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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9
1
证券代码:
874421 证券简称:旭阳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概况: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实施主体
1
年产
3000 吨铝银浆建设项目
17,137.33
17,137.33
合肥旭阳铝颜料有限公司
2
年产
20000 吨锌粉建设项目
16,574.02
16,574.02
内蒙古赤峰旭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3
年产
3000 吨高性能金属粉末
及
3000 吨功能性金属颜料建
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
研发中心及物流转运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11,334.62
11,334.62
合肥旭阳铝颜料有限公司
合计
55,045.97
55,045.97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少于项目所需资金,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使用
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
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后使用。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
./tmp/863f9a9b-77be-4baf-912e-89b47d24d6e5-html.html公告编号:2025-049
2
部分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可根据
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投入顺序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
远利益,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