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巧家县卫生健康局经营性资产租赁权拍租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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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昭通市巧家县卫生健康局经营性资产租赁权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楼层

用途

房间号

面积

(m²)

起拍价(元/年)

加价幅度

(元/次)

保证金(元)

标的1

巧家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华北路101号商铺

第一层

商铺

101

20.52

7983

100

800

标的2

巧家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华北路102号商铺

第一层

商铺

102

12.96

5042

100

500

标的3

巧家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华北路103号商铺

第一层

商铺

103

12.96

5042

100

500

标的4

巧家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华北路104号商铺

第一层

商铺

104

12.96

5042

100

500

标的5

巧家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华北路105号商铺

第一层

商铺

105

21.6

8403

100

800

标的6

巧家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华北路106号-109号办公用房

第一层

办公用房

106

27

6578

100

700

107

12.96

108

12.96

109

12.96

标的7

巧家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华北路201号-210号办公用房

第二层

办公用房

201

20.52

14395

100

1400

202

12.96

203

12.96

204

12.96

205

12.96

206

8.64

207

17.28

208

25.92

209

12.96

210

12.96

标的8

巧家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华北路301号-309号办公用房

第三层

办公用房

301

20.52

13520

100

1300

302

12.96

303

12.96

304

12.96

305

12.96

306

35.64

307

12.96

308

12.96

309

12.96

标的9

巧家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华北路401号-405号办公用房

第四层

办公用房

401

32.4

9994

100

1000

402

12.96

403

12.96

404

64.8

405

12.96

二、拍租时间及网址

1.拍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北京时间,下同)。

2.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2.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致电预约自行看样,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竞租人的实地察看为准。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止。

五、报名方式及条件

1.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的,通过实名认证即可)。

(1)竞租人为法人、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组织报名的,需提供竞租申请书、竞租承诺书(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模版详见附件)、竞租保证金转账凭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竞租人为个人的,需提供竞租申请书、竞租承诺书(详见附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按手印)、竞租保证金转账凭证。

注意:以上所有资料需在报名截止前在中拍平台进行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竞租。

竞租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三八支行

账号:25*开通会员可解锁*22124

须注明:竞租保证金+标的号,例如“标的1竞租保证金”。

上述报名、缴纳竞租保证金等手续必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完成。如果因报名手续不符合规定和要求,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未成交的,竞租保证金将在拍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到原支付账户。竞租成交的,需要在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

六、竞价方式及规则

1.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2.本次拍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竞价阶段与规则:本次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两个阶段,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自由竞价期:自由竞价期为1小时。在此期间,竞租人可多次、不限时报价,系统实时记录并显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时,该阶段产生的最高报价即为限时竞价期的起始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起始价为自由竞价期的最高报价。限时竞价期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

4.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5.同一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6.竞租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1.租金支付:拍租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再凭付款凭证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次年及以后年度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一年一交)。

2.履约保证金:竞得人(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向委托人另行支付相当于首年租金一个月房屋租金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委托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由委托人无息退还。

3.违约责任:若竞得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或按时足额支付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则视为其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委托人有权收回拍租标的,且竞得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将标的再行拍租,原竞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租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租的价款低于原拍租价款的,原竞得人须补足差额。

八、拍租成交确认书及佣金支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电子交易活动结束后,竞租人在网上竞得拍租标的成为竞得人(承租方)后,必须于拍租会结束3日内与我公司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于3日内向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全额支付佣金,金额按首年成交租金的2%乘以租赁年限(5年)计算,即首年成交租金×2%×5计收。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租须知》(水电物业费详情在《拍租须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白塔社区居委会东风东路36号云南建工大厦22层2201室。

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竞租申请书、竞租承诺书;(2)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本次物品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拍租。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本《拍租须知》,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络竞租规则

1.本次报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自由竞价+限时竞价),竞租人登录网络竞价平台后的所有操作,均视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行对平台操作及相关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网络竞价可能受网络环境影响出现不稳定等情况,请竞租人提前做好准备;建议于竞价开始前20分钟登录中拍平台完成身份验证,耐心等候竞价开始。

3.竞价时间以平台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如因个人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一致影响竞价,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4.若因竞租人对操作流程不熟悉、报价失误或自身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参与报价,相关风险与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5.竞租人应在参与前充分了解、实地查看标的及相关资料,如有异议请在拍租会前提出;已成功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对标的无异议、认可起拍价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6.拍租保证金、成交价款及佣金均以人民币进行支付。

7.请竞租人在报名前充分了解拍租相关事项及潜在风险,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须知及操作手册;因个人原因导致注册、竞价不成功等情况,相关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注册与实名认证

