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铜花苑清风园、龙吟园监控系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09-11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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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铜花苑清风园、龙吟园监控系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JRC-2025-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铜花苑清风园、龙吟园监控系统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245813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采购需求:新铜花苑清风园、龙吟园监控系统维修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

量清单。 2.工期:90天 3.采购预算:35.05万元 4.采购最高限价:30.245813万元(超过

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铜花苑清风园、龙吟园监控系统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铜花苑清风园、龙吟园监控系统维修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

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

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的原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

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的原件

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规定,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第(2)-(5)项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对资格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

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

为。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仅提供资格承诺书的,须在中标后按承诺函要求另行提供由承诺

书替代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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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

用承诺的情形。④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应同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证书复印件、提供采购公告前近三个

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

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

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注:①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

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

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

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

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

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②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

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

各供应商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

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

章,如查实供应商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注:①项目负责人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

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

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

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③在建工程

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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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获取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单位授权委托书、(3)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公章并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4)营业执照复印

件前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中科路7号6幢601B现场获取。(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中科路7号6幢601B

七、其他

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公告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

告。

2.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文件发售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现场答疑。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

式、踏勘时间及相关要求,主动联系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及提疑。如供应商

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

不详细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

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为保证报价合理性,根据苏财购〔2025〕62号通知, (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

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

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磋商小组

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启动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

作出解释,由磋商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

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

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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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

址: 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盛安大道739号江宁街道办事处

人: 许工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润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中科路7号6幢601B

人: 刘工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110595960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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