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管理2025年度
自
评
估
报
告
编制单位: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 年1月
目录
一、园区概况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园区概况
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名湖南省汉寿县太子庙经济开发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设立(湘体改[1992]30 号),是*开通会员可解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设立为省级开发区,处于319国道至常德中心地段,北距汉寿县县城15公里。2006经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联合批准并命名为“湖南汉寿经济开发区”,2008年被确立为全省10个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重点工业园区和常德工业走廊组成部分,*开通会员可解锁*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湘政函[2012]88 号)再次更名为“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5年,根据常编发[2025]34号文,更名为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汉寿高新区”。*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8年第4号)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目录代码为S438038,核准面积949.82公顷,现开发面积650公顷,以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以医药化工为特色产业,辅以电子信息、食品、轻纺等为培育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汉寿高新区*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对园区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湘环评〔2010〕102号)。随着园区规模的迅速扩大,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外部社会环境的改变,汉寿高新区申请在原有规模的基础上进行调区扩区,并聘请了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上海同璨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园区调区扩区后的情况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环评批复文号湘环评〔2013〕146号,2014年,汉寿高新区委托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20年)》并获得了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湘政函[2019]12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启动了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在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沟通时,省厅考虑到园区2020年要进行规划调整,因而许可园区规划调整完成后再补充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开通会员可解锁*,湖南晶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开展了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调区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湘环评函[2023]20号)。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
2025年,园区完成技工贸总收入288亿元,同比增长9.1%;实现入库税收4.47亿元,同比降低4.6%;新引进亿元工业项目20个;新开工亿元工业项目12个;新投产亿元工业项目10个;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0家。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14.8%,各项经济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2025年,园区完成规模工业产值272亿元,同增加值50亿元及同比增速14.8%。
截止到2025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125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112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13个,退出企业数量6个(不计入园区已入园企业名单)。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115个,不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的企业有10个(豁免),其中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手续3个,无环评手续的企业有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104个,其中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5个,正在办理验收的有11个,不需要办理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10个。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的企业共有37个(其余为豁免管理),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的企业0个。园区内已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的企业数量124个,其中重点管理的企业数量18个,简化管理的企业25个,登记管理的企业81个,1个正在办理排污许可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3〕146号)明确了汉寿高新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790t/a,氨氮105t/a,二氧化硫145t/a,氮氧化物130t/a。
为了更好的了解监控企业的排污情况,汉寿高新区2025年度深入企业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收集统计,其中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65.84t/a,氨氮19.79t/a;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13.41t/a,氮氧化物20.91t/a,VOCs46.22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汉寿高新区委托湖南晶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3〕20号),审查意见具体要求内容及落实情况见表1。
表1 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及落实情况
序号 |
环评审查意见要求 |
落实情况 |
落实结果 |
|
1 |
严格依规开发,优化空间功能布局 |
园区应做好空间功能布局规划,将环境影响较大的工业项目尽可能远离集镇、安置小区布局。园区应按照经核准的规划范围开展建设,化工片区应对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化工园区认定评估导则》《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及相关政策要求高标准建设。 |
