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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名称 | 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100 %股权 | ||
|---|---|---|---|
| 项目编号 | 2*开通会员可解锁* | 转让底价 | 14500.0万元 |
|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标的所在地区 | - | 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 项目受理联系人 | 周扬钧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 | ||||||||||||||||||||||||||||||||||||
|---|---|---|---|---|---|---|---|---|---|---|---|---|---|---|---|---|---|---|---|---|---|---|---|---|---|---|---|---|---|---|---|---|---|---|---|---|---|---|
| 注册地(地址) | - | |||||||||||||||||||||||||||||||||||||
| 法定代表人 | 卫晓明 | |||||||||||||||||||||||||||||||||||||
| 成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注册资本 | 82211.25万元 人民币 | |||||||||||||||||||||||||||||||||||||
| 实收资本 | 82211.25万元 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开通会员可解锁*41334T | |||||||||||||||||||||||||||||||||||||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
| 经营范围 | 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纤接插件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本企业自身产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的销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 |||||||||||||||||||||||||||||||||||||
| 职工人数 | 283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 否 |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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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标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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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 |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6910.17 | 7035.47 | 7057.19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50062.51 | 44232.23 | 5830.28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青海恒裕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 ||||||||||||||||||||||||||||||||||||
| 核准(备案)机构 |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核准(备案)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青海恒裕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载(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1)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未决事宜,详见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2)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存在资产被抵押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标的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往来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金额为27,355,812.51元。*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苏05破50号之二)裁定批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根据《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其普通债权清偿率为10.22%,而实际受偿率仅为4.09%。 2.基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开投公司”)对青海腾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享有66,626,678.01元债权,标的企业对转让方享有66,626,678.01元债权,以及转让方对西开投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有债权,*开通会员可解锁*,标的企业股东决定,同意标的企业与西开投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标的企业受让西开投公司66,626,678.01元债权,并与转让方、西开投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进行债权债务抵销。抵销后,标的企业将持有青海腾辉新能源有限公司66,626,678.01元债权,标的企业对转让方不再享有债权(详见备查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并审慎判断。 3.备查资料: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开通会员可解锁*财务报表、《借款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股东决定》。 |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4500.0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435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转让方关联企业西宁西经开青银新材料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标的企业持有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迟延履行金共计259,449,640.47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无条件支持并配合标的企业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偿还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迟延履行金,具体金额以还款时实际发生为准(根据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青01 民初441号】、执行裁定书【(2022)青01 执451 号】,上述利息、罚息及迟延履行金按年综合利率计算约为21.79%)。 8.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三期600吨光棒项目已完成主体厂房建设,主体设备已安装并完成调试,部分辅助设施已安装,整体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0%以上,现处于停工状态。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督促标的企业实现三期600吨光棒项目投产。就上述事项,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青海青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1500万元。标的企业在上述时限内实现投产的,转让方将在三期600吨光棒项目投产后依受让方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标的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投产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支付的1500万元履约保证金。 9.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0.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意向受让申请时,须同时提交《承诺函》(详见附件)。 1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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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35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 |
| 交纳方式 | 转账 |
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青海青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 | |
| 法定代表人 | 宋生煜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30103MAD9C3C171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决议类型 |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挂牌信息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发布媒体名称 | -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西南交易分中心交易一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扬钧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备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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