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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人
拉萨基础设施段(青藏集团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招商项目及编号
招商人拟对合作建设拉萨基础设施段拉萨南站铁路专用线项目进行公开招商。该项目位于拉萨基础设施段拉萨南工务维修工区院内(围墙向内延伸27.6米)及其东侧空置场地与走行线接轨所需场地97795.55 m2(其中空置场地95102.78 m2、专用线走行线2692.77 m2),及牵出线工程用地11734 m2,共计109529.55 m2(中商后,建设完成投入运营签订年度合作收益分配协议时以项目实际测绘面积为准)。该空置场地可新建铁路专用线与拉萨基础设施段拉萨南工务工区走行线接轨。
招商人公开招商所需接轨的拉萨南工务工区走行线资产属拉萨基础设施段所有;合作建设新建铁路专用线的空置场地属青藏集团公司所有,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已配置用地批次号。
本次招商编号为:LSJCSSD—2026—01
三、包件划分、招商底价、竞价步长及中商资格有效期
本次招商共设包件1个,包件的具体划分招商底价、竞价步长、招商期限详见下表。
招商包件划分、招商单价底价、竞价步长及招商年限。
|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招商单价底价 (万元/年) |
竞价步长 (万元/年) |
中商资格有效期(年) |
| 1 |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基础设施段 拉萨南站新建铁路专用线合作项目 |
223.44 |
10 |
20 |
竞商总报价=(223.44+增加的竞价步长)×20年
1.线下现场竞价时,不按竞价步长进行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竞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结算依据。
四、招商期限
本次招商,招商期限定为20年,自招商人与中商人合同履约起20个完整年度。
五、合作方式
1.合作企业利用招商人位于拉萨基础设施段拉萨南工务维修工区院内(围墙向内延伸27.6米)及其东侧空置场地与走行线接轨所需场地投资建设专用线配套设施设备,合作企业在完成投资建设后,按约定向拉萨基础设施段分配合作收益。
2.使用权期限:根据本项目投资金额及回报预期,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将招商合作年限设为20年。
3.需中商人投资建设的内容:
(一)项目内新建牵出线、尽端式装卸线,龙门吊。
(二)项目设仓储仓库,仓库内配套设置满足生产所需非移动式工装设备。
(三)项目设硬化装卸场地,并配套建设道路、地磅、停车场、垃圾池、办公楼、维修车间等附属设施。
3.费用缴纳
在合作期间按照到发量中商人向招商人缴纳以下费用:
1.中商价合作收益。若以招商底价作为中商价,拉萨南空置场地109529.55 m2,按照招商底价年度合作收益为:109529.55 m2×1.7元/m2/月×12月=223.44万元。
2.货运量挂钩浮动合作收益。投入运营首年度合作收益按照中商单价收取。超额完成年度承诺发运量次年同比例下浮合作收益,最高下浮50%,未完成年度承诺发运量次年同比例上浮合作收益,最高上浮50%,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3.锚定变动合作收益。由于本项目招商合作期限较长,合作收益与全国平均GDP增速锚定,锚定变动收益与全国平均GDP增速锚定,自项目开通运营当年为首年度,每3年进行动态调整。即,锚定变动收益=前3年平均合作收益(万元)×前3年GDP平均增幅(%)+前3年平均合作收益(万元)。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中商人须在《中商通知书》发出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连带和担保措施,与招商人完成合同签订,合作期限为20年。建设期不包含在合作期内,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在确定合作方后,12个月内具备开通发运条件。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限制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招商人组织的招商、招标活动。
七、竞商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商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实缴资金1亿元及以上,资质真实、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近2年本企业,本企业出资企业、下属企业,本企业出资人的出资企业出藏货物量不少于45万吨,并在西藏地区应以其现有或预期明确可控的货物作为铁路发运支撑,确保未来年度发运量的稳定性和真实性。
(二)本次招商不接受竞商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商。
(三)竞商人与铁路方存在利害关系、经济纠纷等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五)竞商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两年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八、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领取
1.竞商人报名
(1)竞商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前在95306国铁招商平台
一、招商人
拉萨基础设施段(青藏集团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招商项目及编号
招商人拟对合作建设拉萨基础设施段拉萨南站铁路专用线项目进行公开招商。该项目位于拉萨基础设施段拉萨南工务维修工区院内(围墙向内延伸27.6米)及其东侧空置场地与走行线接轨所需场地97795.55 m2(其中空置场地95102.78 m2、专用线走行线2692.77 m2),及牵出线工程用地11734 m2,共计109529.55 m2(中商后,建设完成投入运营签订年度合作收益分配协议时以项目实际测绘面积为准)。该空置场地可新建铁路专用线与拉萨基础设施段拉萨南工务工区走行线接轨。
招商人公开招商所需接轨的拉萨南工务工区走行线资产属拉萨基础设施段所有;合作建设新建铁路专用线的空置场地属青藏集团公司所有,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已配置用地批次号。
本次招商编号为:LSJCSSD—2026—01
三、包件划分、招商底价、竞价步长及中商资格有效期
本次招商共设包件1个,包件的具体划分招商底价、竞价步长、招商期限详见下表。
招商包件划分、招商单价底价、竞价步长及招商年限。
|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招商单价底价 (万元/年) |
竞价步长 (万元/年) |
中商资格有效期(年) |
| 1 |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基础设施段 拉萨南站新建铁路专用线合作项目 |
223.44 |
10 |
20 |
竞商总报价=(223.44+增加的竞价步长)×20年
