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智慧农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建设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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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09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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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我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智慧农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以下简称“智慧农场”)建设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在广州市内依法注册,从事荔枝和淡水养殖产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具有农业经营资质的其他组织。

  2.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条件

  1.具备强烈的技术应用意愿、开放的合作意识与良好的协作精神。

  2.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拥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明确的产权或经营权,以及规范化的管理能力。

  3.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当地具备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与产业链资源组织能力。

  4.能够保障智慧农场持续运行所需的专项资金与专业技术人员,并配合完成规范化的数据采集、技术应用、展示及省级平台数据对接等任务。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数据化基础与监测体系建设。合理配置物联网监测和监控设备。荔枝智慧农场重点配置果园综合监测站(气象、墒情)、无人机等;淡水养殖智慧农场重点配置水体环境监测、动物行为视觉监测、精准饲喂设备等。统一规范采集数据。智慧农场须严格执行农业大数据核心元数据标准,利用信息系统规范获取生产操作、环境变化、投入产出等关键生产数据,并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智能装备应用与精准作业升级。通过集成应用智能作业与精准控制系统,实现自动化监测与调控,提升作业精准度、管理标准化与资源利用效率。

  四、遴选程序与评审标准

  1.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在2月13日前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2.专家评审: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资质与基础条件、既有基础与项目经验、管理协作与带动能力、持续运营保障能力进行评审。

  3.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拟定主体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名单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智慧农场建设主体,并签订服务协议。

  五、建设数量和政策支持

  1.在广州市内建设不少于13个荔枝产业智慧农场,不少于4个淡水养殖产业智慧农场。

  2.建设资金在广州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支出。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筹为智慧农场提供建设支持。

  六、申报材料

  广州市智慧农场申报表、申报主体现有设备情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装订并加盖公章于2月13日前寄给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材料word版同步发送邮箱。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北路468号。

  联系人及电话:区先生,87219571。

  邮箱:tgzxjsb@gz.gov.cn

  七、实施周期

  自服务协议签订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广州市智慧农场申报表

  2.申报主体现有设备情况

  3.广州市智慧农场遴选标准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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