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旭阳新材: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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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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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874421 证券简称:旭阳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9,640,600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

司股本总额的

25%。发行过程中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

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初始发行数

量的

15%(即不超过 5,946,000 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市场情况等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全部为新

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5)定价方式:本次发行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

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

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

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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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6

6)发行价格:公司将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

格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询价结果、同

行业可比公司等因素协商确定。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将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万

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实施主体

1

年产

3000 吨铝银浆建设项

17,137.33

17,137.33

合肥旭阳铝颜料有限公司

2 年产 20000 吨锌粉建设项目

16,574.02

16,574.02

内蒙古赤峰旭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3

年产

3000 吨高性能金属粉

末及

3000 吨功能性金属颜

料建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

研发中心及物流转运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11,334.62

11,334.62

合肥旭阳铝颜料有限公司

合计

55,045.97

55,045.97

9)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将由

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发行完成后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

牌。

11)决议有效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

期内公司本次发行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的,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12)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与主承销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况确定战略配售对象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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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6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方案为准。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

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

险。

根据《审计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6,814.28 万元、

6,989.61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11.43%、11.42%,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

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

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三、

备查文件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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