1.线下现场竞价时,不按竞价步长进行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竞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结算依据。
四、招商期限
本次招商,招商期限定为20年,自招商人与中商人合同履约起20个完整年度。
五、合作方式
1.合作企业利用招商人位于拉萨基础设施段拉萨南工务维修工区院内(围墙向内延伸27.6米)及其东侧空置场地与走行线接轨所需场地投资建设专用线配套设施设备,合作企业在完成投资建设后,按约定向拉萨基础设施段分配合作收益。
2.使用权期限:根据本项目投资金额及回报预期,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将招商合作年限设为20年。
3.需中商人投资建设的内容:
(一)项目内新建牵出线、尽端式装卸线,龙门吊。
(二)项目设仓储仓库,仓库内配套设置满足生产所需非移动式工装设备。
(三)项目设硬化装卸场地,并配套建设道路、地磅、停车场、垃圾池、办公楼、维修车间等附属设施。
3.费用缴纳
在合作期间按照到发量中商人向招商人缴纳以下费用:
1.中商价合作收益。若以招商底价作为中商价,拉萨南空置场地109529.55 m2,按照招商底价年度合作收益为:109529.55 m2×1.7元/m2/月×12月=223.44万元。
2.货运量挂钩浮动合作收益。投入运营首年度合作收益按照中商单价收取。超额完成年度承诺发运量次年同比例下浮合作收益,最高下浮50%,未完成年度承诺发运量次年同比例上浮合作收益,最高上浮50%,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3.锚定变动合作收益。由于本项目招商合作期限较长,合作收益与全国平均GDP增速锚定,锚定变动收益与全国平均GDP增速锚定,自项目开通运营当年为首年度,每3年进行动态调整。即,锚定变动收益=前3年平均合作收益(万元)×前3年GDP平均增幅(%)+前3年平均合作收益(万元)。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中商人须在《中商通知书》发出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连带和担保措施,与招商人完成合同签订,合作期限为20年。建设期不包含在合作期内,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在确定合作方后,12个月内具备开通发运条件。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限制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招商人组织的招商、招标活动。
七、竞商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商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实缴资金1亿元及以上,资质真实、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近2年本企业,本企业出资企业、下属企业,本企业出资人的出资企业出藏货物量不少于45万吨,并在西藏地区应以其现有或预期明确可控的货物作为铁路发运支撑,确保未来年度发运量的稳定性和真实性。
(二)本次招商不接受竞商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商。
(三)竞商人与铁路方存在利害关系、经济纠纷等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五)竞商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两年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八、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领取
1.竞商人报名
(1)竞商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前在95306国铁招商平台完成报名。未注册的竞商人应在报名前先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所填报的身份信息或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须真实有效。(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开通会员可解锁*。)因竞商人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等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2)打开国铁招商(https://zs.95306.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竞商人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作为附件后待招商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2.招商文件发放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31日(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8:00),招商文件免费领取。
3.招商文件领取地点
拉萨基础设施段招商办公室。
4.招商文件领取要求
领取招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在职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和经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自然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自然人的受托人须出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经自然人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
九、竞商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竞商人应按拟竞商的包件足额缴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在竞商报名时缴纳竞商保证金90万元(招商总底价的2%)。
2.竞商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并从竞商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竞商保证金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前转到招商人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招商人在竞商保证金到账后,应及时向竞商人提供收据。
3.未按规定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失去竞商资格。
4.竞商保证金退还
(1)竞商人在招商评审会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商人,放弃竞商且已提交竞商保证金的,招商人应当自收到竞商人书面告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商保证金。
(2)招商人应当在招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商的竞商人退还竞商保证金。
