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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民医院
关于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无
公告类型:对外公开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包个数:1;
最高限价:详见清单(年度总金额3万元以内);
项目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我院危险废物进行转运与处置。
采购方式:议价(最低评标价法)
技术、服务要求:
1、对我院危险废物及时转运及处置;
2、中标单位需确保危险废物从产生、收集、暂存、移交到处置的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3、中标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内容要求执行,并确保危险废物转运及处置正常运行。
商务要求:
1、合同由中标公司起草;
2、付款方式:按次转运处置付款。
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6.1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须包含HW01医疗废物中的841-001-01、841-004-01(“不含汞”资质除外)、841-005-01、HW49其他废物中的900-039-49、900-047-49;
6.2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6.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或6类2项)。
7、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要求条件。
报名须知:
请潜在供应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 在 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采购部(医院正大门对面宝莲客栈2楼205办公室)报名(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
1.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者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供应商承诺声明函;(详见附件)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要求条件;
5.提供技术要求响应函、报价表(格式自拟)。
备注:1、采购资格不得转让,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2、如本次采购报名商家少于三家,则进行二次挂网。
采购地点: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采购部(医院正大门对面宝莲客栈2楼205办公室)
联系人:雷老师 蔡老师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26版).docx
附件2:供应商承诺函申明函(2026版).docx
附件3: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清单.docx