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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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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430382 证券简称:元亨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
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深圳市元亨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基于公司发展关键阶段的战略需要,进一步健全长效中长期激励机制,推
动劳动者与所有者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的深度绑定,助力企
业创造更大价值,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促使公司优秀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研发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及认同公司发展愿景的基层员工的长远利益与公司战
略目标紧密衔接,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吸引并留存优秀管理人才、
研发技术人才及业务骨干,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与员工凝聚力。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为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领
取薪酬的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对象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范围,作
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
五、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
202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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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