园区基本按照规划布局,功能区划较明确,产业相对集中。将环境影响较大的工业项目远离集镇、安置小区;在园区道路、河流两侧设置了一定距离的防护绿化带;在园区与区外居民区、集镇区间保留和建设一定范围的隔离带,减少工业生产对商居学习环境的影响。化工片区将按《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化工园区认定评估导则》《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及相关政策要求高标准建设。 |
已落实 |
2 |
严格环境准入,优化园区产业结构 |
园区后续产业引进应严格遵循《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及 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落实园区“三线一单”及《报告书》提出的准入条件、生态环境管控清单、产业负面清单等要求。园区不得规划发展《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立法解释所禁止新、扩建的产业项目。园区中南部已有化工产业基础的区域,应限制新引入以恶臭、异味等大气污染为主的项目,并严格控制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模,已有化工企业的发展立足于升级改造并严格落实污染物减排。 |
高新区引入的企业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及 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落实园区“三线一单”及《报告书》提出的准入条件、生态环境管控清单、产业负面清单等要求。园区未规划发展《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立法解释所禁止新、扩建的产业项目。园区中南部已有化工产业基础的区域,将严格控制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模,已有化工企业的发展将立足于升级改造并严格落实污染物减排,并限制新引入以恶臭、异味等大气污染为主的项目。 |
已落实 |
3 |
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园区排污管理 |
完善园区污水管网及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确保园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集中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人工湿地以进一步减轻园区汉林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对湖南汉寿息风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水质的影响。园区不得超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所规定的废水排放量引进项目。园区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建立园区固废规范化管理体系,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园区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督促入园企业及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推动入园企业开 展清洁生产审核。园区应落实第三方环境治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强化对化工片区及重点产排污企业的监管与服务。 |
目前园区基本雨污分流,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已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后经人工湿地后,最终排入向阳河,尽可能减轻尾水排放对湖南汉寿息风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水质的影响。汉林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1万吨,实际日处理规模为0.8279万吨。企业自主进行升级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已建立固废监管体系,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危废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监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督促入园企业及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根据第三方环境治理工作相关政策及要求,对化工片区及重点产排污企业的加强监管与服务。 |
已落实 |
4 |
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 |
结合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健全园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重点监控太子庙镇区、倒流坪安置小区的环境空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并涵盖VOCs等相关 特征污染物监测,加强对园区重点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防止偷排漏排。 |
根据要求执行了汉寿高新区年度环境监测方案,包括全园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要素,尤其关注太子庙镇区、倒流坪安置小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并涵盖VOCs等特征污染物监测。园区已设立4个空气小微站、多个地下水监测井,每年定期对园区重点排放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防止偷排漏排。 |
已落实 |
5 |
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园区环境事故 |
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完成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工作,推动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全面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涉重、涉化企业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风险防控,化工园区应建设公共的事故水池、应急截流沟。 |
已建立汉寿高新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按时完成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工作,督导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全面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对主要涉重、涉化企业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行风险排查,做好防控。 |
已落实 |
6 |
做好周边控规,落实拆迁安置计划 |
严格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构建化工片区与城镇居住区间的生态廊道,加强化工片区周边环境控制,化工片区周边500米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确保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拆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防护距离和拆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 |
化工片区周边500米范围内未规划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确保化工片区与城镇居住区间保持有生态廊道。园区开发过 程中居民拆迁均安置到位,截止到目前未发生居民再次安置情况和次生环境问题,严格落实了具体项目环评设置的防护距离和拆迁要求。 |
