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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74969 证券简称:嘉拓智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
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活动资金的需求和使用的情形,没有对公司实际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及公司债权人利益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中的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卫、邱渝、张
小全均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本次非独立董事提名
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6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中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袁敏、张光杰均符合董
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本次独立董事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会审议。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敏、张光杰
2025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