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山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所属传达室以东房产3年使用权转让
发布时间:
2026-02-02
发布于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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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SWZC260077
项目名称 山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所属传达室以东房产3年使用权转让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山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标的名称 山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所属传达室以东房产3年使用权转让
交易机构名称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价款形式 单价
挂牌价格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00
挂牌期间 5工作日
挂牌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根据出租方园区搬迁进度及公开招募实际情况,根据格式文本(附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房租。首期第一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该房屋用途合法合规,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简单的装修需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政策规定,房屋日常零星维修由承租方自行维修,日常零星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破坏,自行承担租赁房屋使用中产生的易耗维修品以及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赔偿的完全责任。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赔偿的完全责任。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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