已落实 |
7 |
做好园区建设期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 |
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尽可能保留区内部分山体,及区外生态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的林地、农田、山体山塘等生态敏感点。对区内自然山体、水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污染。 |
目前园区开发建设多年,园区与企业均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区要求保留有山体绿地。新开发实施建设项目将严格按照要求采取相关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措施,杜绝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
已落实 |
按规划环评要求,应对开发区的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规划环评提出的监测计划及落实情况见表2。
表2 环评监测方案要求及落实情况
类别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断面)设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落实情况 |
备注 |
|---|---|---|---|---|---|---|
环境 质量 |
环境空气 |
园区北侧竹子碑安置小区 |
SO2、NOX、TSP、TVOC、苯、甲苯、二甲苯、硫酸雾、氨、氯化氢 |
半年一次 |
已委托湖南博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鑫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监测要求进行监测 |
目前园区已建成空气微站4个,即康普大道-南岳生物汉寿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门口绿化带、金凤路-力达电杆厂西北角外墙外、湖南登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南角围墙外、麒麟路-安和寿西北角围墙外 |
园区南侧倒流坪安置小区 |
||||||
园区外北侧1.4km(南阳冲居民点) |
||||||
园区太子庙集镇区 |
||||||
园区东侧居住区(康普大道东) |
||||||
水环境 |
汉林污水处理厂上游500m |
水温、流量、流速、pH、DO、CODCr、BOD5、NH3-N、总磷、铜、锌、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铅、镍、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粪大肠菌群、二甲苯 |
半年一次 |
|||
人工湿地下游500m |
||||||
向阳河与姚家坝撇洪渠交口上游500m |
||||||
向阳河与姚家坝撇洪渠交口下游2000m |
||||||
许家坝撇洪渠排污口上游500m |
||||||
许家坝撇洪渠排污口下游1000m |
||||||
噪声 |
公路两侧(太子路、中联大道、麒麟路各1个点)、园区红线四周、敏感点(太子庙中学、芙蓉学校、太子庙中心医院、倒流坪安置小区、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孵化器) |
等效连续A声级 |
半年一次,分昼夜进行 |
|||
环境 质量 |
地下水 |
太子化工北侧地下水监测井、康普药业北侧地下水监测井 |
铜、锌、铅、镉、铁、锰、汞、砷、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铬(六价)、pH、氨氮、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 |
半年一次 |
已委托湖南博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鑫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监测要求进行监测 |
|
土壤 |
园区外金家坝处、太子化工内部、园区外金家坝处 |
pH、铜、铅、镉、镍、汞、砷、铬(六价)、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窟、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 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铬 |
半年一次 |
已委托湖南博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鑫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监测要求进行监测 |
||
污染源 |
废水 |
DW001 |
化学需氧量 |
自动监测 |
已落实 |
由企业根据环评等要求自行安排监测 |
总氮(以N计) |
自动监测 |
|||||
氨氮(NH3-N) |
自动监测 |
|||||
总磷(以P计) |
半年一次 |
|||||
悬浮物 |
每月1次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每季度1次 |
|||||
总汞 |
每月1次 |
|||||
总镉 |
每月1次 |
|||||
总铬 |
每月1次 |
|||||
总砷 |
每月1次 |
|||||
总铅 |
每月1次 |
|||||
pH值 |
自动监测 |
|||||
色度 |
每月1次 |
|||||
粪大肠菌群 |
每季度1次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每季度1次 |
|||||
烷基汞 |
每季度1次 |
|||||
六价铬 |
每月1次 |
|||||
流量 |
自动监测 |
|||||
水温 |
自动监测 |
|||||
动植物油 |
每季度1次 |
|||||
石油类 |
每季度1次 |
|||||
雨水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雨水 |
pH |
每月1次 |
已落实 |
||
化学需氧量 |
||||||
氨氮 |
||||||
悬浮物 |
2025年度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托湖南博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鑫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园区的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噪声、地下水、土壤进行了手工监测。具体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因子等见下表:
表3 2025年度产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一览表(上半年)
序号 |
监测时间 |
监测类型 |
监测地点 |
监测因子 |
达标率 |
参考标准 |
|---|---|---|---|---|---|---|
1 |
2025.03.10-2025.04.21 2025.05.09-2025.05.22 |
地表水 |
S1汉林污水处理厂上游500m S2人工湿地下游500m S3向阳河与姚家坝撇洪渠交口上游500m S4向阳河与姚家坝撇洪渠交口下游2000m S5许家坝撇洪渠排污口上游500m S6许家坝撇洪渠排污口下游1000m |
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 (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₅)、氨氮 (NH₃-N)、总磷(以P计)、氟化物、铬(六价)、挥发性酚类、石油类、硫化物、粪大肠菌群、铜、锌、铅、镉、镍、汞、砷、二甲苯 |
100% |
《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Ⅲ类及表3中标准限值 |
2 |
2025.03.10-2025.04.21 2025.05.09-2025.05.22 |
环境空气 |
园区南侧倒流坪安置小区G1 园区北侧竹子碑安置小区G2 园区东侧居住区(康普大道东) G3 园区外北侧1.4km(南阳冲居民点)G4 园区太子庙集镇区G5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以NO₂计)、总悬浮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硫酸雾、氨、氯化氢 |