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的,通过实名认证即可)。

个人报名提供资料:竞租申请书、竞租承诺书(详见附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按手印)、竞租保证金转账凭证。

法人、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组织报名提交资料:竞租申请书、竞租承诺书(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模版详见附件)、竞租保证金转账凭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意:以上所有资料需在报名截止前在中拍平台进行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竞租。

三、拍租标的现状及瑕疵告知条款

1.本次拍租标的为经营性资产租赁权,标的可能存在陈旧、破损、设施不完善等瑕疵,竞租人应亲自到现场实地查看标的。

2.网络竞租人可通过网络浏览拍租信息、标的照片及文字说明,相关资料及描述仅供参考;标的图片受拍摄光线、角度及显示器影响,可能与实物存在差异。

3.本次拍租严格按标的现状进行,委托方及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不对标的品质、瑕疵(含未发现的潜在瑕疵)作出任何承诺、保证及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亦不提供装修、维修、设备更换等售后服务。

4.竞租人对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前提出,或选择不参与竞价。

5.竞租人参与网上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网上出价代表自愿承担全部竞价责任与相应法律责任。

6.成交后,竞得人(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现状与预期不符、存在质量问题、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等)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拒付租金或要求赔偿。

四、网上出价

1.网上竞租人登录系统,在网络竞价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租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

2.本次网络拍租会有保留价,采取增价竞价的方式进行拍租。所有拍品以现状进行拍租。本次拍租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限时竞价时间,当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中每当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时,限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直至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且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起拍价,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价的竞租人即成为竞得人。

五、成交确认书

1.鉴于网络拍租的特殊性,网络竞租人需在网上成功竞得拍租标的后,于拍租会结束之日起3日内与我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2.竞租人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姓名须与网络报名登记姓名相符,不得变更。竞得人如不签署《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租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退保证金

竞租未成交的,拍租保证金将在拍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到原支付账户。若拍租标的中止、撤回或竞租未成交,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竞租人包括保证金利息、预期收益等任何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拍租成交后手续

1.竞租人在网上竞得拍租标的成为竞得人(承租方)后,必须于拍租会结束3日内与我公司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于3日内向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全额支付佣金,金额按首年成交租金的2%乘以租赁年限(5年)计算,即首年成交租金×2%×5计收;拍租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再凭付款凭证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次年及以后年度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一年一交)。

2.租赁期为五年。租金一年一交,合同签订方式以委托方与竞得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3.拍租成交后,竞得人须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具体金额以平台收取金额为准。

4.竞得人(承租人)如不按期付清成交价款总额(或首期租金)、拍租佣金等相关费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征得委托方同意,可将租赁标的再行拍租。原竞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租中本人及委托方应交纳的佣金,再次拍租的运营费、推广费、房屋空置费均由违约方承担,若再次拍租价款低于原价款,原竞得人应补足差额。

八、拍租标的的移交

1.拍租标的按现状移交;竞得人在签订完《成交确认书》后,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按现状进行标的物的移交。

2.拍租后标的物装修由承租人根据需要自行开展,且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或破坏消防设施。租赁期间水、电、通信及所需管线、消防等所有安装、维护以及与房屋相关的所有维修、维护管理(包括周边管道、外墙、屋面顶面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与房屋经营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水、电、物业、垃圾清运等)概由承租人承担。

3.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具体费用以管理公司公布的标准为准。

九、违约责任

1.竞得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按违约处理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2.竞得人不按相关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租标的再行拍租。拍租标的再行拍租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租中本人及委托人应交纳的佣金。再行拍租的价款低于原拍租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3.承租人责任及违约限制:

(1)合法经营承诺: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持证、合法经营。严禁利用承租资产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电信诈骗、非法集资、赌博、销赃、传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承租人须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禁止转租条款:未经委托人(巧家县卫生健康局)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转租、分割转租、以租代售、合作经营、承包经营、股权转让等变相方式)将租赁资产转租给第三方。如发现承租人私下转租或变相转租,委托人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资产,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承租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相当于当年年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因非法转租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纠纷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若由此给委托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禁止更改用途:承租人必须严格按照拍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资产。严禁擅自更改租赁用途,如需改变用途,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如发现私自更改用途,特别是用于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扰民业态或高危行业,委托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资产,所收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装修损失及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损失赔偿

由于竞租人原因给我公司造成商业损失及名誉受损的,竞租人需向我司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拍租费用、差旅费、律师费、我司向委托方支付的费用等合理费用。

十一、特别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电子交易活动结束后,竞租人在网上竞得拍租标的成为竞得人(承租方)后,必须于拍租会结束3日内向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全额支付佣金,佣金金额按照成交价(首年租金)的2%支付,并于3日内与我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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