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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标准化遗体捐献接受站建设项目(第二次)延期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标准化遗体捐献接受站建设项目(第二次)延期补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6.其他要求(1)承诺: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桥式、门式)资质证书A证)。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修改为:“6.其他要求(1)承诺: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桥式、门式)资质证书B证及以上)。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标本库设施8.行车中:“6、投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桥式、门式)资质证书A证)。”修改为:“6、投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桥式、门式)资质证书B证及以上)。”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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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补遗通知-遗体捐献站(第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