10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及表2中二级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1h及8h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
3 |
2025.03.10-2025.04.21 2025.05.09-2025.05.22 |
环境噪声 |
园区红线西N1、园区红线东N2、园区红线北N3、园区红线南N4、 倒流坪安置小区N5、太子庙中学N6、高新区管委会N7、芙蓉学校N8、太子庙中心医院N9、高新区孵化器N10、麒麟路N11、中联大道N12、太子路N13 |
昼间、夜间 |
100%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中3类、2类、4a类声环境功能区 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
4 |
2025.03.10-2025.04.21 2025.05.09-2025.05.22 |
地下水 |
W1太子化工北侧地下水监测井 W2康普药业北侧地下水监测井 |
铜、锌、铅、镉、铁、锰、汞、砷、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铬(六价)、pH、氨氮、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 |
100%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
5 |
2025.03.10-2025.04.21 2025.05.09-2025.05.22 |
土壤 |
T1太子化工内部、T2园区外金家坝处 |
pH、铜、铅、镉、镍、汞、砷、铬(六价)、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窟、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 并[b]荧蒽、苯并[k] 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铬 |
100% |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其他限值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
表4 2025年度产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一览表(下半年)
序号 |
监测时间 |
监测类型 |
监测地点 |
监测因子 |
达标率 |
参考标准 |
|---|---|---|---|---|---|---|
1 |
2025.11.16-2025.12.07 |
地表水 |
S1汉林污水处理厂上游500m S2人工湿地下游500m S3向阳河与姚家坝撇洪渠交口上游500m S4向阳河与姚家坝撇洪渠交口下游2000m S5许家坝撇洪渠排污口上游500m S6许家坝撇洪渠排污口下游1000m |
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 (CODcr)、五日生化需氧 量(BOD₅)、氨氮 (NH₃-N)、总磷(以P计)、氟化物、铬(六价)、挥发性酚类、石油类、硫化物、粪大肠菌群、铜、锌、铅、镉、镍、汞、砷、二甲苯 |
100% |
《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Ⅲ类及表3中标准限值 |
2 |
2025.11.16-2025.12.07 |
环境空气 |
园区南侧倒流坪安置小区G1 园区北侧竹子碑安置小区G2 园区东侧居住区(康普大道东) G3 园区外北侧1.4km(南阳冲居民点)G4 园区太子庙集镇区G5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以NO₂计)、总悬浮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硫酸雾、氨、氯化氢 |
10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及表2中二级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1h及8h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
3 |
2025.11.16-2025.12.07 |
环境噪声 |
园区红线西N1、园区红线东N2、园区红线北N3、园区红线南N4、 倒流坪安置小区N5、太子庙中学N6、高新区管委会N7、芙蓉学校N8、太子庙中心医院N9、高新区孵化器N10、麒麟路N11、中联大道N12、太子路N13 |
昼间、夜间 |
100%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中3类、2类、4a类声环境功能区 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
4 |
2025.11.16-2025.12.07 |
地下水 |
W1太子化工北侧地下水监测井 W2康普药业北侧地下水监测井 |
铜、锌、铅、镉、铁、锰、汞、砷、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铬(六价)、pH、氨氮、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 |
100%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
5 |
2025.11.16-2025.12.07 |
土壤 |
T1康普药业内部 T2太子化工内部 T3园区外金家坝处 |
pH、铜、铅、镉、镍、汞、砷、铬(六价)、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窟、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 并[b]荧蒽、苯并[k] 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铬 |
100 |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其他限值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
(二)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地应用情况
2024年,湖南省发布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湘环函[2024]26号)。对照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现状与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5。
表5 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
管控类型 |
管控要求 |
实际情况 |
相符性 |
空间布局约束 |
园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园区内部各功能区之间及园区与周边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
目前园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园区主要包含四块区域,一为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面积240公顷; 二为化工产业园(精细化工、医药化工),规划面积291.87公顷,分两块区域,区域一为拓展发展区,规划面积214.53公顷,区块二为限制发展区,规划面积77.34公顷;三为生物医药产业园,规划面积60公顷;四为综合产业园,规划面积为200公顷;规划一、二类工业用地为主。园区通过合理的功能区规划,将相同产业进行集中建设。 |
符合 |
进一步合理优化园区内工业布局,将气型污染相对较明显的企业布置在远离太子庙镇区以及区外居住区的位置,减轻对下风向环境敏感目标的气型污染影响。将精细化工区东侧居住用地和鸦鹊岭周边居住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防止功能干扰;取消扩区范围内居民安置用地;在长常高速两侧设置不少于 50 米的绿化缓冲带,对园区道路、河流两侧设置一定距离的防护绿化带,在园区与周围农田生态系统间设置缓冲带;在园区与区内外居住区、集镇区间保留和建设一定范围的隔离带,减少工业生产对商居学习环境的影响。 |
目前精细化工区东侧居住用地和鸦鹊岭周边居住用地目前已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园区,目前园区内拆迁居民均按照要求安置在黄福安置小区、太子庙倒流平安置小区、竹子碑安置小区。长常高速两侧已设置了50m的绿化缓冲带,在园区道路、河流两侧设置了防护绿化带。 |
