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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招标全过程严禁投标人存在材料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竞标、虚假响应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中标与否,立即取消其投标 / 中标资格;同时将该投标单位及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永久纳入产权方各类项目黑名单,终身禁止参与产权方所有项目投标及合作。
2、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成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不计息。
3、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最终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产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产交中心在收到租赁三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公开招租交易凭证。
4、项目成交后,成交人应向产交中心支付首年租金成交额1%的交易服务费,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组织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从成交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剩余部分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向招标组织机构直接支付。
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项目、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即完全同意如下内容并作出承诺,及同意以下报名保证金扣除情形(出租方违约等原因除外): 1、如出现“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竞买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情形,产交中心有权从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中扣除最低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视出租方提出的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产交中心有权直接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中扣除产交中心预期应收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损失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报名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损失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成交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产交中心造成损失的。
6、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产交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报名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瑕疵等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招租标的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公开招租,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招租标的当前实际状况承租。
1、招租人仅以招租建筑自身及周边现有状况进行出租,响应单位应先对拟承租建筑物的具体状况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位置、现状以及配套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租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承租建筑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不被接受。 2、标的物概况中所述房屋面积仅作参考,具体以响应单位实地勘察为准,但响应报价时不再因房屋面积的差异而作调整,承租后也不得因房屋面积存在差异而调整承租价。 3、提供租赁物的装修改造,并在开工后30天内完成装修工作: 3.1 响应单位承租后可自行出资对租赁物进行装修,但装修施工方案应征得业主同意。装修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 3.2 响应单位的装修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现有水、强电、弱电、燃气等的容量(若需扩容则自行解决)并根据租赁物概况中所规定的各楼层的功能进行设计。 3.3 响应单位的装修工程必须在取得装修工程许可之后方可进行。 3.4 租赁到期后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中止,承租方可将承租方购买的可移动的物品、设备带走,但不得破坏原建筑及装修部分,且招标人不承担因响应单位投入装修设施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4、鉴于租赁物位置及管理要求的特殊性,经营者须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对合法、规范及文明经营的承诺保证。如有违背,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将在保证金中如数扣除,履约保证金由甲方管理。 5、响应单位承租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经营使用,否则作为违约处理。 6、经营范围:面包烘焙(现场烘焙),蛋糕,三明治,吐司,鲜榨果汁等店铺出租(响应单位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苏州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店内不得销售香烟(含电子烟),含酒精类酒水及其他经营范围外的商品。 7、响应单位因经营或组织其他活动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均由响应单位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相关手续)。如办不出相关证照出租方、管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前期投入的一切费用。 8、响应单位必须承诺接受房屋所有方、招标人及各监管部门对招租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监督。 9、租赁期限:3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时间)。租赁期限按房产实际交付期为准。 10、响应单位必须承诺支持招标方内部员工刷员工卡以8折价结算。 None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1)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32*开通会员可解锁*498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 (2)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0167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1、标的资产产权方为行政事业单位,由委托方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并施行公开招租。项目成交后,需承租方、产权方和委托方三方签署《房产租赁合同》。 场地尚未装修使用,无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