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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中拍平台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西湖苑配套用房(阅海金街)76、77号楼9处资产租赁权”(项目编号为NXZLPM-2026-16),现将变更内容如下:
1、原拍卖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变更为现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
2、原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
3、标的信息如下:
| 序号 | 标的物 | 建筑面积(㎡) | 用途 | 所在层/总层 | 参考价(元/年) | 租期 | 保证金(元) | 装修期(天) |
| 1 | 76号配套用房1层08号房 | 422.86 | 商业 | 1/5层 | 800000 | 5年 | 100000 | 120 |
| 76号配套用房2层08号房 | 434.88 | 商业 | 2/5层 | |||||
| 76号配套用房3层08号房 | 230.06 | 商业 | 3/5层 |
4、竞买注意事项第8项变更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将成交价款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竞拍保证金不用于抵顶成交价款),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成为该房屋的承租人,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要求支付后续租金。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公告链接:https://paimai.caa123.org.cn/pages/notice/item.html?id=455126
1、本次拍卖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