符合 |
|
严格限制高水耗、废水或废气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和项目入园,不得引进线路板制造、电镀、印染类项目。 |
园区严格限制高水耗、废水或废气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和项目入园,未引进线路板制造、电镀、印染类项目。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入园项目按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进行清理,完善企业环保“三同时”审批程序及污染设施建设运营,确保园区内建设项目总体满足地方环保管理要求;对于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符的常德金江水泥有限公司仅允许维持现有粉磨站生产规模,不得扩建。 |
符合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废水:高新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并确保稳定运行。健全工业集聚区“一园一档”水环境管理档案。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排污专管排入向阳河。 |
园区内已建排水管网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管网建成长度为25Km,污水管网建成长度为27.5Km,污水管网及处理系统均做好了防渗措施,2020年对现有与雨污管网涵管进行了升级改造,纳管企业废水预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按照要求完善了工业园区“一园一档”水环境管理档案,截止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100%,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污水处理厂先排进人工湿地处理后进入向阳河。 |
符合 |
大气:对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
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污节点均已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列如中联重科工程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在油漆喷涂工段配备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在油漆烘干工段配备“四元体”燃烧器废气处理设施,在切割工段配备滤筒除尘器等废气配套治理设施,湖南太子化工涂料有限公司:油漆生产工段的有机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由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再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且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满足相应行业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
符合 |
|
固废:做好高新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高新区内的企业生产的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均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大部分回收利用,部分不能回收的(主要为园区内服饰、制鞋厂产生的边角布料)同生活垃圾一同送入垃圾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危废委托外部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
符合 |
|
环境风险防控 |
1.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补充应急物资库,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建立应急物资仓库。 |
1、园区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并严格落实《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了应急预案修编,*开通会员可解锁*于汉寿县生态保护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修编备案,备案号430722-2024-34-G。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修编备案,备案号430722-2024-031-G。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9在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进行了修编备案,备案号430722-2024-041-G。 |
符合 |
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
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均已按照要求编制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符合 |
|
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进行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 |
园区内未涉及土壤污染地块,同时加强了对可能污染的土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进行风险评估。园区新开发实施建设项目将严格按照要求采取相关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
符合 |
|
4.农用地风险防控:加强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
按照要求加强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园区限制在农用地周边引进涉及对农作物生产有影响的工业企业,使现有农耕地在土地性质调整前都得到了有效保护。 |
符合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能源: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加快清洁能源利用,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单位GDP 能耗达到1.8Tce/万元,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20%。 |
园区工业、生活用能基本为天然气、电能等。园区未引入原煤、重油为能源的项目。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以及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
符合 |
2.水资源:强化水资源与环境的区域统一管理,发展节水产业,提倡循环用水和污水回收利用,构件水资源保障体系。至202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万元 GDP 耗水量控制在 5.50m3。 |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实行清洁、低耗、低排生产,限制高耗水、高污染型工业项目建设。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万元GDP耗水量符合要求。 |
符合 |
|
3.土地资源:节约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倡导土地空间的紧凑利用和适度混合利用。开展村庄用地整理,提高城镇人口与产业聚集水平。至2020年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m2。 |
强化土地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目前园区人均建设用地均已控制为120m2。 |
