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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拟对彭家庄站地块租赁住房项目商铺出租。合作模式为租赁模式,即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将商业产品对外出租,由承租人负责装修、改造等前期投资及后期使用,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每期收取租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彭家庄站地块租赁住房商铺项目。 2、项目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唐明路517号翰墨文苑小区南侧沿街商铺。 3、招租范围: 彭家庄站地块租赁住房商铺项目S2号楼210室商业产品,建筑面积约121.59㎡(最终面积以项目实测绘面积为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租赁周期:一至三年(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投标承租人资格要求 1、投标承租人为个人时,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及商业信用。 2、投标承租人为企业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响应投标承租人的信息填报 凡有意响应的承租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发送至jngdjtzf@163.com邮箱,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并电话通知招标联系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投标承租人为个人时,提供投标承租人身份证扫描件、承租意向书(签字按手印)、投标承租人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2、投标承租人为企业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承租意向书(加盖公章)、投标承租人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备注: (1)潜在投标承租人须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承租人自行承担。 (2)信息填报提交资料的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承租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最终资格审查为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关于彭家庄站地块租赁住房项目商铺区域的承租意向书》。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在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六、联系方式 出租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河东路交叉口济东总部 商务中心1号楼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