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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我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智慧农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以下简称“智慧农场”)建设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在广州市内依法注册,从事荔枝和淡水养殖产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具有农业经营资质的其他组织。
2.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条件
1.具备强烈的技术应用意愿、开放的合作意识与良好的协作精神。
2.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拥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明确的产权或经营权,以及规范化的管理能力。
3.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当地具备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与产业链资源组织能力。
4.能够保障智慧农场持续运行所需的专项资金与专业技术人员,并配合完成规范化的数据采集、技术应用、展示及省级平台数据对接等任务。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数据化基础与监测体系建设。合理配置物联网监测和监控设备。荔枝智慧农场重点配置果园综合监测站(气象、墒情)、无人机等;淡水养殖智慧农场重点配置水体环境监测、动物行为视觉监测、精准饲喂设备等。统一规范采集数据。智慧农场须严格执行农业大数据核心元数据标准,利用信息系统规范获取生产操作、环境变化、投入产出等关键生产数据,并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智能装备应用与精准作业升级。通过集成应用智能作业与精准控制系统,实现自动化监测与调控,提升作业精准度、管理标准化与资源利用效率。
四、遴选程序与评审标准
1.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在2月13日前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2.专家评审: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资质与基础条件、既有基础与项目经验、管理协作与带动能力、持续运营保障能力进行评审。
3.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拟定主体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名单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智慧农场建设主体,并签订服务协议。
五、建设数量和政策支持
1.在广州市内建设不少于13个荔枝产业智慧农场,不少于4个淡水养殖产业智慧农场。
2.建设资金在广州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支出。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筹为智慧农场提供建设支持。
六、申报材料
广州市智慧农场申报表、申报主体现有设备情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装订并加盖公章于2月13日前寄给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材料word版同步发送邮箱。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北路468号。
联系人及电话:区先生,87219571。
邮箱:tgzxjsb@gz.gov.cn
七、实施周期
自服务协议签订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广州市智慧农场申报表
2.申报主体现有设备情况
3.广州市智慧农场遴选标准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