符合 |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保障措施:
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并未对生态保护红线造成明显影响,为保障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到实处,拟采取如下针对性防范措施。
一是生态红线不触犯。应严格控制园区的开发建设范围,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同时,为保障开发区内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生态保护目标不受影响,应尽量利用自然山体林地作为屏障进行生态隔离,没有自然山体的地方应在各保护目标周边都设置不少于20m的生态隔离带,采用绿化防护带的形式进行生态隔离保护,植被以相对低矮的绿篱和草坪、花坛为主。一些污染较大的生产企业周边也设置不低于30m的绿化隔离带,种植枝叶茂盛、叶面粗糙的乔木,同时合理配置一些灌木。
二是环境质量底线要坚守为确保园区环境质量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首先必须严格企业准入,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来引进企业,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不得入园;其次,严格排放标准。所有入园企业和项目都必须采取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环评批复标准。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都必须停产整改。企业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对主要环保设施加强运行维护和监管,杜绝事故排放。同时,园区须加快环保基础设施的完善,确保企业废水能有效收集处理,避免随意排放。生产能源应优先使用电能,从源头上减轻污染物的排放。对重点污染源及特征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加强监督与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另外,各企业应加强污染物控制力度,降低能耗、物耗,提高物料回用率,引入废水资源化技术,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三是资源利用上线不突破。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首先得制定各类资源的利用上线。园区开发建设要严格控制用地比例,不得占用农林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其次,根据园区的发展规模合理规划给水设施。园区开发力度大,用水需求大,应优先考虑供水厂的建设,取水水源应满足供水水量、水质的要求。同时,根据园区目前的供电现状,结合规划发展情况合理估算园区的用电需求。在充分利用现有供电设施的基础上填平补齐相关设施,保障园区的用 电。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汉寿县汉林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处理规模10000m3/d,2025年实际处理规模8279.52m3/d,污水处理工艺为好氧-厌氧生物-氧化沟深度处理工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测达标率为100%,其中雨水管网建成长度为25Km;污水管网建成长度为27.5Km。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28个。根据汉寿县汉林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可知园区工业废水总排放量302.2万m³/a,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28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园区内无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根据汉寿县汉林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可知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65.84t/a,氨氮19.79t/a。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南阳嘴断面,水功能区划Ⅲ类,根据环保部门日常监测数据可知,该断面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园区内无“双源”地下水。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0个,未开工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58个,根据企业日常自行监测报告数据明确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13.41t/a,氮氧化物20.91t/a,VOCs 46.20t/a。
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建成空气小微站4个点位,位置分别设置于康普大道-南岳生物汉寿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门口绿化带、金凤路-力达电杆厂外西北角外墙外、湖南登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登科公司东南角围墙外、麒麟路-安和寿西北角围墙外,监测因子7项为PM2.5、PM10、NO2、O3、CO、SO2、VOCs。设施运行稳定,监测数据合格、无超标情况。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优良。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本年度园区委托湖南博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鑫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园区土壤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根据2025年度企业环境隐患大排查工作明确了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54个,产生量18658.8667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18658.8667t/a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56家,产生量397.8814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397.8814t/a。
2025年多家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在本年度进行了转运。园区内产生危险废物的56家企业均已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在排查中,出现了危废未分类存放,标识标牌不明确、制度未上墙等问题,均已要求立即整改,截止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述问题均已得到解决。
上年度园区内未发生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等违法事件。
园区年度内年产危废量小于2万吨,故不需要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处理设施。
(七)投诉管理
2025年度,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100%。其中,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100%。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2025年,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以生态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园区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为目标,强化各类污染综合防治,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2025年园区具体工作如下:
