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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871447 证券简称:华冠科技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6 年
发生金额
(2025)年与关联
方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公司向珠海智慧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光伏发电; 公司与珠海华昕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共建储能电站项目,向其支付储能项目费用; 公司向珠海华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购买电力。
10,300,000
3,099,114.53 公司 2025 年与珠海华
发 绿 色 能 源 有 限 公 司(曾用名:珠海华发新能 源 运 营 管 理 有 限 公司)签订了《2025 年广 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 电 力 用 户 零 售 交 易 合 同》,全年购买电力金 额 459.98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是由南方电网依据公司签订的上述售电合同与公司进行最终结算和收付电费。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员工备用金
300,000
177,500
公告编号:2026-006
合计
-
10,600,000
3,276,614.53
-
(二) 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
关联方名称:珠海智慧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新能源”
)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 635 号 16 楼 1601 室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
制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
(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智慧新能源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
)控股公
司,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亦为华发集团控股公司,因此构成关
联关系。
交易内容:公司向智慧新能源购买光伏发电,电价按照供电部门供给公司电价作为
基准下浮 12%,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二、关联方二
关联方名称:珠海华昕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昕新能源”
)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九路 289 号 3 栋 2202E 区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
务;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
公告编号:2026-006
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华昕新能源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
)控股公
司,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亦为华发集团控股公司,因此构成关
联关系。
交易内容:公司与华昕新能源共建储能电站项目,利用峰谷、峰平时段的电价差特
点产生节能效益,并按照公司 10%、华昕新能源 90%分享项目节能效益。公司向华昕新
能源支付的储能项目费用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
三、关联方三
关联方名称:珠海华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绿能”
)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 58 号 34 层 3401-5-(3)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
电站;停车场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华发绿能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
)控股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亦为华发集团控股公司,因此构成关联关
系。
交易内容:公司向华发绿能购买电力,电能量结算采用 90%固定价格+10%市场联动
的模式,平段电价为 372 厘/千瓦时,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800 万元。
四、关联方四
关联方姓名:刘红林
关联关系:刘红林女士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因此构成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公司向刘红林女士提供出差备用金,预计 2026 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
民币 30 万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6
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宏良、张扬、曹海霞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
董事一致同意。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向智慧新能源购买光伏发电电价,是按照供电部门供给公司电价作为基准下浮
12%进行结算;公司与华昕新能源共建储能电站项目,并按照公司 10%、华昕新能源 90%
分享项目节能效益;公司向华发绿能购买电力,电能量结算采用 90%固定价格+10%市场
联动的模式,平段电价为 372 厘/千瓦时。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业务往
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价格和协议价格执行,定价公允合
理。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智慧新能源签订《光伏项目合作协议》
,本公司采用实消实购的方式购
买智慧新能源光伏发电站的发出的电能,最终总用电量以实际消耗电量为准,优惠电价
按照供电部门供给本公司电价作为基准下浮 12%。
2、本公司与珠海华昕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昕新能源”
)共建储能电
站项目,利用峰谷、峰平时段的电价差特点产生节能效益,并按照公司 10%、华昕新能
源 90%分享项目节能效益。其中:
储能项目费用=[储能放电量×广东电网发布的月度工商业用户价格公告(适用于公
司的尖峰或峰时电价)-储能充电量×广东电网发布的月度工商业用户价格公告(适用
于公司的平时或谷时电价)]*0.9
3、本公司向华发绿能购买电力,电能量结算采用 90%固定价格+10%市场联动的模
式,其中:
公告编号:2026-006
固定价格电费=用户(峰/平/谷)实际用电量×合同约定的电量比例×合同约定的
固定(峰/平/谷)价格
其中:峰(谷)价格=平段价格(372 厘/千瓦时)×峰(谷)系数(广东省内(不
含深圳)计量点峰谷电价比例:1.7:1:0.38)
市场联动电费=用户月度(峰/平/谷)实际用电量×本部分约定的电量比例×约定
的市场联动价格×(峰/平/谷)比价
“联动价格部分”的峰谷比价与“固定价格部分”的峰谷比价相同
其中:市场联动价格为: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
上述价格为电能量价格,非最终到户电价。除上述约定电价电费外,最终到户电价
按照政策规定,还包括输配电费、尖峰加价电费、变动成本补偿分摊电费、需求响应分
摊电费、峰谷平衡费用、一次能源价格波动疏导分摊电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各项
分摊电费由电网公司和交易中心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实际结算电量以供电企业电力计量
装置采集并推送至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实际用电量为准。
4、
2026 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刘红林女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元员工备用金。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年度关联交易为公司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采购光
伏发电及电力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属
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共建储能项目属于公司节能收益,提供出差备用金是公司正常业务
开展所必需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