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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开通会员可解锁*75005的松溪县三农产业孵化基地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与勘察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25]H090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松溪县三农产业孵化基地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与勘察;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郑墩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松溪县三农产业孵化基地项目(二期)建设总用地面积为89505平方米,拟建总建筑占地面积43706.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4569.7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86912.28平方米,容积率为2.09。建筑物包括新建标准化厂房3栋,综合楼1栋,宿舍楼1栋,新建配电房、配套门卫建筑及建设园区道路、绿化、挡墙、管网等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3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36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初步设计及概算与勘察;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相关报批及文件审查工作并提供设计指导与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实施的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实施的项目为准。
2.6.2. 内容:①工程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提供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②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和有关单位审核)、初步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相应成果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审核)以及、配合相关报批及文件审查工作并提供设计指导与技术咨询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年待定月待定日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待定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本项目资格不要求类似业绩)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8 月 7 日20:00:00至2026年 8 月 14 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南平市中心子网站)(https://ggzy.np.gov.cn/sx/)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0 部门、5 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6年 9 月 1 日8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暂按36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58.271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南平市中心子网站)(https://ggzy.np.gov.cn/sx/)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松溪县松源街道东方铭城小区C区7幢三楼(松溪县综治中心楼上),邮编:/;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C215室,邮编:350002;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陈玫瑰(项目负责人)、吴思宇。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交易中心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