1、源头管控。2025年安全环保部按照环境隐患排查方案的要求对园区内所有工业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环评审批手续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配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及运行情况;废水排放企业水平衡关系,重点监测企业用水量、消耗量、废水产生量、处置量、循环使用量以及排放量是否平衡;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厂区雨污分流、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控数据的有效性等情况等。通过查阅环评资料、现场检查、智慧用电、视频监控等方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企业逐个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协助企业完成问题整改,减少企业环境隐患、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督促2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汉林污水处理厂、康普药业)。
2、全面完善雨污管网。根据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高新区高度重视污水管网问题整改,多次召开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研究污水管网建设与整改工作。首先聘请了常德市政,组织专业力量在之前排查的基础上对园区雨污管网再次排查,重点摸排园区市政雨污水管网建设现状,查清雨污河流节点,识别管网渗漏、连接缝松动等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其次根据排查的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完成了市政雨污管网改造,重新铺设了污水管道,对污水管网下游姚家坝段管网内连接缝进行加固和修复,确保污水不溢流。通过定期巡查、问题台账管理、闭环督办等方式,实现整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确保达到了园区内100%雨污分流、100%的废水收集、100%的废水处理达标。
3、加大投入,积极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2025年汉林污水处理厂运营投入500余万元,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维护4个空气小微站,实时监控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对多个地下监测井进行维护,确保园区地下水环境达标;正在新建汉寿高新区竹子碑工业污水厂,规模1万m3/d,占地面积32.7亩。
4、加速推进环保政策,服务园区企业。
2025年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了园区企业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及质量核查工作、园区企业危险废物排查工作。排污许可全覆盖及质量核查工作:园区对企业的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规模进行了统计,便于对园区各企业的管理类别进行识别,同时园区主办了环保知识宣讲会,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环保宣传力度,确保园区企业排污许可全覆盖。企业危险废物排查工作:园区对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产生量,处置方式,处置量进行统计,对园区企业在填报系统过程中发现的疑问进行解答;完善“一企一档”、“一园一档”。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1、部分企业对环保认识有待提高
尽管园区多数企业环保意识较高,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工作,但仍然存在少数企业思想意识没有提升到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格局上来。
2、部分企业环保手续不完善。
本年度入园企业还有11家企业正在进行环保验收,1家企业正在办理排污许证手续。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现有环境问题的整改计划
对园区内尚未进行环保验收和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2026年园区环保管理部门将联合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加强对企业的执法力度,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完成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申领工作,对已下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核查。
加大投入,持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园区监测体系。加快实施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扩容污水处理量,推进园区可持续发展。
2、园区环境改善计划
针对我园区涉及VOC排放的企业较多,我园区2026年环保管理工作的重点明确为园区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从源头消减,控制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水平,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监测监控体系建立五个方面对园区VOC排放进行全面整治,降低园区内企业VOC的排放量。
3、计划实施时限及预期效果
(一)园区计划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前,对园区内未完成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证申领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前对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完成情况进行复核,确保园区内未完成环保验收的企业和未完成排污许可申领的企业全部完成相关要求。
(二)园区环保管理部门对于涉及VOC排放企业的整合整治行动,计划分四步执行。第一,*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前组织技术人员对园区内涉及VOC排放的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明确企业VOC实际排放量,VOC废气收集效率,VOC废气处理设施,VOC废气处理效率等;第二,*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前根据排查结果对现有企业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提高无组织废气的收集效率,更换低效的处理设施;第三,推动园区企业采用VOC含量低的原辅物料,要求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第四,建立全面的VOC监测监控制度,要求企业开展VOC排放自行监测,不定期的开展执法监测。通过全面的整治,计划在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园区VOC整治,有效降低园区VOC排放总量。
(三)加大环境执法监管整体联动力度。积极缓解企业营商环境与执法检查之间矛盾,加大整体联动力度,千方百计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自愿意识,扎实组织和开展好上级部门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该停的停,该关的关。
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