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佳宏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
2026-02-10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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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74867 证券简称:佳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在北交所

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二、 《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

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公告编号:2026-003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胜、徐卫兵、刘芳端

2026 年 2 月 10 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