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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73340 证券简称:毅圣消防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山西毅圣数智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1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81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
:19,616.78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15,122.58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716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公告编号:2025-028
C
制造业
I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E
建筑业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
建筑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6 万元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4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告编号:2025-028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郝玲梅,注册会计师,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在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曾参与山西亚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年报审计、山煤国
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殷令龙,拥有 3 年审计经验,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21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曾参与北京万泰中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范小虎,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二
十余年,负责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股转挂牌公司,具备相应执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
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审计收费 12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2 万元。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 12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2 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需投入的审计及工时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9 日,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68.6880%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陈仲毅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拟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在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中增加临时提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陈仲毅先生符合
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
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同意将
股东陈仲毅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山西毅圣数智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
提案的函》
山西毅圣数智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