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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41722MB1682621B/202608-00009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名称: | 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郎征预告〔2026〕12号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发布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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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郎征预告〔2026〕12号 |
| 文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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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郎征预告〔2026〕12号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20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68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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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郎征预告〔2026〕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梅渚镇大梁村、复兴村,钟桥街道金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梅渚镇大梁村、复兴村,钟桥街道金桥村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东至歌场路,南至白茅山西路,西至莲塘路,北至复兴西路;地块二、三、四,东至张村路,南至白茅山西路,西至歌场路,北至云台路;地块五,东至张村路,南至伍牙山路,西至歌场路,北至金牛西路;地块六、七,东至莲塘路,南至金牛西路,西至韦村路,北至白茅山西路;地块八,东至白石涧路,南至伍牙山路,西至张村路,北至金牛西路;地块九、十,东至郎溪荣铖汽车内饰有限公司,南至安徽中广铸造有限公司,西至歌场路,北至宣城中航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十一、十二,东至大闸路,南至县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西至建平大道,北至科创路;地块十三,东至建平大道,南至郎溪真海机械有限公司,西至双塘路,北至郎溪腾旋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十四,东至建平大道,南至郎溪腾旋科技有限公司,西至双塘路,北至分流东路;地块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东至云台路,南至锦城东路,西至大闸路,北至分流东路;地块十九,东至稻仓岭路,南至分流东路,西至云台路,北至金牛东路;地块二十、二十一,东至云台路,南至金牛东路,西至大闸路,北至大岗水库;地块二十二,东至云台路,南至大岗水库,西至大闸路,北至复兴东路;地块二十三,东至稻仓岭路,南至大岗路,西至刘村路,北至复兴东路;地块二十四,东至稻仓岭路,南至郎溪华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西至刘村路,北至大岗路。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部分目的为郎溪经济开发区园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建设需要属于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类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其余部分拟征收土地为郎溪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郎溪县人民政府将组织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梅渚镇大梁村、复兴村,钟桥街道金桥村范围内,采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并在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hlx.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肖璐,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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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6-24批次拟征收影像套和图.pdf【7.81 MB】 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