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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举行拍卖会 。
一、拍卖标的:
二、竞买报名办理:
有意向竞买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我公司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经本公司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请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及中拍平台的注册报名)
账户名称:嘉兮拍卖(北京)有限公司
账号:3638*开通会员可解锁*1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
三、拍品展示时间、地点 :
8月7日- 8月13日工作时间,标的物所在地。
四、联系方式 :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拍卖方式:有底价增价拍卖,网络自动拍
网址: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物均按展示时的现状拍卖,竞买人须实地踏勘,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标的物不做任何瑕疵担保;上述标的相关信息以竞买人自行查询为准,本公司提供所有数据仅供参考。
2、拍卖标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权属、是否拖欠地价及相关费用等,由竞买人向相关主管部门核查,以最后核实结果为准。拍卖标的建筑面积如与实际面积、登记面积不符,成交价款不作调整,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标的是否有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等请自行核查,如有相关未了结前期欠费等费用及所产生的滞纳金全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办理产权和产权转移过程中买卖双方所产生的有关税(本次拍卖标的涉及二次过户环节,首次过户相关费用已由银行方承担,买受人仅承担本次交易对应一次过户所产生的全部税费)、费、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房产税、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工本费等相关费用)及所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或存有第三方占用、腾退无法落实等情形,清场事宜及相关费用、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与拍卖方不对标的现存瑕疵承担保证责任。标的附带有效租赁的,待租赁期满后方可完成实物交接。
6、拍卖成交3日内,买受人携有效身份证件至嘉兮拍卖(北京)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相关手续、竞买保证金不作为成交价款、佣金抵扣款项,转为过户保证金,待标的过户手续全部办结后予以无息返还 ,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标的无法完成过户的,过户保证金不予返还 。 买受人另按成交价2.5%向拍卖公司缴纳佣金、按成交价0.15%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过户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拍卖佣金、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抵扣重拍差价的,原买受人补足差额,逾期拒缴由委托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且不得参与再次竞拍。
7、买受人全款缴清后,委托人配合出具相关资料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买受人需在过户文书下达30日内自行申办过户。标的能否过户、过户办理周期、过户具体条件均由政策及主管部门决定,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逾期办证 造成的 损失、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方、委托人不承诺过户,概不担责。
8、本竞买须知及瑕疵声明、与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公告、竞买协议书等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竞买须知,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刘经理
嘉兮拍卖(北京)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买须知
拍卖人声明:“对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拍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各竞拍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拍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三、拍卖标的如下:
四、竞价规则:本次竞价采取网络公开递增竞价方式,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1分钟内无竞买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1分钟,以次类推。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竞价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办理报名手续及缴纳报名保证金:竞买人需在中拍平台注册实名认证账号,办理报名手续并支付竞买保证金,即视为接受该标的的全部现状,完全接受拍卖会全部条款的约束,自愿承担标的已知的显性瑕疵和未知的隐性瑕疵而可能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回。买受人的保证金可抵冲拍卖佣金、拍卖成交款。
六、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拍卖方作为居间机构而非专业的鉴定机构,只为买卖双方提供居间服务,证明标的是否成交,对于委托人提供的拍卖标的不具有专业人士的鉴定能力,委托人及拍卖人提供的各项数据均为参考数据,标的面积、数量、质量、瑕疵等均以现状展示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展样期间内认真阅读有关说明,亲自实地查看本次拍卖会的标的,并对标的进行谨慎的选择,同时对其竞买行为负责。本次拍卖会为网络拍,竞拍过程中因拍卖系统出现故障(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中断等),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想更加详细了解标的物,可联系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标的物的现状图片或线下方式查看标的物的有关资料、数据仅供竞拍人参考,若与标的物现状有差异,则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效力,拍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与责任。竞拍人应自行核查标的物的相关证件、历史记录等情况。竞拍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的标的物情况负责,并承担因标的物实际情况与资料信息可能存在差异而产生的风险,谨慎选择竞拍标的物并理性出价。竞拍人一旦参与竞拍,则视为知悉并承诺遵守此约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成交价2.5%的拍卖佣金,产生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自行向中拍平台支付。
八、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冲抵佣金及部分成交价款,转账到对公账户(联系拍卖企业工作人员),本公司只开具佣金发票。委托人不提供成交价发票,不动产销售发票统一由房产部门负责开具,买受人必须于成交款结清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拍卖人出具的《 拍卖成交确认书》向委托人要求交付(或由拍卖人代为交付)。受领成交标的所需的设备、器材、运输工具、人力资源等开支,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买受人违约或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已付款项不予退回。因违约或悔拍而重新组织拍卖时,违约人或悔拍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悔拍人需交纳的佣金等,皆由违约人或悔拍人承担。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价款或未办理过户,竞买人将赔偿由此给拍卖人、委托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拍卖佣金、再次拍卖时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和产权转移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税、费、金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工本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物业费、取暖费、管理费等相关未了结前期欠费等费用及所产生的滞纳金全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标的过户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过户的所有税费(包含二次过户税费)等费用及所产生的滞纳金全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一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相关过户材料由委托人负责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需缴纳拍卖成交价款5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过户期间,委托人因此拍品产生的相关税费,也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产权过户办理完成后,才能对成交标的进行现场交接。办理产权和产权转移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税、费、金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工本费等)由买受人 承担。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拍卖标的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和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买受人需承担办理产权过户时间不确定性的风险。
十六、竞拍成功后,成交价低于税务系统缴税价格的,按税务系统价格为准;成交价高于税务系统价格,以成交价为缴税价格。请竞买人提前前往税务部门咨询。
十七、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视为对本竞买须知及瑕疵声明、与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公告、竞买协议书等文件认可,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八、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九、本公司对拍品不做任何售后咨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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