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优创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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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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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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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1904 证券简称:优创股份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大连优创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大连优创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大连优创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融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融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大连优创液压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

公告编号:2025-021

品战略等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权、

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条下款

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

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产、经营

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短期债

券、委托理财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根据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方

式、从一定渠道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

“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包括发行股票、配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包括向银

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

第四条公司所有投融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

经济效益。

第五条 各项对外投融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统称“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如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融资,应先

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

第二章 对外投资

第一节 对外投资决策

第六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者董事长决议或者决定。

(一)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如下标准之一的投资事项,须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

1.投资事项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投资事项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公告编号:2025-021

(二)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如下标准之一的投资事项,须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

1.投资事项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投资事项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的。

(三)除前两项规定外的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决定。

第七条 在董事长、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对对外投资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决议前,

公司应向董事长、全体董事或者股东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

料,以及投资方案,以便其作出决策。

第二节对外投资的执行控制

第八条 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资方案时,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意见及

建议,注重对外投资决策的几个关键指标,如现金流量、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

风险、财务费用、负债结构等。在充分考虑了项目投资风险、预计投资收益及偿

债能力,并权衡各方面利弊的基础上,选择最优投资方案。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定或者决议通过对外投资方案时,

应当明确出资时间(或资金到位时间)、金额、出资方式(或资金使用项目)及

责任人员等内容。

对外投资案的变更,必须经过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定或者决议

通过。

第十条 公司使用实物或无形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其资产必须经过具有相

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必须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

过后方可对外出资。

第十一条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的,公司应根据需要对被投资企业派

驻代表,如董事或财务总监,以便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被投资单

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报告,并采

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对外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利息、

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严禁设置账外账。

公告编号:2025-021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在设置对外投资总账的基础上,还应根据对外投资业

务的种类、时间先后分别设立对外投资明细账,定期和不定期地与被投资单位核

对有关投资账目,确保投资业务记录的正确性,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有关对外投资档案的管理,保证各种决议、

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文件的安全与完整。

第三节 投资处置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投资项目资产处置环节的控制,对外投资的收

回、转让、核销等必须依照本制度第六条的金额限制,经过公司董事长、董事会

或者股东会决定或者决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因被投资单位破产等原因不能收回投

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认真审核与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有关的审批文件、

会议记录、资产回收清单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

会计处理,确保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第十八条 公司应认真执行各项投资、使用、归还资金的工作程序,严格履

行各类合同条款,维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

第三章 对外融资

第十九条 公司实施债务性融资的审议标准,适用本制度第六条的规定。

公司实施权益性融资的,由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但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对融资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不得依据未经论证的方案开

展融资活动。重大融资方案应当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况。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根据融资目标和规划,结合年度全面预算,拟订融资

方案,明确筹资用途、规模、结构和方式等相关内容,对融资成本和潜在风险作

出充分估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为融资活动日常管理部门,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分

析公司融资结构,拟定公司年度及中长期融资方案(包括融资额度、融资形式和

资金用途等),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公告编号:2025-021

(一)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

(二)对公司融资活动进行策划、论证与评估;

(三)负责组织实施债务性融资的具体工作;

(四)对公司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保证融资活动安全、正确、合法、

有效进行;

(五)做好融资记录与资金管理工作,发挥会计控制的作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权益性融资及发行债券融资

方案的可行性调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四章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对外投融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投融资的信息披露工

作。

第二十六条 对外投融资事项未披露前,各知情人员均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

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的有关条款与《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

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必要时修订本

制度。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的修改由股东会决定,并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订修改

草案,修改草案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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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优创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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