物资利用或出售,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政策风险。

十五、违约责任

1.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或办理报名登记后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违约标的起拍总价(年度预估量×单价)30%的违约金。拍卖人有权按照竞买协议的约定,以保证金抵作违约金,并且违约竞买人不得再次参加拍卖。

2.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对买受人进行复核,如买受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合同并收回标的再行拍卖,且该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同时委托人和拍卖人将追究违约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3.拍卖成交以及经营场所通过现场审验后,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拍卖笔录、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拍卖佣金(含预付佣金)、平台软件使用费等拍卖约定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买受人逾期三天未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或未签订年度处置合同或未付清拍卖约定款项的,则构成根本违约,拍卖人或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人或委托人有权依照竞买协议的约定以买受人所交保证金充抵佣金、成交价款、平台软件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和违约金,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补足差额,并且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4.买受人接到委托人提货通知后,拒绝或者拖延安排人员回收处置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如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买受人应赔偿委托人经济损失。买受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不能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5.如发现买受人(或处置单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委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安全和环保责任风险及损失概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委托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因买受人拖延办理或因接收地及产出地的环保政策要求导致转移手续过慢而影响委托人危废处置工作的,委托人可以随时中止合同关系。

7.买受人不得将危废处置合同转包,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纳入中石化系统失信企业名单。

8.买受人如单方面不执行年度处置合同,对委托人处置工作造成影响的,将取消下一年度入选资格,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9.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价差损失、交易服务费、平台软件使用费、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成交后按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结清全部拍卖款项以及提走所竞得的全部标的。

十六、关于标的退货的约定

鉴于拍卖交易和标的的特殊性,所有成交标的均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政策中有关“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十七、特别声明

竞买人凡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即视为其已确认自身对所竞买的标的具备了竞买资格和相关条件,并已认可和接受本次网络拍卖会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介绍》《重要提示》《竞买协议》等相关配套文件以及“中拍平台”操作规则所有的说明、规定和要求等,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上述文件。

十八、特别提示

1.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和提取标的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注册并实名认证的竞买主体一致。

2.竞买人因以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须自行承担:

(1)因中拍平台用户账户注册不及时或保证金交纳不及时而导致注册账户无法参与竞买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竞买保证金无法交纳退回的;

(3)未及时关注拍卖会相关信息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3.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九、拍卖活动的中止或终止

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拍卖会不能举行的,拍卖人只需退还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不承担竞买人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二十、其它说明

1.本竞买文件以及“中拍平台”所作的描述和说明,与拍卖人在此之所前发出的公告、编印的资料及说明或者以其他形式对拍卖标的真实性和品质以及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和声像等资料不一致的,则以本竞买文件以及“中拍平台”所作的描述和说明为准。

2.本公司有权根据拍卖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拍卖会资料进行修改或补充,并于网络拍卖会开始时在本平台由“拍卖师发言”栏目做出说明。竞买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竞买人已经知悉并认可该修改或补充,该修改与补充均作为拍卖会资料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如本公司在中拍平台“拍卖师发言”栏对拍卖会资料做出修改或补充,则以“拍卖师发言”栏所作的说明为准。

在此特别提醒竞买人:在网络拍卖过程中,请及时关注本平台竞价页面的“通知”窗口(拍卖师发言)。

4.本次拍卖活动的各种文件以及竞价系统的计价货种均为人民币。

5.以下附件为竞买须知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线上查阅另见拍卖公告页面):

(1)网络拍卖规则

(2)竞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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