(3)竞商人在提交竞商文件后无故退出竞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商人串通竞商报价,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5)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骗取中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6)竞商人在召开招商评审会议期间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会议安排,干扰会场秩序、导致招商评审会议无法正常进行的竞商人则失去竞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商通知书》发出后,竞商人不与招商人按照中商通知书签订合同的,竞商保证金归招商人所有,中商人中商资格自动灭失。
(8)招商结束后,中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招商后签订合同时中商人按照中商单价〔中商单价(万元/年)=中商价/20年〕的30%缴纳保证金)。
十、竞商文件递交
竞商人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前向拉萨基础设施段递交竞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拉萨基础设施段
联系人:蒋慧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名称: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基础设施段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拉萨康昂东路支行
账号:2598*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完成报名。未注册的竞商人应在报名前先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所填报的身份信息或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须真实有效。(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开通会员可解锁*。)因竞商人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等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2)打开国铁招商(https://zs.95306.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竞商人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作为附件后待招商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2.招商文件发放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31日(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8:00),招商文件免费领取。
3.招商文件领取地点
拉萨基础设施段招商办公室。
4.招商文件领取要求
领取招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在职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和经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自然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自然人的受托人须出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经自然人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
九、竞商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竞商人应按拟竞商的包件足额缴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在竞商报名时缴纳竞商保证金90万元(招商总底价的2%)。
2.竞商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并从竞商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竞商保证金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前转到招商人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招商人在竞商保证金到账后,应及时向竞商人提供收据。
3.未按规定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失去竞商资格。
4.竞商保证金退还
(1)竞商人在招商评审会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商人,放弃竞商且已提交竞商保证金的,招商人应当自收到竞商人书面告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商保证金。
(2)招商人应当在招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商的竞商人退还竞商保证金。
(3)竞商人在提交竞商文件后无故退出竞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商人串通竞商报价,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5)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骗取中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6)竞商人在召开招商评审会议期间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会议安排,干扰会场秩序、导致招商评审会议无法正常进行的竞商人则失去竞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商通知书》发出后,竞商人不与招商人按照中商通知书签订合同的,竞商保证金归招商人所有,中商人中商资格自动灭失。
(8)招商结束后,中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招商后签订合同时中商人按照中商单价〔中商单价(万元/年)=中商价/20年〕的30%缴纳保证金)。
十、竞商文件递交
竞商人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前向拉萨基础设施段递交竞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拉萨基础设施段
联系人:蒋慧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名称: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基础设施段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拉萨康昂东路支行
账号:2598*开通会员可解锁*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