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4月30日海曙区药行街139号14层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16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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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NBHSWCQ022-1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举行租赁权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139号14层房屋一年的租赁权,租赁面积约950.56㎡,设计用途为办公。起拍价:人民币381650元,拍卖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2)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2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3)本次拍租不允许联合体参拍。

2、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必须按规定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否则将视作放弃优先承租权。

3、租赁房屋用途按产证记载使用,不得转租;不得存放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不能产生噪音、污染物等不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排放物。

4、拍租房屋在原租户承租期间进行了装修,该装修残值经核定为945600元,由承租人承担。拍卖成交后,装修补偿事宜由承租人和原租户进行协商,协商期间不影响起租日起始时间。

5、如非原承租人成交的,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交接期间的空档期租金,由新承租人向原承租人按原租赁价格代收代付至委托人账户(原租赁价格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三、展示看样: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自行至标的物所在地看样。

四、竞买登记:

1、意向竞租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信用查询记录等;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将拍卖保证金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9*开通会员可解锁*4222,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

2、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五、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竞租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家报名参拍,只要该竞租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六、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孙先生

七、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139号14层房屋一年的租赁权,租赁面积约950.56㎡,设计用途为办公。起拍价:人民币381650元,拍卖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拍卖方式及拍卖程序:

1、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标的物设有保留价。

2、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1小时)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3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承租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承租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3、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家报名参拍,只要该竞买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2)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2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3)本次拍租不允许联合体参拍。

2、意向竞租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信用查询记录等;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将拍卖保证金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9*开通会员可解锁*4222,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

3、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4、若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委托人和代理人须共同到拍卖公司现场,凭委托文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手续。

5、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标的展示:

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自行至标的物所在地看样,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的实地察看为准。

五、拍卖时间和拍卖网址:

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

2、拍卖平台: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六、特别声明:

1、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认可此网络拍卖方式,一旦进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竞价大厅,我公司将视为竞买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及中拍平台的《用户注册协议》、《网络拍卖规则》以及《竞买人参拍须知》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2、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①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②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3、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发生而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以下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因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拍卖人与承租人互不追究责任。

七、标的物瑕疵说明:

1、标的物按所展示的现状进行租赁权拍卖。竞买人应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充分、全面的了解、调查,并全面了解和掌握与房屋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房屋有关的物业管理事项、实际租户的一切诉求、纠纷、矛盾,是否已腾房、房屋使用现状等),一旦参加网络拍卖会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必须按规定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否则将视作放弃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成交的,不受成交时间的影响,租期按原租赁合同时间顺延。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标的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及租金支付时间由委托人另行通知。

3、如非原承租人成交的,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交接期间的空档期租金,由新承租人向原承租人按原租赁价格代收代付至委托人账户(原租赁价格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4、拍租房屋在原租户承租期间进行了装修,该装修残值经核定为945600元,由承租人承担。拍卖成交后,装修补偿事宜由承租人和原租户进行协商,协商期间不影响起租日起始时间。

5、租赁房屋用途按产证记载使用,不得转租。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用途不做任何承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

6、租赁房屋不得存放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不能产生噪音、污染物等不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排放物。不得违反国土、环保、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规定,未经出租方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建造附属设施。买受人须积极做好相关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买受人须独立承担一切经济及安全法律责任,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7、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包括房屋维护维修费用以及水电、物业等费用。为此租赁期内,房屋、设施、装修、水电等日常所有维修由承租人承担。

8、如遇不可抗力、国家拆迁或国家的政策、法律调整等原因,造成合同难以履行的,承租人应在委托人通知期限内,腾空房屋并按本合同约定交还委托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上述事宜产生的租赁房屋相关补偿或赔偿(除装修部分外)均归委托人所有,与承租人无涉,且承租人无权就该房屋内的装修、设施、搬迁等向委托人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

9、承租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决策及认可,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各项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备案证、公安、消防、环卫、卫生、安监、文化、工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取得、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人承诺独立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承租人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承租人自行办理相关证照、纳税等事务,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自负。

10、标的物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整性。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委托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1、在租赁期间,如遇因该标的物导致的任何投诉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无涉,如遇周边群众矛盾激化,或发生重大安全、消防、卫生等责任事故的,委托人可提前解除本协议、收回该土地,租金据实结算。

12、如需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费用承租人自理。租赁关系结束或解除时,委托人若要求恢复原样的,承租人必须恢复,无论何种原因解除租赁关系,所有装修(包括原有装修)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租赁到期后标的物装修含空调等设备设施归委托人所有,承租人应无条件同意。

1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返还标的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承租人应结清其需承担的全部费用,并经委托人验收认可。承租人有权将自行添置的各类财产收回,固定装饰物(指装饰在固定建筑物上,与建筑物不可分离的部分)所有权归委托人所有,且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承租人搬迁期限为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后10天以内,如逾期未搬的,搬运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委托人有权按废弃物予以处理。若承租人以房屋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办理工商、税务等登记的,承租人应办妥上述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注销或变更手续;若相关公用事业服务供应以承租人名义单独开立账户的,则承租人已注销或将相关账户结转至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承租人逾期归还标的的,则应按原租金标准的二倍向委托人支付占用期间侵占费,且委托人有权随时收回标的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4、承租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将装饰、装修、改造方案经有资质的设计等单位审核确认后(审核内容含但不限于承重等),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时报委托人备案并认可后方可开工,装修房屋需要满足房屋安全鉴定(提交安全鉴定报告)。

15、租赁期间的未尽事宜请详见委托人和承租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委托人与承租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竞买人一经竞价即表明已认同《房屋租赁合同》及本须知中规定的所有事宜。

八、标的的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支付方式:

1、拍卖成交后,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以后每期租金应至少提前5天付清。《房屋租赁合同》具体签订时间由委托人另行通知,委托人提供租金发票。

2、拍卖成交后,为保证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承租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3个月的租金),在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的情况下退还给承租人,不计息。委托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承租人开具收款凭证。

3、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宁波市海曙广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账号:82*开通会员可解锁*6777

4、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照浙高法【2011】1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向承租人收取(分段累加),即成交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部分按3%(5%×60%)收取,超过50万元-200万元部分按1.8%(3%×60%)收取……,拍卖佣金在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拍卖保证金不足支付拍卖佣金的,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差额。

九、拍卖保证金:

1、拍卖成交后,承租人的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待承租人按规定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保证金扣除佣金后的余额不计息退还。

2、未成交者应妥善保管好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承租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到我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电子拍卖笔录》。

十一、标的移交规定:

1、房屋交付采用现状交付。鉴于承租人已全面接受房屋现状,委托人与承租人不再另行办理交付手续,承租人因房屋现状、相关争议、纠纷、矛盾、腾房等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2、本公司仅交付成交确认书。

十二、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违约不提取拍卖物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拍卖款项的,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拍卖佣金和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拍卖保证金扣除买受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归委托人所有。

⑴拍卖成交后,承租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⑵承租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承租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参加网络拍卖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十三、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公司负责。

4、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房屋权证复印件。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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