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15
发布于
福建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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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赛得利(福建)纤维有限公司废物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物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

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东吴中大道1号

赛得利(福建)纤维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以废气处理站废气处理产生的18%硫氢化钠原液为原料,采用纯物理蒸发浓缩得到年产4万吨32%硫氢化钠溶液作为产品外售,总投资1024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三效蒸发装置真空系统不凝气、装置系统尾气及杂盐下料区密闭集气废气,主要成分为H2S排放,经收集后,装置区尾气进入热电站系统焚烧处理,真空系统不凝气进入干法制酸装置焚烧炉,经焚烧转化为SO2,依托热电站废气脱硫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热电站烟囱排放。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带式过滤机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和水环真空系统排水,依托原WSA装置区已建污水池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依托现有的排海通道深海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

运营期项目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③加强厂区内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随意鸣笛。

四、固体废物处理

改建工程装置区建设有一处占地面积210m2的下料区仓库,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结晶盐,暂存在密闭库房中,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废水经收集后依托现有收集系统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水中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不含重金属,废水收集设施和构筑物已采用防渗措施,避免发生渗漏。项目装置区新增一般固废贮存场按照规范进行建设,在正常工况,不会对评价区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明显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装置区设置有H2S气体检测器及可燃气体检测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及时发现发生的泄漏,能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泄漏现场。厂区严禁烟火,可有效避免易燃物质泄漏时发生燃烧事故,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源头控制泄漏,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做好防渗漏检查,防止发生储罐泄漏导致厂界地下水质超标;

3.厂区已建立有完善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各类事故废水收集体系,本项目依托厂区已建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能够有效收集产生的事故废水,将风险控制在厂区内;

4.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的企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重新备案。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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