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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3633 证券简称:润泰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省润泰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经营范围、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代表公司签署
有关文件;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使
下列职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代
表公司签订合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职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公告编号:2026-004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测
绘服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字技
术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业设计服务;
土地整治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与
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
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
发展;智能农业管理;智能无人飞行器
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
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
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
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
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钢筋
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发电机及发
电机组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风电场相
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
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电池销售;
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矿产资源储量评
估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专用
设备销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除依法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测绘服务;建设工
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全评
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
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
询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
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
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
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
字技术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碳减
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
土地整治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
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生
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
发;智能农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智
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售;电池销售;交通设施维修;
电气设备销售;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
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
地质勘查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
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
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节能管理服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资源管理;水土
流失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公告编号:2026-004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动)
第一百七十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七
十六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
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
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
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会确定的人
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
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七十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六
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
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
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
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会确定的人
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
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七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
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
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
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
其债权。
第一百七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
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
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
权。
第一百八十七条本章程经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章程涉
及挂牌及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转让、发
行部分,自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之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七条本章程经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章程涉
及挂牌及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转让、发
行部分,自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之日起实施。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6-004
二、修订原因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营范围需发生变更,因此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河南省润泰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省润泰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